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终于又逮到野猪了,我馋这口好久了。”
“这野猪看着挺肥啊!瞧这膘,炖了吃肯定香。”
“炸着吃也成,把肉皮炸得脆脆的,再撒些椒盐。”
镇民们七嘴八舌聊起猪肉做法,都把自己说馋了,争相购买起来。
不过半个时辰,整头野猪便卖得干干净净。
张猎户将分好的银钱递给陆晚亭,笑道:“按规矩,陆大夫你出力最多,该拿大头,这三两银子你收好。”
陆晚亭并未推辞,接过银子揣进怀里,又接过用草绳捆好的一大块五花肉——从野猪身上分下来的,肥瘦相间,层次分明,是做红烧肉的上品。几人当中,只有他一个人有。
“多谢。”陆晚亭简短地道了声谢,拎起猪肉便往家走。
身后,猎户们还在感慨:“陆大夫话不多,本事倒是真不小,你说咱们之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人家深藏不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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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家,陆晚亭刚走到院门外,便听见里头传来清脆的铜钱碰撞声,还夹杂着许青禾的小声嘟囔。
“三百三十一、三百三十二、三百三十三……哎,这枚铜钱怎么沾上酱汁了,得擦擦。”
透过半掩的房门,他看见许青禾正蹲在石凳旁,面前摊着块粗布,上面堆着小山似的铜钱,他每数十枚就排成一列,表情认真极了。
陆晚亭被可爱到了,看了一会儿才推门而入。
听到动静,许青禾转过头,打招呼道:“你回来啦。”
他举着自己刚擦干净的那枚铜钱,得意地晃了晃,“看!一共三百三十三文!”
这是他今日卖茶叶蛋,再加上之前卖画儿一共赚来的钱。
陆晚亭目光柔和地看着他,夸道:“这么多。”
许青禾笑了笑,忽然看到他手里拎着的一大块五花肉,张了张嘴正要说话,目光又落在对方的衣领。
那上面有抹已干涸的暗红血迹,在干干净净的衣服上十分扎眼。
他吓了一跳:“这血怎么回事?!”
陆晚亭受伤了?
陆晚亭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了眼自己衣领,了然道:“野猪的。”
听到他说不是自己的,许青禾稍微松了口气,但又很快把心提了起来。
“你去山上打野猪了?”
寻常的兔子山鸡也就罢了,那可是野猪,多危险吶!
陆晚亭安慰他道:“很多人一起去的,身上都带着铁叉,很安全,不用担心。”一句都没提野猪突然发狂暴起的事。
他从怀里掏出那三两银子,塞进许青禾手心,“今天分的钱。”
许青禾盯着手心的银子愣了一瞬,然后眼睛便亮了起来。
“三两?这么多呢。”
他琢磨着开口:“照这个速度,咱们很快就能把钱还上了……不过你还是要小心,人少的时候可千万别去山上。”
陆晚亭答应下来,看向他的目光十分柔软。
等他换好干净衣衫出来时,许青禾已经盛好两碗鱼汤,碗里奶白的鱼汤上浮着翠绿的葱花,热气蒸腾升起,晕开一片鲜气。
陆晚亭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汤。
奶白的汤汁甫一入口,鲜香立刻在舌尖漫开,满是慢火炖出的醇厚浓郁,豆腐嫩滑,鱼肉鲜甜,一口下去,胃里马上暖了起来。
许青禾捧着碗小口啜饮,眼睛一直偷瞄陆晚亭,见他又舀了第二勺,忍不住翘起嘴角,“好喝吧?”
