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黑狗也能分辨林笙是给它治伤,分外老实。
  四周散落的包袱里除了几身华贵衣物,还有几张银票,林笙把东西捡起来收好:“这狗被调-教过,肯定是有主的,只是不知主人去了哪里,竟叫它独自跑了出来。”
  其主人肯定是相当阔绰,极其喜爱这大狗,不然一般人也不会想到给狗穿衣服。
  他说完,扭头看了看站在八丈开外的孟寒舟和秋良,纳闷道:“你们离那么远干什么?它很乖的。”
  乖?
  孟寒舟面色阴沉。
  他倒是想靠近,可那畜生只亲近林笙一人,旁人一靠近,它就凶神恶煞地乱叫。
  也就林笙觉得它“乖”。
  大黑狗吃完投喂来的几块肉,似乎对他口中的“主人”二字有所反应,它呜呜低唤了几声,垂头叼住林笙的衣角,把他往树林深处拽。
  这狗使起劲来,比人力气都大,林笙身形单薄,很快就被它拽的站也站不稳。
  “畜生。”先时看林笙喜爱这狗,才没动什么心思,这会儿孟寒舟以为这狗要伤害林笙,当即抽了割肉的匕首,一手握着林笙的腰稳住身形,一手将锋锐指向那狗。
  黑狗自然也不示弱,压低了脊背朝孟寒舟低吼着。
  林笙忙按住孟寒舟的手:“别,别伤害它。”
  黑狗变得焦躁起来,但又害怕孟寒舟手里的尖刃,只能原地转了几圈,一会儿看看林笙,一会儿朝树林深处叫唤。
  “它好像想带我们去什么地方。”
  林笙犹豫了一下,决定进到林子里面去看看情况,他拍拍黑狗的脑袋,“带我们去吧。”
  黑狗通人性一般,吐了吐舌头,吧嗒吧嗒地就往林子里窜。
  见林笙去了,孟寒舟只能追上。
  秋良仍觉得那狗精明得不像寻常畜生,不敢独自留下,赶紧将马车栓好,捡了两根木棍防身,远远地跟上两人——此处是官道,尽头只通往牢山营,所以平日罕有人至,倒也不怕丢了什么。
  三人跟着黑狗走走停停,一直到密林深处。秋良仰头见这深山老林的,脑子里不断闪过一些古树昏鸦精怪吃人的传说,越走后背越凉。
  孟寒舟亦紧绷着眉头,边走边在手边树干上刻几号,以防迷路。
  不知过了多久,黑狗才停了下来,四处嗅了嗅后,欢急地奔向了一片小土坡。
  几人随即跟了上去,绕过一棵井口粗的大树后,见那黑狗正拱着地上什么东西,哀怜地呜咽叫着。
  林笙近前一看,赶紧道:“来帮忙,是个人!”
  秋良站在坡上半信半疑地探头,见真是个人趴在地上,他跳下小坡把人扶起来,仔细看了看,也奇了:“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少爷。”
  穿着与黑狗身上如出一辙的金线绸衫,腰上挂着玉佩,脖子上戴着金饰,瞧着非富即贵。
  人还活着,只是晕过去了,也不知道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里。这林子实在是太深了,要不是孟郎君一路做记号,怕是连他们几个都会走丢。
  林笙道:“先别管了,带出去再说吧。”
  秋良把他背上,沿着来时的记号回到马车旁。这人脉象细弱,脸色苍白,但身上并未见到什么严重的外伤,胸口腹部也没有明显的病态,一时难以辨别他究竟为何昏倒。
  此时林笙的药箱基本上已经空得差不多了,找不出什么适合他的药。
  “前头有个小村子,也许会有药卖。”秋良把人背进车中,累得擦了擦汗。
  林笙点头:“只能这样了。”
  秋良说的小村子,当真是小,不过十来户人家,平日里靠种种地、打打猎自给自足。马车驶进村庄的时候,刚过了饭点儿,村里家家户户烧的炊烟还没有熄。
  几人刚在村头找了一户人家落脚,正打听村上有没有药材能买,突然一只手拽住了秋良的衣角,一道声音幽魂似的飘了起来:“饿……给我吃的……”
  此时秋良刚用湿帕子给他擦过脸,正端着水盆出去,闻声差点惊叫出来,下意识要把盆甩出去的时候,才发现是那昏迷的小少爷醒了。
  他忙出去唤林笙:“林医郎!他醒了!”
