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方天曜他们肯定不会对七夕这个节日的寓意感兴趣,让他们兴奋的是节日当晚的放莲花灯环节,这种环节各国有各国的玩法,临国这边就是竞赛制度的。
每家每户落实到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一个编号,无论男女老少。当晚会由所有百姓投票选出自己眼里最漂亮最夺目的花灯,谁得到的票数最多谁就是当天的花灯之王。
奖品嘛……从前奖品是由城主府决定,但是这十几年来渐渐就把这一步去掉了,虽然评出了花灯之王,但其实没有任何好处。
至于今年嘛……赶得不巧,朝云现在暂时处理城主府的大小事宜,白天收银算账,晚上熬油批公务,简直是新晋劳模一枚。
在她孜孜不倦的努力下,终于抵抗掉了神医谷首席大弟子亲手研制的护肤品的功效,成功取代蚩尤坐骑,日日困乏不已。
好在这样的日子没过两天齐端和谢衡两大脑力担当主动请缨帮忙,为她减轻了不少工作量。
谢衡的伤势已经渐渐好起来了,只是这大夫的药膏效果不好,看起来有留下疤痕的风险。
朝云自然看不得这种情况的发生,于是一拍脑袋,决定连夜飞鸽传书让她师父给捎来一些神医谷当地的草药。
虽然她对此事只字不提,但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她已经决定为谢衡炼制去掉疤痕的药,四舍五入也算是治病救人的了(不是毒药就行)。
总之,她确实正在一点点地改变某些想法,不知道她自己有没有发现,但谢衡确实发现了,但他聪明地没有说出来。
倒也不是为自己,只是这种改变对于朝云来说似乎是一个好的方向罢了。
其实这些天下来,谢衡的心境也悄然无声地改变了,当初他孑然一人四海为家,凭着一分生气吊着九分死气,百般接近朝云也不过是为了治病罢了。
但经历了这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身上的气已经掉了个个,现在是九分生气一分死气。
从前他是盲目地渴望活着,就像落水之人想要抓紧最后一根稻草。但现在他已经找到了方向,阴差阳错误打误撞走上了自己最享受也本该如此的道路,如今他行走于光明处,自然不会再对一束光渴求无比。
他喜欢现在的生活,大抵是有质量,那么数量其实就没那么重要了。
有几天算几天,他已经不在乎了。
当晚那一场变革他虽然没有出现在现场,但前前后后的计划都是他想的,可见即便是卧床不起,他也依旧能与他们并肩作战。
谢衡齐端批起成城中事物来又快又省力,朝云很快动起心思进行战略性撤退,重新过起从前那样每日钻进钱眼里拽也拽不出来的日子。
只不过算账之余,她还得废些心思考虑今年乞巧节给花灯之王的奖品就是了。
朝云有多废心思方天曜他们是不知道的,他现在一门心思都扑在了制作花灯上,这种时候体现的其实就是他们莫名的胜负欲,有没有奖品其实都无所谓。
管它奖励什么,我就是要赢!
人是不能闲下来的,一旦闲下来就会有各种事情作怪。
比如程六和谢衡他们俩有正事做,便日日沉迷于公务杂事前不可自拔,但了尘程六就没什么事,他们本来对制作花灯这种事没什么兴趣,见着方天曜做得认真又专注,他们便没忍住也掺和了进去,直到后期完工也没能再脱身出来。
乞巧节很快就到了,整个镇子上便开始张灯结彩,晚上,茶馆一行人早早便去河边等着,击鼓三下,意味着仪式开始。
方天曜三人急忙把自己小心翼翼包起来的花灯掏出来,缓缓地放到水面上。
亮通通的花灯缓缓向中央游去,与无数的花灯相碰,将整个河面衬得五颜六色。
周围百姓纷纷许愿,欢快讨论着谁的灯好看一会儿把票投给谁,方天曜被挤得左右摇摆,猫腰灵巧地往前蹿了蹿,程六和了尘也顺势跟上。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方天曜已经听了许多夸他的花灯好看的了,他戳戳一旁的了尘,炫耀道:“听见了吗这次的花灯之王肯定是我。”
了尘不服道:“但是很多人都说给我投票。”
方天曜立刻左看看右看看:“哪儿呢?哪儿呢?我怎么没听见呢?”
