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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葛婶倒是表现得很见多识广,她笑眯眯地给岳千檀和齐枝枝科普:“这可不是普通的鸡,这叫榛鸡,又称飞龙,是大兴安岭这边的特产。”
  “你们应该听说过一句话吧,正所谓‘天上龙肉,地上驴肉’,‘龙肉’指的就是这个。咱们东北名菜小鸡炖蘑菇,最早其实就是用这个鸡钝的,正儿八经的顶级山珍!”
  岳千檀眨了下眼睛,她指着那只榛鸡:“我们现在是准备把它炖了吃吗?”
  她正想说,他们这么多人,一人分一点也分不了几口吧,那边葛婶就吓得差点把眼睛瞪出来了。
  “胡说什么呢!这东西谁敢吃啊!野生榛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她朝正在打电话的岳清锦努了努嘴:“锦老板正在给林业局打电话呢,让他们派人来把这位活祖宗接回去好好治疗一下。”
  岳千檀张了张嘴,好半天没说出话来,倒是齐枝枝好奇地问道:“这好好的二级保护动物,怎么就撞咱们这儿来了?”
  “昨晚最后守夜的是小吴,他说临近天亮的时候,突然听到了‘砰’地一声响,他当时没敢下车,就用手电筒照了照,就看到了一只鸡,谁知道这些动物怎么想的?”
  葛婶说着,又小声对齐枝枝和岳千檀道:“其实这东西,我小时候吃过,那会儿还没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呢,我爸年轻的时候是山里的猎人,打到过好多东西。”
  岳千檀这才想起来,葛婶来自鄂伦春族,这么说来,她家以前竟然是大兴安岭里的猎人。
  不远处的傅子意耳尖,一下子就听到了,他凑过来,好奇地问道:“这个好吃吗?”
  “其实我也不记得什么味道了,但应该是挺好吃的,”葛婶笑道,“这东西在满语里叫‘斐耶楞右’,音译过来就有了飞龙之称,不过我们小时候都叫它‘依尼黑’。”
  依尼黑……
  岳千檀的心脏突然剧烈跳动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她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这个发音。
  这时候,挂了电话的岳清锦走了过来,她语气轻松:“林业局的人正在往这边赶,这边路上没车,他们一个小时左右就能到。”
  她又指挥其他人:“你们去把自热稀饭拿出来,大冬天的就该吃点热稀饭!”
  他们的车上有全套的露营装备,也有柴火炉,就算现生火煮稀饭都是没问题的,但这里是大兴安岭林区,冬天又干燥,为免引发森林大火,岳清锦没准备把炉子掏出来。
  不过最重要的原因其实是,待会儿林业局的人会来,他们总不能当着人家的面生火吧。
  在岳千檀看来,自热稀饭很难吃,实际上她在见到这个东西之前,甚至难以想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自热稀饭这种食物。
  口感就像是把隔夜白米饭用热水泡了泡,然后硬说人家是稀饭。
  不过就像岳清锦说的那样,东北的冬天太冷了,他们又是在野外过夜,虽然车上有空调,但还是冷,喝了热稀饭之后就好多了。
  岳千檀坐在车里,一边喝着稀饭,一边瞄着外面。
  她这会儿彻底清醒了,脑子也转得过来了,所以她在思索,只是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思索什么,因为她只是有一些奇怪的预感,并不能将它落石。
  一群人忙忙活活地把早饭吃了后,林业局的车也晃晃悠悠地开过来了。
  岳清锦满脸堆笑的上去交涉了一番,又将装在盒子里的受伤榛鸡送了过去,这场小插曲就算是彻底结束了。
  林业局的车很快又开走了,也是在这个电光火石的瞬间,岳千檀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了什么。
  她猛地坐直了,将齐枝枝吓得一哆嗦。
  “这又是怎么了?”
  “依尼黑!”岳千檀从喉咙里挤出这三个字,“我想起来我在哪听过这个发音了!”
  “啥?”齐枝枝露出困惑之色,刚刚葛婶在讲榛鸡相关的说法时,她听过了也就听过了,现在又听岳千檀提及,她甚至都没想起来。
  岳千檀已经推开车门走了出去,她连外套都来不及披上,就一头扎到了岳清锦面前。
  岳清锦“啧”了一声:“穿这么少就下车,也不怕感冒?”
  她推她:“赶紧去把外套穿上,你要是病了,我们还得停下来照顾你,反而耽误时间。”
  岳千檀的表情却很焦急:“小姨,你先听我说!”
  她一边被岳清锦推着往车的方向走,一边道:“我怀疑我昨晚上看见咸山了!”
