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而他,成为了卞钟。
卞钟觉得还是当卞钟好。
“喂?卞老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么晚了还打扰您,”
电话铃声吓得卞钟一个激灵,他本来就因为白天博物馆闹鬼的事战战兢兢,这铃声还偏偏是那个没有前摇的小猫之歌,嗷一嗓子,直接把他各种古老贵族的腐朽惆怅给嗷散了。
“没事没事,您说。”
电话那边是启和大剧院管弦乐团的负责人,她很清楚各位演奏家老师的脾气,沟通能力也极强,对卞钟这样的,她一般有话直说、单刀直入:
“是这样的卞老师,剧院承接了新的剧目,但是原定的首席小提琴手可能不方便出席,您这边可以考虑看看吗?”
临时更换?不想去……
察觉到卞钟的犹豫,她立刻甩出两个卞钟极为心动的条件:“老师,价格好说的,另外,您会有一张超大巨幅爆帅单人全身海报。”
“!!我可以的。”
…
因为博物馆闹鬼,方彝难得回了家。
年纪越大越怕死是真的,他都几千岁了,但他还想再活几年呢。
像他和卞钟这种情况,又不太适合去外面找工作,收入全靠几千年的资本原始积累,比如方彝曾经上交了死对头的本体,那位现在在国家博物馆被聚光灯打着当老明星。
而方彝则先于他本人拿到了一笔巨额奖金。
所以卞钟大半夜掐了个诀跑到他家里来,跟他说他接了个活,要整个巨幅海报,方彝直呼这老头子疯了。
“你想干什么?!你这张老不死的脸还在外面抛头露面?建国之后不准成精你不知道?”
提到这个,卞钟撇了撇嘴:“那是针对黄笙他们妖怪的吧,我们这种情况……”
白天在博物馆没能聊完的话题,在此刻又被卞钟给续上了,他歪在方彝家客厅的沙发上,嚎着黄鼠狼的心善变,说自己要被抛弃了。
“莫名其妙,你家黄总天天在外面做生意挣钱给你花,你好没良心啊。”
这个卞钟确实不抬杠,在物质上,黄笙对他简直是放任到纵容的地步,房子要住高档大平层,衣服要高级手工定制,护肤品用最贵的,保养品吃最好的,车子买最大的。
虽然这些东西讲道理卞钟其实根本不需要。
“你不懂!我空虚!我寂寞!我们之间没有激情了!物质和爱情相比多么的廉价啊!酒鬼你不懂!”
“烦死了我不想听你们床上的破事。”
可方彝无论表现得再怎么不耐烦,卞钟都死皮赖脸地拽着他,非要跟他倾诉这些子虚乌有的事:“真的,人结婚都有七年之痒,我们肯定到七百年之痒这个阶段了!”
不跟方彝说,还能跟谁说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能和自己感同身受的人,那就只有方彝了。
“我不是要跟你说我跟他的那档子事……老酒鬼,你有没有想过,黄笙有可能会死的。”
“你有病吧,你咒一个大妖死啊,不敢说他能与天地同寿吧,至少……我去!你一大把年纪了你哭什么啊!”
卞钟掉眼泪的速度和“哗”一下直接拧开水龙头差不多。
“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妖怪,没成为大妖之前,也是血肉生灵,是生命,现在又融入人类社会融入得那么好,能当大领导,还能赚大钱,可我俩呢?”
