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书娘送上棋盘, 入手温凉的棋子催促这场交谈的进展。
好东西, 和乱世格格不入的好东西。程昱心想。
“你深受曹操信任,可知他为何暂且放过了邺城,放过了黄巾军。”
恶名在外的人, 面对唾手可得的东西, 怎么就收了手。
“神女认为, 主公不能是慈悲心肠?”程昱喜欢自己掌握主动权。
“慈悲心肠?”白锦眉眼弯弯, “乱世里慈悲心肠的人都死了,你看张角不就是。”
她似乎又担心他会不专心, 还特意补了一句, “戏志才不会死,我比你们更希望他活着。”
深潭太冷, 周边烤了火堆都不觉。
程昱看明白了深潭表面的倒影, 是自己。
所以他才说,讨厌玩脑子的人。
白锦身边的人都退了下去,书娘临走时看着司马懿,对方也跟着离开了。
“张角慈悲?神女也是偏袒之人,叛贼, 怎么用上了褒奖的言辞。”
“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就不是叛贼了?”
四目相对,他们都清楚叛贼二字的冠冕堂皇。
黑棋被围,白棋处处杀招。
白锦修长的手指间夹着黑子,她的手太过白嫩,养尊处优的人才有这样一双手, 没有茧子,符合她容貌的手无缚鸡之力。
她很少和人下棋,因为总爱先弱后强,将对方一口吞下,嚼碎。
教她下棋的人说,她太恶劣,爱耍着人玩。
“我给他写去的信中,是肺腑之言。”
程昱也看过那封信,字字肺腑情真意切,然而文人的笔,最会巧言令色。
他也能写,只看愿不愿意。
“黄巾军神女的崇拜,世人听了都会觉得荒诞。”
双方阵营喊打喊杀多年,沾了不知道多少对方的血。
“人生,本来就荒诞。”白锦另辟蹊径,为自己的黑棋重开了路。
“董卓乱政,曹操刺杀未遂,遂逃。”她道,“汉室不公,天灾人祸,张角起义无果,遂亡。”
曹操曾一腔热血,为汉室为天下只身刺杀董卓,那时年少意气,不为其他;张角见百姓流离失所,天灾人祸逼出人性丑恶,上位者尸位素餐,毅然起义,那时意气风发,为天下,不为其他。
人的初衷一旦探寻会发现,少有恶劣。
后来曹操失败,只能逃离,后来张角被称为叛贼,四方讨伐。
可是,谁真的赢了,谁又真的输了。
“如今不见人称曹阿瞒,只闻曹公,不见人称叛贼,只闻大贤良师。”白锦喟叹,“黄巾军和曹军本没有区别。”
殊途同归。
曹操在这一路留下无数遗憾,反目成仇的不少,反倒是张角,众人追随,初心不改。
“黄巾军狼狈鼠窜,靠他人的仁慈苟延残喘,如何称得上没有区别。”程昱假装听不懂她话里话。
“昔日曹操不如袁绍,程大人又为何选择了曹操?”
当年,曹操缺兵少粮,势力连袁绍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同乡有才之人都追随袁绍,只有他毫不犹豫地选择曹操,他未曾提过原因。
“神女很了解我吗?”程昱在为自己的白棋寻找合适制敌的间隙。
“了解谈不上,都略有耳闻罢了。”白锦的棋在不知不觉间将对方团团围住,“灵堂的各方势力里,有个叫赵咨的。”
程昱等她说下去。
“赵咨身边的那个男人,叫陈宫。”
程昱抬起了眼。
他跟随曹操不久,陈宫连同张邈背叛曹操,迎接吕布入主兖州。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叛主之人,曹操也只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未曾怪罪,因为当年逃亡,是陈宫救了他,也陪着他。
政见不合,分道扬镳。
“我没认出来也就算了,程大人竟然也没认出来。”白锦笑道,“若没有陈宫,大人到曹操麾下第一次的功绩,恐怕没有这么快达成吧。”
她似乎就是为了和他聊陈年旧事旧人,对上那双睿智的眼,露出了满意。
神女年轻,程昱知道,只是他对上这双眼,还是会被触动,一双不属于乱世,不属于普通人的眼睛。
与乱世,与他们,都格格不入。
程昱放下了手里的棋。
“神女将乱世视作什么?”程昱问。
这样的直视提问,让她久违地想起在华夏做人读书的日子。
“我视人命为草芥,但有人视他们为珍宝。”白锦下了自己最后一枚棋,随后漫不经心地将这盘棋扫落在地,发出因为材质昂贵才能出现的悦耳声响。