  岳清锦的动作猛地顿住:“你说什么?”
  “我甚至、甚至怀疑我在某个瞬间,已经到达过咸山了!”
  岳千檀第一次听到“依尼黑”这个发音,是在长白山误入矩阵那次。
  她被引至了太爷庙,听到了那个,和齐家酒楼的二人传完全相反的、人参视角的故事。
  齐家酒楼的故事中,是小女孩翠莺为母寻药,前往身上寻找人参;而太爷庙中所讲述的故事,则是一位来自肃慎氏之国的公主,被邪恶的依尼黑召唤至后土中,待到长出手脚后,就会被作为食物砍碎炖煮……
  据葛婶所说,“依尼黑”在鄂伦春语中,意为榛鸡,也算是鸟的一种;齐家酒楼的二人传里,主角翠莺的名字,从某种角度来看,同样代指一种鸟类。
  且从妈妈留下的笔记来看,她被蜚蛭的精神毒素影响后,曾在壁画上看到过一个类似于公主和亲并举行祭祀的故事。
  那么这个故事里的公主……会不会和太爷庙故事里的公主,和那个处于“人参视角”的公主是同一个呢?
  已知前往咸山的条件是:极光、点烛和鸟。
  这只突然坠落在他们附近的榛鸡,或许就是前置条件中的“鸟”。
  更何况,齐家酒楼的车就停在不远处,谁又能保证他们昨晚没有点燃尸魇烛呢?
  岳清锦却露出困惑之色:“昨晚没出现极光,我们的人轮流守夜了一晚上也没看见。”
  的确,单从表面上来讲,昨晚的确不满足“眼睛能看到极光”这一条件,但是……在梦中看到,怎么不算是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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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下章男主应该就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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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章
  岳千檀详细地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但是我那个梦, 我其实也没有看得很清楚,当时光顾着害怕了……”
  岳千檀眉头紧缩,脸上满是思索之色。
  岳清锦也在思索, 她看起来很是忧心忡忡,但犹豫片刻,她还是拍了拍岳千檀的肩:“先别胡思乱想了,我们现在先找到齐家的人再说, 这些也都只是猜测,要先确定齐家昨晚到底有没有点燃尸魇烛, 才好做判断。”
  因为之前的小插曲, 现在已经九点多了, 岳清锦也没再耽搁, 她迅速招呼着人,拿上了装备, 准备四下探索了。
  他们的东西很多, 岳千檀看到小姨竟然还掏出了几把猎枪分发给其他人。
  她很吃惊,之前小姨带人偷袭齐家营地的时候, 她曾误以为他们把李灵厌给枪杀了,不过后来她才知道,他们用的那是麻醉枪, 她就也一直以为, 他们最多也就持有麻醉枪而已。
  “这能行吗?”她一个还没参加高考的守法好学生, 此时有点胆战心惊。
  “有什么不行的?这些枪都是我们找林业局报备申请来的, 而且还不能拿到其他地方,等离开林区的时候,可是还要还回去的,”葛婶拿枪的姿势非常专业, 她得意地炫耀道,“我小时候可是跟我爸进山打过猎的。”
  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提起年少的往事时,很是意气风发。
  傅子意也分到了一把,他之前虽然只是辅警,但也是警察学校出来的,大学时期就学过开枪,此时也一副得心应手的模样。
  枪的数量有限,还余下三把,除了岳清锦自己,则分别给了杨叔和一名杂志社员工,像岳千檀这种连抢上有几个部件都说不清楚的,自然是分不到的,她也很有自知之明,并没多说什么,只是很敏锐地意识到了什么。
  “这里是有什么需要用到枪的危险吗?”她问道。
  回答她的人是葛婶:“原始森林,什么野兽都可能出现,狼、熊、老虎,除此之外,还可能会有猞猁,那东西比狼还凶,它们常年生活在这里,没见过人,也不怕人。好在现在是冬天,熊都冬眠了,其他动物活动的频率也不高,不过真遇上了,咱们也不用怕。”
  岳千檀还是忍不住将登山鞋的鞋带系紧,一旦危险来了,她也能更好地应对。
  因为原始森林里存在着种种危险,为了能应对所有突发状况,每个人的负重都不轻,岳千檀常年撸铁,体力很好,她背着包走了几步之后就适应了;齐枝枝却被沉重的背包压弯了腰,一张脸也痛苦地皱了起来。
  不过她还记得昨晚岳清锦的提醒,也担心再像之前在长白山那次那样和岳千檀走散,就提前掏出登山绳,一端捆在自己胳膊上,另一端拴着岳千檀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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