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但是基本肯定一点,山里头没有人生存的痕迹,那这个孩子就是大山周边村里的人,只能让人慢慢找了。
  一团团长听说这件事,主动请缨让手底下的人去找人,他倒不是为了别的,这样厉害的人,若是培养起来,又是军中一大重器,一团团长眼眸闪烁,他占了先机,当然是最好的。
  时间倏忽而过,转眼间就进入了四月天,已经渐渐有些热起来了,冯石柱有一手编竹席的手艺,教给了家里两个儿子,现在下了工,就在家里编竹席,指望夏天靠这个和别家换些粮食。他们地窖已经空了大半,好在三月的粮食发下来了,不过也仅仅是够他们吃,要说存一些,那基本上牙缝里扣出来的,现在也不放地窖了,都存在老太太屋里头,看的死死的。
  冯夏这段时间过得悠哉悠哉,白日里去山上寻摸一只野味,剩下的除了晒太阳就是睡觉,其他事半点儿不操心,纵使家里的扫把倒地上了,她半点不会扶。又因日日吃香喝辣,身上长了不少肉,肌肤也褪了黄,变得白皙水润,五官四肢都长了不少肉,头发被冯金桂给修剪了一下,修成了乖巧的娃娃头,营养上去长的就快,裤子已经短了,露出了脚踝,上衣也短了一截,好在冯夏不大在乎这些,只要吃饱睡好就行。
  恰巧今日冯家人都去上工了,轮到冯金莲冯金桂二个姐妹回来做饭,现在李梅花已经不负责做饭了,她也算的上半个壮劳力,天天要去上工,做饭就在冯金莲冯金桂冯春三人里头挑俩,轮流着来。
  冯金桂在厨房里烧火做饭,砧板上是一只七八斤重的野山鸡,脱了毛还肥嘟嘟一大只,照例给冯夏做好,冯夏也同样给人留了一碗,或许是这段时间跟着冯夏吃了不少肉,两姊妹脸上也多了几分血色,头发都没有那般黄了,眼里也有了几分光彩。
  冯金宝每次看两个姐姐和娘吃肉,他也不敢闹,眼巴巴看着,但是他姐姐和老娘也不敢给他吃啊,每次只能弄块骨头咬一半,剩下一半给他含嘴里,尝尝肉味儿,好在现在那母鸡又开始下蛋了,时不时冯承宗和冯金宝也能吃上一个蛋,又在冯夏的高压教育下“懂事”许多,才没有闹开来。
  炒好一大锅鸡肉,冯金桂端去给冯夏,冯金莲手上捧了一套衣裳,是一套热天的短裤短袖,用姐妹俩的旧衣服改的,走线还有些粗糙,应该是姐妹俩做的。
  冯金桂磕磕绊绊道:“夏妹儿,这是我和金莲给你做的一身衣裳,都是旧料子,你收着吧。”
  说罢把衣服递给冯夏,冯夏笑着接过,笑眯眯说了声:“谢谢金莲姐金桂姐。”
  两个丫头很朴实,连连摆手说不用,反而诚恳给冯夏道谢:“夏妹儿,要不是你,我俩咋吃得上肉,是我俩占了便宜,这衣服不算啥的。”
  两个小姑娘说完就跑了,很是有些不好意思,这姐妹身份好似颠倒了一般。
  冯夏笑眯眯吃肉,对于这两个小姑娘,她倒是没有恶意,她们在冯夏混沌的十年岁月里力所能及的帮着这个小妹妹,张玲虽然一颗心都系在自己儿女身上,但是看冯夏可怜,也会时不时搭把手,例如帮她提猪潲,给她弄点药。就连冯夏摔下山,也是这娘三儿去卫生站把周医生请来给冯夏开了药,垫了两毛医药费。
  说起来倒是比冯夏的亲姐姐亲妈要做的多,小时候冯夏也是多被金莲金桂带着,俗话说,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现在李梅花和冯春就是应得的。
  说曹操,曹操到。
  冯夏心里刚说了一嘴自己的亲娘亲姐,就见冯爱国背着晕倒的冯春进了门,这种麻烦事冯夏向来不管,炒山鸡还剩一点点,那边两姊妹也早就吃完了肉,给自家老娘留的一点肉用竹筒装好放在后门口,等没人了张玲再偷偷摸摸给吃了。
  冯夏慢条斯理吃完肉,汤汁也喝了个干净,把碗拿去了厨房,冯金宝倒是一点不嫌弃,舀了一碗红薯汤,倒冯夏盆里,就着挂壁上的汤汁喝的静静有味,冯夏倒是对这小子刮目相看。
  不错啊,能舍得下脸,比冯承宗强多了。
  这边的冯春被放在堂屋里的板凳上,衣服上还沾着泥点子,面色苍白,李梅花给喂了几口水,才悠悠转醒。没有人细看,所以没有人发现,现在的冯春身上,那双眼眸,根本不是一个十四岁少女的眼睛,沧桑世故,在这副稚嫩的身体上尤为不协调。
  李梅花还在嚎:“大春儿,你咋啦?快醒醒哦,娘要担心死喽。”
  冯春是她的第一个女儿,除了冯承宗,李梅花最心疼的就是她。
  冯春靠着李梅花坐起来,还没来得及说话,旁边的冯爱国吼道:“嚎啥嚎,闺女是,是低那啥糖,晕了,你没听周医生说啊,喝点糖水就没事了。”
  李梅花听了这话,更是哭天摸地,一屁股坐在地上,跟个疯婆子一样:“你说的好听,去哪弄糖水,糖都被那白眼狼吃的干干净净,我可怜的大春儿啊,是娘没用啊,让你连糖都吃不上啊!”
