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下山路过小溪时他洗了把脸,脸是干净的,但是衣服上的血迹来不及洗去了。蛇妖的血,也很难洗去。可惜了这身衣服虽然布料名贵,但是脏了、破了,刚刚他去当铺问过,只能当五十文钱。
谢谨玄摸了摸店里的粗布衣衫,觉得为了区区五十文就去穿那种料子,不划算。
至于手里仅有的这十文钱……
是他在山上和那黑蛇妖打架时,黑蛇妖荷包里剩的。
谢谨玄想了想,问老板:“六十文,卖我一条,行不?”
顿了下,想起刚刚大婶买鱼时的话,他有样学样地补充了句:“行的话我就拿着。”
老板无奈叹气,一脸嫌弃,仿佛在赶瘟神:“行行行,六十文,这条你拿走。”拣了条最小的出来。
谢谨玄虽然落魄了,但是挑三拣四的习惯一点没少。他吃的东西,怎么可以是一锅里最不好的那个?
他看着拿条巴掌大的小鱼,嫌弃地皱皱眉,下巴微抬,依旧一副富家公子哥的模样,道:“给我装那条,肥的。”
老板:“…………………………”
老板没招了,只想破财消灾,三两下装好鱼,一手将鱼递给他,一手摊开要钱:“六十文,公子。”
谢谨玄没接鱼,道:“你等我会儿。”
转身走向当铺。
却在转身时,看见叶无筝和绯瞳肩并肩的、有说有笑地,朝这边的炸鱼摊位走来。
第12章 他可没那么好哄!
叶无筝和绯瞳出发了。
绯瞳说要先帮她买炸鱼,于是带着她一路朝炸鱼摊走来。
叶无筝哭笑不得,只好抓住他衣袖,让他不继续往前走:“绯瞳,我虽然是真的馋了,但是也没有这么馋。我说那句话,只是为了缓和氛围。”
其实是为了让绯瞳没有那么重的心理负担。
叶无筝理解,如果是她一直被另一个人帮助,那么她也会迫切地想为对方做些什么的,例如买食物。而如果这时对方对这个食物表现出了极大的满意,她心里也会更加舒服。
所以她才说她馋炸鱼了。
话说到这里,绯瞳自然懂了。他身体微侧,低头看着叶无筝,叹息道:“恩人,你真的是神仙一般的女子。”余光往街道对面瞟了瞟,眼尾压低,唇角笑意加深。
叶无筝没接茬,而是说:“所以炸鱼还是等我们从青楼回来了,再买吧。”
绯瞳说好,侧身挡住叶无筝的余光方向。
两人在炸鱼摊位的对面街道上转身,走向青楼的方向。
谢谨玄站在炸鱼摊位后、当铺门前,看着叶无筝和绯瞳走在一起的身影,握紧拳头。
小白眼狼。
谢谨玄阴沉着脸,大步跟了上去。
炸鱼老板在后面喊:“公子!你鱼还要不要了!喂!”
谢谨玄一路跟到青楼外面的茶铺前。
眼见着叶无筝就要跟绯瞳进去了,他加快脚步就要上去阻拦,却见到叶无筝朝着绯瞳挥挥手,似乎在道别。
谢谨玄脚步一顿,定睛看着叶无筝的笑脸,唇角也渐渐弯起些许弧度,狭长眼眸中浮现了喜悦笑意。
呵。
她有点良心,知道把花魁完璧归赵送回青楼。
既然还回去了,那就距离来找他不远了。
谢谨玄嘴角一松,傲娇地微微扬起下巴,双臂环胸,决定给叶无筝一点教训。
他可没那么好哄!
谢谨玄站在原地,没有主动去找叶无筝。
而是看着叶无筝走进茶铺,从荷包里拿出几文钱,跟老板买桂花糕。老板说:“下一锅很快就好了,姑娘稍作休息可好?”
叶无筝点点头,找了位置坐下,背对谢谨玄的方向。
谢谨玄眯了眯眼睛,漆黑眼眸里波澜着深深的动容。
原来她还记得他喜欢吃桂花糕。
叶无筝脑子被震坏了、忘记了和他成亲、忘记了她爱他,却没忘记他喜欢吃桂花糕!
谢谨玄微微蹙眉,叹了声气。
罢了。
叶无筝的本意并不是冷落他、选择花魁。她只是太善良了。他夫人就是个善良的人。
既然不是本意,那便不是罪无可恕。
这次就原谅她了。
谢谨玄转身,步伐轻快地往回走,用最快的速度典当了衣服。
可是当他穿着一身扎皮肤的粗布衣衫,拎着炸鱼回来茶铺,却发现叶无筝不见了。
谢谨玄目光迅速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找到叶无筝的身影,随后快步走进茶铺,气势汹汹地问老板:“刚刚那位姑娘呢?去哪了?”