见陆晚亭点头,许青禾得意一笑,又道:“对了,这鱼是黎大哥给咱们的。”
“吴黎大哥给的?”陆晚亭顿了顿,“过几日,我们去大伯家看看吧。”
许青禾边低头扒拉碗里的鱼肉边认真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陆晚亭微微一笑。
最后一缕夕阳渐渐沉入山后,小院里的灯火依然明亮。
喝完鱼汤,碗碟洗净归位,陆晚亭擦干手,取出个布包袱递给许青禾。
“天热了,换件薄的。换上看看合不合身。”
这是他回家路过成衣铺子时特意买的里衣,许青禾现在身上穿的那件料子有点糙,陆晚亭怕他穿不惯。
许青禾接过打开,看见里头是件崭新的细棉里衣,料子柔软,摸起来舒服极了。
他莫名有点不好意思,不大自然地跟陆晚亭道了谢,转身快步走进屋内,窸窸窣窣地把新衣服换上了。
再出来时,新里衣已妥帖地穿在身上,因着料子是透气的细软棉纱,灯光一照,几乎半透。
衣料包裹下的肌肤轮廓无所遁形,清瘦却不孱弱的肩线,微微起伏的前胸,细瘦的腰肢,还有更下方的朦胧暧昧的阴影。
两人都没想到这件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里衣穿在身上会是这种情趣内衣的效果,不光是许青禾,陆晚亭也微微一愣。
他沉沉的目光落在许青禾身上,许久未动。
那层薄薄的布料罩在他身上,非但未能遮掩,反而将底下的风景勾勒得更加引人探究。
空气变得有些粘稠。
再开口时,陆晚亭的声音带上了几分显而易见的低哑:“很合身。”
许青禾太熟悉前男友这种眼神了,偏开头,故作镇定道:“还……还行吧。”
看到他不自觉的躲闪动作,陆晚亭有些不满,又像是被羽毛轻轻搔刮了一下,心头发痒,向前踏了一步。
两人距离顿时拉近,几乎能感受到彼此身上散发的热意。
陆晚亭抬起手,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擦过微透布料下的锁骨。
许青禾条件反射般颤了颤,想要躲开。
下一刻,陆晚亭已不由分说地压了上来。
第17章 红烧肉
唇瓣相距不过毫厘,呼吸交缠。
许青禾脑中思绪缠成一团乱麻,睫毛不受控制地颤动。
他比第一次和陆晚亭接吻还要紧张。
就在四片唇即将贴合之时,不知哪家勤快的大公鸡,突然扯着嗓子发出一声嘹亮的啼鸣。
“喔喔喔——”
许青禾瞬间从意乱情迷中清醒。
眼前依然是陆晚亭那张放大的俊脸,许青禾眼中那点迷蒙水汽却已经消散了,他眨了眨眼,双手抵住陆晚亭胸膛,使了点力把对方推开了。
被他推开,陆晚亭微微怔愣,不解地低头看他。
许青禾脑海中仍然回荡刚才那声清脆的鸡叫。
他的天然闹钟怎么在这时候响了?
夜半鸡叫是不正常的,所以,他和已经分手的前男友吃嘴子也是不对的。
鸡是在提醒他。
鸡是只好鸡。
“那个……”许青禾后退半步,避开陆晚亭的眼神,“天色不早了,我该睡觉了。”
陆晚亭很久没有说话。
半晌,他缓缓放下手臂,嗓音还是低哑的,多了一丝无奈的笑意。
“嗯,睡吧。”
空气中还弥漫着未散尽的暧昧热气,许青禾直觉不能再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丢下一句“那我走了”,逃也似的回了屋,连忙把门关上了。
他走后,陆晚亭站在外面任由夜风吹拂了好一会儿,抬手捏了捏眉心,轻轻叹了口气。
刚才那只鸡真是只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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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亲嘴未遂这档子事,许青禾从早上起来就觉得尴尬,整个上午都没怎么和前男友说话。
一直到中午炖红烧肉。
炖的是昨日分来的那块野猪肉,在锅里咕嘟咕嘟地颤悠,深酱色的肉皮炖得透亮,肥肉部分已经化成了晶莹胶质,黏糊糊的,油亮软嫩,肉香浓郁。
因长期在野外觅食,野猪脂肪含量低,肉质色泽偏深,闻起来有股很厚重的肉香。
许青禾快被香迷糊了。
他原以为陆晚亭以前给他做的那些红烧肉就够好吃了,没想到穿越一遭才发现肉外有肉、猪外有猪。
他忍不住感叹道:“怪不得能分给我们三两银子,原来野猪肉这么香。”
闻言,陆晚亭看他一眼,慢悠悠开口:“终于舍得跟我说话了。”
许青禾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先吃肉吧!
他捏着筷子从锅里捞出一块,送入口中。
肥肉入口即化,滑嫩得几乎有种在吃奶油的错觉,又比奶油更脂香浓郁,瘦肉丝缕分明,酥烂不柴,饱吸了酱汁的咸甜。
肥肉瘦肉搭在一起吃,很快便化作满口鲜香。
“好香!”许青禾鼓着腮帮子含糊道。
陆晚亭又夹了块肉给他,而后自己才动筷。
香喷喷的白米饭冒着热气,夹一块肉搁在上面,酱汁很快渗进饭粒,染出一片诱人酱色。
米饭裹着肉汁,粒粒分明又黏糯适口,每口都是满满的幸福与满足。
两人安静地吃着,只有筷子偶尔碰碗的轻响。
意犹未尽地咽下最后一口米饭,许青禾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去大伯家?”
拜访长辈自然不能空着手,两人方才合计了一下,决定把野猪肉带过去,这东西本就难寻,剩下的那块也有好几斤,足斤足两的,很拿得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