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林笙忙说:“这岂能叫偷,从医本就是要博采众长,医者学会的东西多一些,病人才会少些痛苦。如果我的师父知道,高兴都来不及呢,他要是在这里,肯定自己就背着包满地乱跑,到处办讲座给大家分享他的学术理念。”
  崔郎中听他这么说,心里又高兴了几分,不过听他意思他师父可能“不在了”,一时又惭愧提起人家的痛处,忙清咳了两声,从药奁中另取了一副卷包。
  “这是我备用的针包,你拿去用吧,不急着给我。”崔郎中道,比起针术,林笙年纪轻轻却不知比他强到哪里去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不过要我说,卢钰的病恐怕难治。”
  林笙高兴地接过针包,放进自己的布兜里:“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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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到了针,林笙等着观察了一会那惊风小童的病情,见吃了药已经退热了,便不再耽误,挎着布包回家。
  一进门,两只小狗嗷呜一声扑了上来。
  院子里水桶翻仰,芝麻一身湿漉漉的,连一向雪白乖巧的汤圆都不知道打哪沾了一身泥水,变得脏兮兮。汤圆跳起来要抱,被林笙嫌弃地拎着后颈拿起来:“不行,你们太脏了。”
  孟寒舟呢?
  怎么让两只小狗乱成这样,总不至于睡到现在还没醒吧?
  林笙一手一个小脏狗,用脚尖轻轻顶开了虚掩的房门,往里一看,又看到了另一只……小脏狗。
  孟寒舟正趴在桌子上写字,垂下来的袖角黑了一块,不知道是不是被墨染了。
  他轮椅高大,身形高瘦,之前吃饭没觉得有什么,一板正经写起字来,却显得高度不那么合适了。写上两行,他小心地放下笔,端起手腕来甩一甩,然后又继续写。
  因背对着门口,即便门微微响了一下,加上有小狗嗷嗷乱叫,他只以为是芝麻汤圆跑了进来,头也没回地道:“不许乱叫!待会要是害我写错了,就拔光你们的毛!”
  “你要拔光谁的毛?”
  林笙突然从背后凑了上来,在他耳旁说话。
  孟寒舟肩膀一抖,一个激灵把手里的笔杆子扔出去好远,下意识手忙脚乱就要胡拢起面前的东西。等“啪”一声林笙拍在桌上,他顺着这只手往上看,这才发现,甩起的墨点子飞到了林笙脸上。
  他瞄一眼林笙的脸色,伸出拇指去揩了一下,想补救一番。
  没想到一抹,只是个泪痣大小的墨点,愣是让他摸出一条墨痕来。
  黑的墨,白的肤,反衬得他愠色之下的这张脸艳若桃李。
  “……”孟寒舟立即先声夺人,“你不要突然在我耳旁说话。”
  “?我没有突然,我是正常走进来的。而且小狗都叫了好几声了,你没听见吗?”林笙气笑了,“是你自己心虚。”他伸手拿来孟寒舟没来得及藏起来的纸张,“你在写什么?你哪来的纸张笔墨?”
  孟寒舟抢了两下,没有抢到。
  没想到林笙这么早回来,他原本打算,先抄一会,在林笙回来之前收拢好。
  林笙举起看了一会,就是些枯燥的古文,其他的都被孟寒舟藏得差不多了,他不好去抢,也不屑继续动手,又询问了一遍孟寒舟还是不肯说,不禁有点生气:“不说算了。”
  他丢下纸张,抓起满地乱跑的两只小狗,去给它们洗澡:“脏得要死,今晚不许上我的床睡觉。下次再乱跑,打烂你们的屁股!”
  孟寒舟隐约觉得,这句话不是说给狗听的,是说给自己听的。
  晚饭随便对付了几口,林笙就揣着针包去隔壁给卢钰扎针去了。
  孟寒舟和两只洗得干干净净在窝里相互舔毛的狗面面相觑。
  直到天快黑了,林笙才与卢文有说有笑的回来,两人走到门口依然难舍难分,卢文握着他的手又聊了好长一会,还往他怀里揣了一个兜子,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去。
  林笙回来也不与他说话,抱起小狗玩了一会,洗漱后便上-床去歇息。孟寒舟匆匆去擦了下脸,回来忙跟着也要往床上爬,林笙正没好气想踹孟寒舟一下,却反而被抓住了脚背。
  “……放手。你又发什么疯。”
  孟寒舟抓得更紧,他受得了被侯府所有人冷落,但受不了被林笙冷落:“我今晚的药还没有吃。”
  林笙一只脚陷在他手里:“药就在厨房,你自己去煎。”
  “我不会。”孟寒舟说,“我会把厨房烧了。”
  林笙盯着他看了一会,觉得这人真的能干出烧厨房的事来。他不想崭新的院子被烧成灰烬,气得只好自己亲自下去给他煎药。蹭到床边,他扭了扭脚尖,示意孟寒舟把手放开。
  孟寒舟松了松手,林笙顺势朝他身上踹了一下,起身就溜。
  林笙气呼呼地进了厨房,从架子上取下按日子排好的药包,就听到骨碌一声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他低头去看,见是一只巴掌大的精雕木盒。
  他不记得家里有这种东西,一弯腰拾了起来:“什么东西放在这……”
  一打开,林笙眼睛立刻黏住了:“孟寒舟!”