老板抬头看他,疑惑道:“姑娘?什么姑娘?”
谢谨玄皱眉,用手比划了一下高度到自己下颌,道:“这么高,穿白衣服,很漂亮的一个姑娘。”
老板了然,低头继续忙碌,好像在面对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随手指了下听雨轩,道:“进去了。”
进去了?
谢谨玄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盯着莺莺燕燕的听雨轩门口。手里的炸鱼包纸几乎要被他抓破。
……
叶无筝本想和绯瞳一起去青楼,但是绯瞳说他自己就可以,让她在外面等他两炷香便好。
还说听雨轩对面茶铺里的桂花糕很好吃,推荐她试试。
叶无筝吃了两块桂花糕,时间也过去不止两炷香了,她担忧地往听雨轩方向看,忽然发现听雨轩在把门口的客人往外面送,似乎是打算关门了。
听雨轩向来是不关门的,里面的公子小姐轮流上岗。有古怪。
她抛下剩的几块桂花糕,匆匆走进听雨轩。这个时辰听雨轩里人不多,公子小姐们都在门前殿内招揽客人。
叶无筝一进去,便被一众公子围住了。
“姑娘一个人来的?”
带有脂粉味的衣袖从面前掠过。
叶无筝往后躲了一下,道:“劳驾借过。”
那涂着厚厚脂粉的公子翩然转身再次跟过来:“姑娘~”
叶无筝猛地停下脚步,清清冷冷地掀开眼皮看向他,道:“我找你们花魁。”
公子眼神慌张了一瞬,转身就要走:“打扰姑娘了。”
叶无筝岂能看不出他的异样,一把握住他手臂,将人拉回来,严肃地盯着他眼睛问道:“怎么了?绯瞳是不是出事了?”
公子轻轻抿唇,尴尬地笑着说:“嗐,瞧姑娘这话说得,能出什么事儿啊?我们这听雨轩可都是正经买卖正经人!”
叶无筝追问:“他在哪?你知道。”她用的是陈述句,确定眼前的公子知道绯瞳的去向。
就像绯瞳说得,整个听雨轩上下都在欺负他!就因为他卖艺不卖身却当上了花魁!
公子推脱道:“姑娘您别为难我了,好不好?”
叶无筝说:“你告诉我绯瞳的位置,等救出来绯瞳,我帮你赎身。”
虽然她没钱,但是绯瞳有。
公子犹犹豫豫:“这……”
叶无筝道:“你还想要什么,直说吧。”
公子卸掉甜腻腻的嗓音,干脆利落地说:“黄金五百两。”
叶无筝:“…………”
狮子大开口。
公子沉不住气,自己就讲价了:“四百五十两,不能再少了!”
叶无筝克制着心中的急切,冷声道:“二百两。”
公子声音都拔高:“没有你这么做生意的!”说完又警惕地捂住嘴,生怕旁人发现他在做什么。
叶无筝冷冷地扫过他:“你干不干,你不干我去找别人。”
公子赶忙往左右各看一眼,连连道:“行吧行吧,我干。但是如果你救不出来人,也不许拖我下水,更不许说是我告诉你的。”
叶无筝爽快答应:“没问题。”
公子更神秘地侧过身体,道:“在二楼厨房,熬药的那个房间里。不过你要是再晚一些,就得去城郊的乱葬岗找他了。”
叶无筝眸光一凌,转身快步朝二楼走去。熬药的房间,就是上次那间。
叶无筝轻轻推了推门,门被人从里面反锁。门内传来嘈杂的声音。
她扒着门缝往里面看,看到绯瞳被人按着跪在地上,原本清丽美丽的面庞此刻鼻青眼肿,柔顺的黑发变得粗糙凌乱,整个人奄奄一息。
老鸨一巴掌抽在绯瞳脸上:“亏得我处处优待你!住最好的房间、用最好的吃穿!你就是这么报答我的知遇之恩的?”
绯瞳嘲讽地牵牵嘴角,垂着眼眸,声音讥讽:“什么时候,拉人入风尘,也算知遇之恩了?”
“啪!”动手的是前花魁,那个给绯瞳下毒的公子。
前花魁用尽全力抡起一巴掌,把绯瞳整个人身体都扇歪了,恶狠狠地啐了一口,语调尖酸刻薄:“你是个什么东西?”
“若不是妈妈把你捡回来,你早就冻死在大街上了!”前花魁察言观色老鸨表情,对方一脸漠然,应该是终于舍得放弃这棵不听话的摇钱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