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分汤的镇北军士兵拿着个大勺子分奶茶,每个人都给一大勺,差不多大半碗。
  蛮牛喝了一口,眼睛都亮了。
  这确实是甜的,特别好喝!
  蛮牛甚至觉得,自己不配喝这样的东西。
  他珍惜地将自己手上的奶茶喝完,还把碗底舔得干干净净。
  镇北军真好,他以后,就为镇北军效力了!
  希望主公将来能再给他喝奶茶,另外猪油拌饭和拌面他也想吃。
  喝到奶茶的,不止这些来自代郡的人。
  从冀州赶来的廖月一行,也喝到了奶茶。
  廖月捧着陶碗喝了一口甜滋滋的奶茶,眼睛忍不住眯起来。
  这奶茶也太好喝了!
  “高山,以后我是不是能天天喝奶茶?”
  高山道:“当然可以,你是主公看中的人,以后肯定想吃什么就有什么。”
  “那这日子,可太舒坦了!”廖月笑起来,端起奶茶碗对高山道:“干杯!”
  高山端起自己的碗,跟廖月干杯。
  廖月一口将奶茶喝完。
  高山却是看着廖月的脖子,眼睛都直了。
  救廖月的那个晚上高山很紧张,天还特别黑以至于他看不清廖月的模样,所以哪怕他给廖月包扎伤口,把廖月绑在自己身上骑马,也没生出什么不该有的想法。
  但后来一路同行,高山突然发现,廖月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人。
  嗯,主公不是人,是神仙。
  廖月十六岁嫁给王大郎,今年二十六岁,正是女子最漂亮的年岁。
  从小养尊处优的她,还皮肤白皙,身材丰腴。
  她的相貌也不差,气质更是非常好。
  高山一个毛头小子,免不了被吸引。
  廖月一点都不意外高山被自己吸引。
  在邺城时,有很多女子喜欢王大郎,也有很多男人喜欢她。
  当时,见王大郎一个接一个纳妾,她还想过要找几个男人陪伴自己。
  但她很清楚,在王大郎还没死的情况下,自己一个女子做出这样的事情,肯定会被人辱骂,王大郎也会想要弄死她。
  因此,她什么都没有干。
  但她现在已经离开邺城,在外人眼里,她还已经死了!
  既如此,她完全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她一直很羡慕那些寡居的世家女或公主,丈夫过世后,她们就自由了,某些人还会养些面首伺候自己,没人敢说三道四。
  她早就想试试王大郎以外的男人了。
  那王大郎在床笫之间,实在没什么本事。
  廖月看着高山,眼波流转:“高统领,你多大了,可有家室?”
  高山道:“我十六了,还没成亲。”
  廖月闻言立刻收了笑,对高山道:“高统领,我要休息了,你出去吧。”
  这高山人高马大肌肉结实,竟然才十六?
  廖月不介意吃嫩草,但这也太嫩了。
  被赶出门的高山愣住,不明白好好的,廖月怎么就变脸了。
  把高山赶走后,廖月叹了口气。
  大概是自己已经足够聪明的缘故,廖月对文人兴趣不大。
  王大郎在她面前卖弄文才,就不能引起她的好感。
  反倒是那些身材健硕的人,总会吸引她的目光。
  当然,最初的时候,她也是喜欢过王大郎的,毕竟王大郎长得好。
  但当王大郎开始纳妾,那点好感就烟消云散了。
  现在分开了挺好,以后她可以像那些寡居的贵女一样养几个面首。
  她应当是不能生的,还不用担心弄出孩子,真好!
  第二天,廖月没事人一样跟高山说话,提出想要骑马。
  大齐的世家女大多会骑马,廖月自然也会。
  哪怕婚后,她也常外出骑马,只是王大郎极不赞成,两人为此时常争执。
  高山立刻找了马给廖月,一点没觉得廖月一个女子骑马有什么不对。
  这让廖月心情舒畅,她骑马前行,如李刃一样,探访了一些村子。
  那些村子里的村民,都过得非常好。
  而最让廖月惊讶的,是这些人张嘴闭嘴,都是晋砚秋这个主公。
  最初时,廖月和其他人一样,觉得晋砚秋能掌管镇北军,全靠晋明堂这个爹。
  他们觉得晋砚秋只是个傀儡,镇北军的实权其实仍掌握在晋明堂手中,毕竟晋砚秋年纪尚小,还是女子。
  但现在跟镇北军治下的百姓聊过后,廖月突然意识到,晋砚秋是掌握了实权的。
  不管是高山等人,还是渔阳郡的百姓,他们嘴里感谢称赞的主公都是晋砚秋,而不是晋明堂。
  提起晋明堂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说那是“主公的父亲”。
  晋砚秋得到了十万镇北军的效忠,还拥有渔阳郡和上谷郡两郡民心,据说还有很多胡人归心……
  晋砚秋,或许真的能争一争这天下。
  如果晋砚秋成功了……
  廖月光是想一想这个可能,就觉得心潮澎湃。
  她心中,也生出万丈豪情——她或许,真的可以一展所长,流芳百世!