  孟寒舟揉了揉被林笙气急败坏踹了一脚的胸口,还没反应过来,林笙就一阵风似的飘了进来,一双眼睛闪啊闪:“这是你放在架子上的吗?”
  “……不清楚,不认识。”孟寒舟死鸭子嘴硬,“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
  林笙再不明就里,大概也能猜到一二这墨是怎么来的。
  中午那会儿他就觉得孟寒舟突然要午睡,怪怪的,就像小狗不出声必在作妖的真理一样。不过当时要去拜访崔郎中的事要紧,便没有理会孟寒舟。
  没想到他是去弄墨了!
  拿到手,这墨比摆在柜台上时看起来更好看了,亮闪闪的掺杂着不知道什么做成的碎粉,像群星闪耀的夜空一样好看。林笙很高兴,拿着墨想试一试,却又舍不得,捧着看了一会,越看越喜欢。
  林笙把墨条拿出来欣赏了一会,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去,突然想起一件事:“你怎么弄到的,这墨这么贵……不会是卖身给什么人了吧?”
  “……没有!”孟寒舟不知道他怎么会想到卖身,“其实也没有那么贵,这块墨没有那么正宗,所以我稍微跟他们砍了一点价。”他见林笙目光狐疑,忙说:“我找了个书局,给人抄书,没有拿家里的钱……只是看你很喜欢。”
  他说着说着也拿不准林笙怎么想,怕林笙说他胡乱花钱买一块不正宗的墨锭而生气。
  林笙觉得他像蔫巴巴怕人责骂的小狗,有点好笑:“我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也一定非要有。我今天喜欢,明天或许就不喜欢了,难道样样都要买回来?”
  看孟寒舟刚才写字的样子,恐怕那份抄书的工作并不轻松。
  只是为了一块徒有华丽外表的墨,没有那么实用,倒也不至于如此费劲。
  “虽然只是一块不很正宗的墨,但是你喜欢。”孟寒舟有点不满他嘲笑自己,横气道,“你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可以有?我就想看你拿到它高兴的样子,不行吗?你想要小狗的时候,不也有了吗。”
  林笙一顿,盯着孟寒舟看了好久。
  父母没了以后,他辗转在亲戚家里寄宿,一年换一家。
  最先学会的一件事,是漂亮的东西看看就好,喜欢的东西也不一定要拥有。除了必要之外的花里胡哨的东西,买回去只会变成多余的累赘。
  彩色的橡皮,和别人用剩一半的橡皮头是一样的。印着卡通人物的作业纸,和之前的作业纸翻过来写,也是一样的。
  林笙曾经看着亲戚家的孩子有一只漂亮的背带水杯。
  他告诉自己。
  它只是一只用来喝水的水杯而已,好不好看喜不喜欢并不重要,不会摔坏才最重要,所以我并不是很想要。
  直到长大工作,有了充足的积蓄,林笙也会在琳琅满目的缤纷商品当中驻足,观察比较哪一个更新奇、更漂亮,拿起来摸一摸。但是最后,依然会下意识选择最实惠最经用的那个,哪怕它不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一个。
  而孟寒舟理直气壮地说: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可以有?
  为什么呢,林笙也不清楚。
  “我想给你,让你高兴。”孟寒舟说,“如果你明天不喜欢了,可以再扔。如果你今天还喜欢,那就值得买回来。”
  林笙不知道为什么不可以有,但孟寒舟知道为什么可以有。
  ——因为有了,就会高兴。
  多简单的道理。
  孟寒舟真不愧是个跋扈的大少爷。
  但林笙不得不承认,他喜欢这种“简单而跋扈”的感觉——很奇妙,这是一种,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就被人重视,被人放在心上,被人用心对待取悦的感觉。
  这一切都不凌驾于任何计较思量之上,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会高兴。
  林笙看着因不服气而与他据理力争的孟寒舟。
  也许节气快要入暑了,林笙也觉得有些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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