“我喜欢看你们争抢,喜欢看绝顶聪明之间的较量,更喜欢看热血翻腾的刺激与热闹,我也爱看横尸遍野的惨状。”白锦无所谓地看向他,“这样我就能保持我的想法,人,果然是最贪婪最恶劣最糟糕最不值得存在的东西。”
程昱在她平静的字字句句中,意识到他从一开始就觉得眼前人很冲突的原因。
“你不像个人。”他评价。
自认已经够冷酷,够不当人,在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别人评价他的话被他拿出来了。
“这几日,我打听过,黄巾军乃至邺城中人,对你的信任或者信仰,和当年那些人对张角一样,甚至更多。”程昱不是好为人师的人,他只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张角当年的声望之高,连各方势力都避其锋芒。
“神女出身哪个世家?”否则怎么养成这个样子。
“我是孤女。”
在程昱的愕然中,白锦低声笑了,“瞧我,好像把话都扯远了,程大人,你原本,是找我救戏志才的对吧。”
她的目光清冷,投放在躺在床榻上的戏志才身上,“你原本打算,如果他真的死了,就借此让黄巾军吃个教训,对吧。”
撑着桌子起身,她道:“你们这些人啊,满脑子都是利益,生死都不重要,有用最重要。程大人,你也算恶名在外了,见来的是你,我其实很想问,那年的人肉脯,您可后悔过?”
曹军缺粮,为替主公解决难题,程昱大肆抢粮,不顾父老乡亲的乞求,后来,在粮食中,出现了人的断指。
人肉脯,程昱就此成名。
“我不信鬼神,不信神佛,在东阿长大,年少成名。未遇见主公前,我叫程立。”
“东阿贫苦,灾年不断,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有一年太冷了,母亲让我去舅舅家借一碗米。”
路上的雪太大,他穿的衣服不够暖和,只能将自己抱住,缩着头驼着背,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脚上的鞋有补丁,单薄得很,风掠过那层布想要把脚冻住,被清理的路面没多久又是一层厚厚的雪,一脚陷下去,雪化成水,更是湿冷。
踩滑了,狠狠摔在地上,幸运的是,碗没有坏,只是手被划破出了血。
舅舅家有粮,却连支撑全家人都不够,他们哭着骂,骂着打,他没有要到粮,被隔绝在摇摇欲坠的门外。
太冷了,血都冻住,或许是疼的,但是没有知觉。
“我走不动了,在路边的庙里休息。”
庙里供奉了一尊闭着眼的神像,乞丐灾民将破庙挤得有了几分温度。
他仰望着神像的面容,微弱的光却让神像的脸显得那么光明灿烂,母亲信这些,于是,他在神像面前跪下,虔诚祈祷。
祈祷大家能够吃饱饭。
“神明显灵了。”程昱轻轻笑了笑。
破庙里死了人,活着的人合力将那人分开,就着血啃,然后吞咽。
大家都吃饱了,这不就是神相显灵了吗。
白锦听他说完,问:“你吃过吗?人肉脯。”
程昱拍了拍自己的衣裳:“你不是孤女吧,否则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
人连活着都困难的时候,其他的道德底线都已经不重要了。
人人说他残忍,然而当初给军队筹集的粮食,人人都吃下去了。
张角为什么让她来当神女,程昱感觉自己又能明白一点。
何不食肉糜,通身上下看不出乱世里的悲惨,还拥有让人能够不生妒恨的悲悯亲切与神明特有的疏离清冷,要找到这样一个人,不容易。
和她说话,都能轻而易举体会到,这是个没吃过苦头的。
如果她能装一辈子,就有人能够信一辈子。
没有本事,有时候也是一种本事。
如果有本事,那就更厉害了。
“曹操手下能人无数,我却最看好你。”
白锦对他的暗嘲并不在意,对于人类的学习,在每每觉得已经透彻时,总会有人告诉她还差得远,所以她总是不耻下问。
“荀彧忠心,但心中仍旧有汉室,他与曹操之间的矛盾藏在水面之下,迟早有一日要爆发。戏志才活不久,有心无力。贾诩,他的预感太准了,准到我不能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