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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何云初还是摆着那个面摊,不过没有了生活的重担,他长了点儿肉,气色好了不少,隔壁屠户家的婶子总是酸溜溜地说他命好,带着个拖油瓶改嫁,居然还能嫁个有钱有本事的男人。
  何云初不再叫顾大哥了,叫当家的——他已经和他一起住了这么久,当然是要个名分的,虽然顾砚舟还是没进过他的屋,但是他现在已经知道,这男人其实很心软,是不忍心戳穿这样的谎言的。
  立冬那日,何云初一大早就做了顿好吃的,又提了一嘴:“天气冷了,该穿厚衣裳了。”
  到了晚上,顾砚舟拎了个包裹给他,里头是新买的布和棉花。
  “团团长高了些,衣裳小了,做身新的。”
  何云初翻了翻包裹:“这么多布?他一个小孩儿,做衣裳用不了几尺布,你别被布店老板娘骗了。”
  “这是给你的。”
  何云初一顿,把那条绛红的棉布扯出来,惊喜道:“这个是给我的?这颜色可贵呢!”
  “底下还有一条,是我的。”顾砚舟说,“都有。”
  何云初心里跟吃了蜜似的,美滋滋地熬了几晚上,把三人的冬衣都做了出来,先给团团换上了,又给自己穿上,好好梳整齐发髻,在水盆跟前照了又照,满意得不得了。
  这会儿顾砚舟还没回家,他就把新冬衣给他送进屋里,整整齐齐叠着摆在床头,摆完了,他又觉得这样太显眼,像邀功似的,便又给他收进箱笼里去。
  可刚打开箱笼,他一眼就看见了里头一件浅樱粉的小袄。
  何云初脸色一变。
  他在外头有人了?
  他把那件樱粉小袄拿出来,松了一口气——是小孩儿穿的衣裳。
  可是这个大小,不是团团穿的,是三四岁小孩穿的衣裳。
  樱粉色,应当也是坤君。
  何云初心里不是滋味儿。
  原来顾砚舟愿意帮他们娘俩,是因为看见了团团,想到了他自己的坤君孩子。
  他爱那个孩子,只是现在爱不着了,这才退而求其次,把团团当成那孩子来爱。
  他偷偷给那孩子买衣裳,哪怕知道送不出去,买的料子也比给团团的料子好得多。
  他忘不了那个孩子,就像他忘不了和他一起生下孩子的那个人一样。
  第22章 市井生活3
  何云初抱着那件樱粉小袄看了很久,还是把它放回了原位,当作从没看见过。
  他知道,日子要过下去,就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顾砚舟已是九成九的好,剩下那一点点不好,他得装作看不见。
  要是他一直盯着那一点点不好,觉得那是眼中钉肉中刺,挑剔来挑剔去,幸福就会被他挑剔走的。
  他还是像之前一样伺候顾砚舟起居饮食,只是话少了些,有点儿闷闷不乐。
  这么过了几日,某天清早他在那揉面时,厨房的木门被人轻轻敲了两下。
  “肉包子在锅里蒸着,你自己拿。”何云初头也不抬,继续揉面。
  顾砚舟从他身边走过去,何云初听见灶台上一声轻响,他搁下了什么东西。
  他顿了顿,没有立刻抬头,等到顾砚舟吃完肉包子出门了,才转头一看。
  ——灶台上搁着一支崭新的银簪,样式像梅花开满枝头,雅致精美。
  这家里没有其他人用得上这样的银簪,而且顾砚舟还特地搁在他旁边,这就是送给他的!
  ……还怪会挑的,知道坤君就喜欢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何云初一边在心里想,这肯定是在先前那个媳妇儿身上练出来的哄人功夫,一边又忍不住,嘴角直往上扬,本想矜持地揉完面再去拿,可是没揉两下,就忍不住了,连忙洗洗手,把簪子拿起来细瞧。
  银簪入手沉甸甸的,梅花也朵朵精致,一看就是正儿八经的金银楼里的东西,不是街边小摊儿的水货,何云初左看右看,满意得不得了,对着水盆,在发髻上比来比去,好半天才找了个最合适的地方簪上了。
  晚上顾砚舟回来的时候,他又像平常那样高高兴兴风风火火的了,看见顾砚舟买了点儿酒,还主动给他拿了酒盏。
  顾砚舟看见他发髻上那支梅花银簪,没做声,默默喝了一盏酒,何云初道:“别光喝酒啊,先吃点儿菜。你要不要下酒菜?我前些日子泡了一坛酸萝卜,今天正好能吃了。”
  他去切了一小碟酸萝卜,搁在顾砚舟跟前,絮絮叨叨地说:“今天我听人说,立了冬,庙会就要开始了,有戏班子在招人呢,要有武功底子的,一天给五十文钱,好几天呢,你要不要去?”