  一直蹲在旁边的黑狗见主人睁开了眼睛,兴奋地扑上去舔他的脸。
  大狗突然跳上来的重量,差点又把刚苏醒的小主人的魂儿给踩飞出去。
  林笙快步回来查看了这人情况,听他虽然还没完全清醒,嘴里却喃喃自语着要饭吃,终于反应过来——怪不得没瞧见外伤,也没查着内伤,原来根本就不是伤着了,而是饿昏过去的。
  他哭笑不得,于是也不问药的事了,管农家人要了些糖,兑成浓浓一碗糖水,让秋良喂他喝下。然后又用一块羊腿肉,换了些米面蔬果,再借用一下农户家里的灶台。
  夏季炎热,这肉他们几个吃不完也容易坏,不如送出去讨个好。
  农户一家人能给的不过是些山野小蔬菜,却白得了块上好的羊腿肉,哪有不愿意的,便高高兴兴地让林笙他们随便使,还把西边闲置的小屋子让给他们歇脚。
  林笙谢过他们,便进了灶房。
  饿伤了的人不能上来就吃肉,否则会坏脾胃,林笙也懒得做什么复杂的饭菜,便挑些好消化的蔬菜,做了一锅软烂适宜的大杂烩焖饭。
  小少爷渴极了,就着秋良的手咕咚咕咚把一大碗齁死人的糖水给灌进了肚子,喝完又呆愣了好久,不知今夕何夕,直到闻见了飘来的饭菜香味,才慢慢回过神来。
  秋良有一句每一句地跟他搭话,很快打听出来,这小少爷叫尤真,来自锦宁城。
  “锦宁城?”秋良惊讶。
  锦宁城位于大梁西部,虽说是靠边境,但因为西边外族不好战,好经商,所以锦宁城成了与外族通商的中转站,城中来往诸多异国商队,因此异常繁华。
  秋良当然没去过,只是小时候听父亲说起过锦宁,说那是个满地流金的地方。
  不过繁华归繁华,锦宁城距离这里,足有千里之遥。
  这时林笙端着一大锅焖饭进来了:“都洗洗手,吃饭了。”
  “饭!”
  糖水自然不管饱,尤真看到端来的饭,眼睛都直了,顾不上回答秋良的话,捧过来就是一顿狼吞虎咽。往日里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饭菜,现在吃的比谁都香,吃完了,毫不客气地还要。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秋良道。
  大黑狗蹲在床脚底下,看主人吃得香,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它向往常一样巴巴地翘着脑袋,等主人丢下东西来喂自己。
  然而这回等到碗都吃空了,主人也没想起它来。
  也不知道这是饿了几天了,林笙怕他暴饮暴食出问题,在他吃完第二碗就叫停了,叫秋良把饭端走。
  许是饿红了眼,尤真才昏迷醒来,都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力气,竟龇牙咧嘴地拽着碗沿怎么也不肯丢手,秋良只好无辜地看向林笙。
  “你饿了太久,饭菜刚下肚是感觉不到饱的,消化一会就好了。”林笙恐吓他说,“再吃会把肚子撑炸,肠子都会流出来。”
  小少爷一听,惊吓地松开手,捂住自己的肚皮。
  秋良好笑地给他递了杯水喝。
  几人也围在桌前吃饭,孟寒舟用小刀慢慢片着羊腿上的肉,切得薄薄一层,铺在林笙的饭上。林笙慢条斯理地动着筷子,不过是粗陋的焖饭,却让人觉得他那碗比旁人的都好吃。
  尤真看得直吞口水,又想吃,又怕把肚子撑爆,只好盯着他们管个眼饱,没话找话地问:“是你们救了我和小珍珠吗?”
  林笙抬眼:“小珍珠?”
  “我的狗。”小少爷摸摸黑狗的耳朵,“它很可爱吧,叫小珍珠。”
  秋良:“……”
  他看看这单是蹲坐着都有半人高的大黑狗,一身的腱子肉,一爪子能拍死一个小孩,口水流得仿佛要吃人一般……
  心想,这哪里小,这是巨珍珠。
  这取名的水平也真是没谁了。
  林笙已经见识过郝二郎家那头名为“妞妞”的爱驴,这回听见一头猛犬叫“小珍珠”,竟也适应良好,说道:“是你的小珍珠救了你。它冲到我们的马车前拦路,这才带我们找到你。”
  他说罢看了大黑狗一眼,见它可怜兮兮地蹲着,于是目光又移向了孟寒舟。
  孟寒舟将小骨上的嫩肉片给了林笙吃,自己正吃上头的残肉,见林笙这般盯着自己,轻啧了一声,把手里的骨肉丢给了黑狗。
  小珍珠嗷呜一口咬住,欢快地啃起来。
  林笙眯了眯眼,见孟寒舟一副狠辣的表情,仿佛下一秒能气得跟狗去抢骨头,不由笑了下,从自己碗里夹了肉,递到他嘴边:“这个给你……不要?不要算了。”
  孟寒舟一愣,瞬间散了郁闷,张嘴咬住,舌尖一卷扫走了肉片。
  他俩以前也常如此你来我往,只是秋良当时没往那方面想,现在再看,终于明白什么叫“眉来眼去”,他只觉得自己不应该坐在桌上,应该蹲在桌底,和狗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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