  冯春脑海里还一片浆糊,她隐隐约约知道,自己似乎是回来了,回到了小时候,从三十年后回到了小时候,从2000回到了1970年,她怔怔的看着李梅花,好似傻了一般。
  门口忽然进来一个人,斜倚着门,面容逆着光看不大清楚,但是声音格外清脆:“哟,这么热闹,不知道还以为有人嚎丧呢。”
  第9章
  冯春愣愣的看着依靠在那儿的人影,这个人,是冯金莲,还是冯金桂,看着都不像,比她俩似乎都要矮些,而且老冯家,还能养出这样说话的女孩么?
  冯春上辈子过得只能说普普通通,最得意的就是嫁了一个城里的工人,结果没过几年,国家经济飞速发展,一年前一百块钱还够一家人一个月嚼用,一年后一百块钱只能吃一礼拜早饭。
  她丈夫挣的钱早就不够全家人花了,冯春为了两个小儿女,只能无奈去找了份保姆的活儿。她干活的那家主顾是乘着东风富起来的第一批,女主人和她一样的年龄,站在一块儿却像母女。冯春每天睡着时都在想,如果能重来,她绝对要嫁个能做生意的,以后做个富太太,也过上开洋车住洋房的好日子。
  没想到,她真的重来了。
  从2000年回来的冯春已经记不太清自己年幼时冯家的琐事。她嫁了城里工人,她爹娘带着个不成器的弟弟经常上门打秋风,一而再再而三,冯春就和他们断了联系,至于两个妹妹,那更是没有记忆,唯一记得的,好像是她那个痴傻的二妹冯夏,死在十三岁,去河里捞鱼,没起来,淹死了。
  女孩儿家在冯家有多不值钱呢?她淹死的二妹还是由大伯母张玲领着冯金莲冯金桂去给收了尸。
  冯春去看了一眼,全身肿胀发白,一双眼眼珠子凸在外头,看着尤为恐怖,她吓得一天没敢出门。冯家人连灵堂都没给办,她的爹娘冯爱国李梅花也没搭把手,张玲带着两个闺女儿把人埋在了后山上。
  冯春怔怔的想,外头那道人影又出了声:“咋?就我不配吃那糖,都是一个肚子出来的,冯春吃得,冯夏吃不得,娘啊,你说这是个什么道理?”
  李梅花擦了一把脸,面上愤愤不平。在她心里,冯夏就是地上的泥,冯春才是天上的云,两个人,可从来不一样。
  她看一眼冯春,女孩十四五岁,正是豆蔻梢头的年纪,皮肤微黑,五官生的秀气,身材也不是那么干瘪,有了一点点起伏。她想凭她女儿这俏丽模样,以后找个有钱女婿,那不是板上钉钉的,再回头去看冯夏,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冯夏竟是完全变了个样子。
  一月之前的冯夏,干瘦蜡黄,头发如枯草,脸上一双眼睛深深的凹进去,一点光亮也无。现在呢,剪了个学生头,光吃不干活,一身皮子养的白白净净,瘦还是瘦,但是长高了不少,又高又瘦,却不是瘦的十分夸张,光看眉目,有些雌雄莫辨之感,一双眼睛熠熠生辉,一看就是个机灵的姑娘。
  李梅花看着冯夏裸露出的白皙肌肤,眼底的恨越发浓郁,一个白眼狼,养的再好又有什么用,烂心肝的小贱货。
  冯夏见李梅花没说话,直起身一步步往里走,冯爱国和冯石柱几个窝囊废,竟然躲到了一边,任凭冯夏走到了冯春身前。冯春虽然不记得二妹长什么模样,但是绝对不是这白皙漂亮的样子,记忆中的二妹,一直低着头,全身都很脏,因为吃不饱饭营养不良,好似一张皮囊套在了骷髅架子上,看着人瘆得慌。
  眼前这个人呢,瘦高瘦高的,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面颊红晕淡淡,眼睛明亮,双眸笑起来好似一汪春水泛着寒,春花秋月一般的好容貌,虽然年纪小小,却也看得出以后定然颜色不俗,这,这怎么可能是冯夏?
  冯春只觉一阵恍惚,莫不是,莫不是她二妹也和她一样,回来了?不,不会,二妹一直痴傻,只活到了13岁,即使回来了,也不会有这般气势,难道是,被山精野怪上了身,冯春觉得自己都能重生,冯夏被鬼上了身,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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