程六:“你就只听得进去夸你花灯的评价,能听见就怪了。”
“怎么可能?!”方天曜振振有词,“我都有听好吧?明明是夸你们的声音太少了。”
程六面无表情,缓缓翻了个白眼,将鄙视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了尘回过头问:“朝云,你最后决定的奖品是什么?”
朝云埋头吃着糖人:“一袋米,一袋面…”
方天曜眼角抽搐:“好抠。”
了尘和程六无比赞同地点了点头。
朝云一个眼刀飞过去:“你懂什么?这种奖品才是最实用的。”
方天曜耸耸肩膀,转过头去小声嘀咕:“什么嘛,这还不如送一个糖人呢,起码直接就能吃。”
他既不管帐也不做饭,只对上桌的饭菜有感觉,生米生面对他来说还不如一只鸡来得有意思,起码鸡活着还能陪他玩。
花灯放得差不多了,大家便都开始许愿。
乞巧节嘛,主要还是年轻男女互诉衷肠的日子,找到另一半的希望对方往后依旧敬爱自己、从此和和美美顺顺利利地走下去,没找到另一半的希望自己的意中人能够早日出现。
当然,大多数人夹带私货希望战争早日结束,有没有用虽然有待商榷,但总归还没有丧失希望就是了。
这边人头攒动好不热闹,而反观城主府此时则是冷冷清清。
郑子骞抬头看着离满月相差不远的月亮,脸上满是踌躇。
这些日子他其实已经把事情完全想明白了,但是他越想越不对,他娘既然背地里对长姐都做了那么多坏事,那他弟弟后来摔断的腿是不是也是她做的事呢?
郑子骞后来也不是没找过他,只是对方得知治不好之后就十分暴躁,根本不愿意见他,更别说再出去玩。再然后他娘就开始有意无意地阻拦他去找对方,后来随着长大,两人也就慢慢生疏了。
现在想想,其实里面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只是他智商跟不上,从未想到过而已。
他这两天想到这方面后,也试探着去找过对方,只是对方依旧闭门不见,郑子骞也不能硬闯。他对长姐可以完全抛掉脸面言听计从,甚至有些习惯和感觉根植于骨子里,而这些本该淡忘的记忆又由于朝云的猝然退出而铭刻封存。但是对这个弟弟不行,他从前可没有过当兄长的自觉,对方更像是他的一个玩伴。
而且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年两个人分明相距不远,却从未见过一面,他的淡忘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生疏,两个人自然不可能像他和长姐那样熟稔得如此之快。
郑子骞挠挠脸,有些郁闷,决定还是先睡一觉,明日再去找长姐商量商量这件事。如果连这件事都是他娘做的,他可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与他从前嬉笑玩闹的弟弟了,这么些年,那么聪慧敏锐的人,就那么被生生毁了。
郑子骞哀哀地叹了口气,自从真正想清楚对错之后,他就日日愧疚不已,从前不懂时他还能无忧无虑地到处玩,现在别说玩了,他的一颗良心简直像是放在油锅里煎。
他真的对不起太多人了。
第72章
最后得到花灯之王名号的人并非方天曜等人,而是城里一个平平无奇的年轻人,他家就是做这种手工生意的,琢磨得多了,做出来的成品自然更好。
方天曜坚信自己以一票之差败北,心里无比不甘,回去之后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埋头琢磨,恨不得下次乞巧节立刻到来。
中午吃过午饭之后,朝云杵在账台后面扒拉算盘,另一只手无聊地托着腮,懒散地打了个哈欠。
现在茶馆的收入每日都很稳定,而且收入颇丰,来往的行商路过也会来店里喝茶,这样的账面朝云是颇为满意的。
不过就是上午客人向来不多,反而是下午回热闹很多,朝云一边捋着上午的收入,一边等着一会儿的高峰期。
只不过没想到的是,高峰期还没等到,反而等到了一位……人。
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朝云抬头望去。只见为一群穿着白色衣衫的人走进来,步履轻盈,一看就是习武之人。
为首之人面如冠玉,风度翩翩,浅绿色衣衫穿在他身上格外妥帖低调,袖口处绣着翠竹,一如此人带给人的风格,挺拔而笔直。朝云的视线缓缓下滑,落在他的靴子上,那处别着一把精致的匕首,上面的绿宝石不算大,却衬得那把匕首更加精致。
朝云摁了摁眉心,此人眼神清明,气质出挑,往那儿一站,说是谪仙都可能有人相信,没有人会觉得这人是什么不懂财不外露的土大款。能这样做,无非就是有足够的实力,亦或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