“啊?我俩是国家珍贵的文物啊。”
“我俩连生命都不是。”
这下方彝也不说话了。
他们是器灵,没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如何诞生,如何成仙。
他们只是某天醒来,某天能够脱离本体,某天能够化为人形,某天能够与人交谈,谦虚地学着人的举止言行,假装自己也是同样的生命。
卞钟这才坐直身子,向老友倾吐这段时日以来一直纠缠捆缚在心头的问题:
“黄笙是有本能的生物,他会先喝血再吃肉,夜间行动白天睡觉,他有学习能力,他会呼吸,会困倦疲惫,能爱上我也会爱上别人,可我们俩根本没有心,我们俩只是个没有感情的物件,我俩一直都在模仿生命。”
方彝、卞钟。
都不是他们俩真正的名字。
而映在二人彼此眼中的自己,也不是真正的自己。
他们真正的自己,正在博物馆里静静地安置着,而这个人形,是器灵作为人时的模样。
方彝的本体就是个四四方方的盛酒器,他现在的模样是个壮实的寸头青年,厚实的肌肉附着在骨架之外,因为云雷纹的缘故,他的相貌也端正到正义的程度,粗而黑的眉,锐利又爽朗的眼。
而卞钟要纤细许多,如果当时他没有舍弃本体,也许相貌会和现在不同,但当时因为不想留在寂静孤独的墓室里,他便只附在这枚甬钟上离开。
这枚甬钟音高而脆,蟠螭纹优雅迷人,卞钟也高挑偏瘦,远山一般的细长眉覆在高挺的眉骨上,显得他眼眸深邃,整个人的气质也安静古典,举手投足间都是高贵的富n代气息。
黄笙之前就吐槽过,方彝和卞钟俩人站一块,完全是贵族礼乐制度的余孽,卞钟那会儿还乐,以为黄笙在夸他。
正因他这种形象,外加编钟自带的音乐天赋与高级审美,哪怕是现代乐器和西洋乐器,对于卞钟来说都不算很难上手,他就干脆找了个乐团,挂了个顾问的闲职。
不过这好像也是黄笙托关系给他开的后门,算了,这些事卞钟都不清楚。
“咱是物件儿和你俩的七百年之痒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也不是人,你俩就这么凑合过完了呗。”
“可他现在越来越像人了,他会生气,会烦躁,会担心,生意的事也会影响他的情绪,那有朝一日,他不也会像人一样,对我变心嘛!”
方彝很想说卞钟纯粹是闲得出屁,但瞧他又是认真的,眼泪吧嗒吧嗒,“唉,你想太多了吧。”
卞钟却掏出手机。
“这是什么?”
“小某书。”
“小某书是什么?”
“我都说了,你不能完全脱离社会,你这样很快就会被社会淘汰的……我都问了小某书的姐妹了,她们说分。”
谈了几百年不能说分就分吧,但这的确很影响卞钟的心情。
方彝看了眼他发的求助帖:
「姐妹们,男朋友最近总是彻夜不归,清早才回家,回家了抱着熟睡的我说爱我,但我醒了之后问他,他又不承认了,他这是什么意思?」
-分!姐妹我时间有限,我要赶下一个帖子,但是分!
-关键词:清早,回家,说爱你。这我懂,他晚上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早上回来看见一无所知的熟睡的你,良心隐隐作痛,所以才这样。
这条后面又1.2w个小心心,和三千多条回复。
-这个猜测蛮有道理的。
-我老公也这样。
-那为什么还是你老公?
卞钟看得心拔凉,发帖日期是好几天之前,他甚至一路思考到了器灵物件与生命感情的哲学层面,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七百年之痒。
方彝在旁边琢磨半天,总觉得哪里不对,一个走神,卞钟又在旁边发上小某书帖子了。
「姐妹们,我今天差点死了,我回家跟我男朋友说,他漠不关心的,然后大晚上的还出门应酬去了,穿了超帅的衣服,还做了香香发型」
-怎么还是你啊姐妹,你还不分?你真超爱的。
-你男朋友要有新女朋友咯~
-再不分当你起号的。
-超帅衣服香香发型,哟哟哟,你的文字还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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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二改:修文
第102章
该怎么剖析卞钟的这种焦虑呢?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是在没事找事,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胡思乱想些所谓的“七百年之痒”,给黄笙施加些莫须有的罪名, 明明他一直都在踏实跟卞钟过日子, 不管是做生意还是陪他, 两头都能兼顾得很好。
可就是因为他能兼顾得很好,卞钟才焦虑。
当时排《殷墟钟声》交响组曲的时候, 卞钟担任的是第一小提琴声部, 坐他旁边的小提琴手是一位非常健谈的后生,他瞧着卞钟面生又年轻,几轮排练下来就自顾自地和卞钟搭上了话, 从乐团八卦聊到自家鸡毛。
“卞老师有对象吗?”
“有啊。”
“唉,那个, 我冒昧问一句,你跟你对象比,谁收入更高啊?”
卞钟不太理解他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
“我不管钱的,只要有的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