  顾砚舟摇摇头,继续喝酒,吃酸萝卜。
  “为什么不去?五十文哪,一天就净挣五十文!我开这个面摊刨去买肉买面的本钱、摊位的租金,最好的时候一天才挣个四十文,生意不好的时候还要倒亏。要不是我没那本事,我都想去。”
  “不喜欢抛头露面。”
  “哎呀,我都问了,不用抛头露面,戴着鬼脸面具呢,人家根本不知道你是谁。以你的本事,这五十文钱就跟白捡似的,不要白不要啊!”
  顾砚舟只喝了几盏,就搁下酒盏,开始吃饭:“我又不缺钱花,也没少了你们娘俩的,你催我做什么。”
  何云初一边喂团团吃饭,一边拿眼睛瞅他:“你花钱大手大脚的,只出不进,我看着着急。”
  “我没有大手大脚花钱。”
  何云初轻飘飘哼了一声:“你给我买的这簪子,没花钱么?”
  “……”
  “真是的,买个小点儿的便宜货就行了,买个这么大这么显眼的,今天一条街的婶子婆婆都在看我,背后指不定说我怎么败家呢。”
  嘴上是这么说,脑袋却昂得高高的,还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一面巴掌大的铜镜,照着镜子打理了一下发髻。
  顾砚舟没见过他有这么一面镜子,应当是为了能对镜自赏,今天特地买的。
  他没做声,继续吃饭,何云初照完镜子,又说:“去不去?凑凑热闹解解闷儿也好呀,你整天早出晚归的,既不干活儿,也不跟人打交道,你不闷么?”
  顾砚舟不说话,他就不厌其烦地劝,软磨硬泡,就吃准了顾砚舟心软,果不其然,顾砚舟最后还是点点头答应了。
  庙会在城中心举办,不过戏班子是全城巡演,从城中心开始,循着几条主要街道一圈一圈地演,演员轮流休息,其实也是个辛苦活计。
  何云初起了个大早,做了肉烧饼,拿油纸包好,给顾砚舟带上:“庙会上午人多,下午就都散了,戏班子不会演一整天的,能早走,你就早些回来,可别跟他们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出去喝酒。”
  顾砚舟点点头,带上烧饼出门了,何云初送他出门,直到他拐过弯不见了人影,才撇撇嘴:“每天出门,都是头也不回的……”
  转念一想,一个大男人,出个门还要回头看,婆婆妈妈扭扭捏捏的,也不成体统,便又笑了笑,回屋去了。
  立冬之后是农闲时节,不少城外的老百姓都会进城赶集,来时带着家里的蛋菜木炭,回去时就换成了油盐和铁具,宜州城也就迎来了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
  顾砚舟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他换上五彩戏服,戴上鬼脸面具,光明正大地走在阳光下、走在人群中,不用再时刻警惕、四下张望,那种感觉,好像阴沟里的老鼠一下子走到了万众瞩目的街头,一时竟无所适从。
  他这样随着队伍走着,像其他演员一样表演着变脸、翻跟头、耍大刀,赢得观众阵阵喝彩。阳光明媚,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他出了点儿汗,但是心情却奇异地好了起来。
  没有人发现他,没有人会抓他,他就好像周围所有平凡的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凡的日子。
  没有过去,只有未来。
  他微微一笑。
  戏班子的长长队伍慢悠悠走完了这条街,刚拐过弯,猝不及防,昭文抱着果儿迎面走来,那么多那么多人,就只有果儿那张闷闷不乐的小脸,直直撞入他的视线。
  顾砚舟呼吸一窒。
  ……果儿。
  曾经他无数次在心里叫这个名字,因为讲不出话,只能在心里叫。
  如今讲得出话了,没想到还是只能在心里叫。
  果儿穿着樱粉的小袄,和他买的那件很像,因为他见殿下给果儿穿这个颜色,像嫩生生的荷花,十分好看,所以他也给果儿买了这个颜色。
  只是殿下买的衣裳穿在果儿身上,他买的那件还压在箱底,也许一辈子都穿不到果儿身上了。
  “小公子,您想去哪儿玩?还是要吃什么东西?”昭文抱着果儿停在戏班子跟前,“要看杂耍么?属下给您点一个。”
  果儿一言不发。那蹙着眉头沉默的模样,已经和殿下很像很像了。
  昭文叹了一口气,给旁边的下属使了个眼色,下属当即朗声道:“把你们最厉害的杂耍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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