  廖月浑身上下都闪着自信的光芒,高山又一次看呆。
  他们幽州的男人,就喜欢有本事的女人,这样即便自己出了事,女人也能活下去,能把孩子养大。
  他以前,甚至还想着要找个有田地的寡妇入赘,或者找个丈夫干不了体力活的女人拉帮套。
  廖月对他来说,简直完美。
  第86章 怀疑 莫非有人如他女儿一般,有了重来……
  枯黄的大地上, 银色的洪流滚滚而来,那是一支足有数千人的骑兵。
  队伍里的士兵都骑着高头大马,他们银色的铠甲在烈日下泛着冷光, 玄色战旗上绣着大大的“晋”字。
  而他们前方,一群骑马的胡人正在奔逃。
  见身后的人紧追不舍,而自己的手下已经人心涣散, 带队的胡人首领咬牙开口:“停下!我们跟他们拼了!”
  那个叫沐光的镇北军将领带着军队冲散了他的部落,又追了他好几天, 这是打定主意要杀了他。
  “沐光, 拿命来!”胡人首领被激起凶性,嘶吼着朝着沐光冲去。
  沐光不避不让,纵马迎上他。
  胡人首领的弯刀劈向沐光, “铛”地一声, 刀锋撞上银甲。
  但这一刀只溅起一串火星,留下一道印记,压根没能伤到沐光。
  倒是沐光手上的弯刀劈下, 砍掉了胡人首领的一条臂膀。
  而其他胡人, 也已经跟镇北军撞在一起。
  银甲骑士如闪电般切入胡人军队,悍不畏死地朝着胡人进攻,所过之处, 胡人纷纷落马。
  这些胡人是到了末路的狼, 他们凶狠万分, 不畏死亡。
  若他们遇上的是以前的镇北军, 靠着这不怕死的打法,一定能让镇北军损失惨重。
  但如今的镇北军,拥有最好的装备。
  试图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胡人,到底没有迎来自己的生路。
  胡人的首领已经被沐光杀死, 胡人军队悍勇的冲锋变成了溃散,终于,有人丢下弯刀转身奔逃……
  不过半个时辰,草原上的厮杀声就平息下来。
  遍地都是胡人的尸体,他们的战马有跟他们一起死了的,也有活下来的。
  那些活下来的战马茫然地在战场上徘徊,发出阵阵悲鸣。
  沐光下马,用鞋底将自己那从胡人手上抢来的弯刀擦干净,收到皮套中。
  他的狼牙棒太重,若带着一路追杀胡人,会把马压坏,所以他把狼牙棒扔给了后面的辎重部队,自己带着三千轻骑兵追击胡人。
  现在,他终于又打散了一个草原上的大势力。
  “将军,跑掉的溃兵大概有一千多人,我们要去追吗?”属下向沐光请示。
  沐光道:“不用了,这些人的心气已经被打散,以后见了我们镇北军会绕路走,不足为惧。”
  他一路追杀,主要是为了将那个首领杀死。
  这人是个有本事的,若是活着,对镇北军来说是个隐患。
  现在人已经死了,便不用担心。
  沐光所料不差,那些逃走的胡人,对镇北军已经怕到骨子里。
  “他们是魔鬼!”
  “妈妈,我不想面对魔鬼!”
  “太可怕了,那些人太可怕了……”
  恐惧让这些人操控着马不停地往前跑,一直到马儿累死才停下。
  他们中一些人在草原上迷失方向最终饿死,而那些幸存下来,加入了某些小部落的人,则在今后的日子里,只要想到镇北军就瑟瑟发抖。
  赢下一场大战的沐光,在清扫过战场后,却是心情颇好地看向手下士兵:“我们赢了,可以回去了!”
  沐光手下的士兵听闻此言,欢呼起来。
  沐光的心情也很好。
  草原上的几个大部落被打散,还有小部落拖家带口去了上谷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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