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沥青,快过来搭把手。”
  “欸,这就来!”他们在上农业课,亲手栽种。
  夏季多雨,上一刻艳阳高照,下一刻就可能乌云密布,正如此时,听见一阵巨大的轰隆声,随后便是瓢泼大雨。
  大家有蓑衣的披上蓑衣,没有的连忙找地方避雨。
  山雨欲来风满楼,白锦走到屋外,砸向地面的雨自动掠过她,雨声和着草木的清新与白色的雾,她有预感,黄巾军的太平日子要到头了,演练再多,不如实战,恐怕很快,就有人来会一会他们。
  只是不知道,来的是曹操的大军,还是谁的,势力众多曹操独大,他们不会轻易越过曹操来收拾邺城。
  刘备如今投靠荆州刘表,分身乏术;孙权的江东一团乱麻,分身乏术。
  三足鼎立的其中两足如今还自身难保,黄巾军的未来,充满无限可能。
  可惜的是,还没有等来攻城的消息,先一步等来的是袁熙会邺城的消息。
  这日轮到张燕守城门,他和陈山并肩站在城墙上。
  陈山也进了军部,实力不错,话少肯干,干掉了那一小队的队长,成功晋升。
  原本今日不是他值守,是三队的何平安,何平安有事想换值,正巧他有空,便替上了。
  值守换人是要报备的,责任落实。
  张燕和陈山不熟,连话都没怎么说过,但对他印象很深,一是模拟战中的出色表现,二是张梁那张肯说的嘴,几下就把陈山和书娘的事抖落出来。
  书娘可是如今黄巾军的大管家之一,军部各项支出都要经过她的手,谁不恭恭敬敬的,更别提她跟着神女的女子军一同训练,更是不好惹。
  因此,军部但凡有点什么事,都不敢让陈山去,怕不仅被驳回,还得罪了书娘被人穿小鞋。
  即便,书娘不会干这种事。
  公平公正,心思缜密,是如今大家对书娘的印象。
  张燕咬着一根草,那种咬碎后有甜味的草,他看着灰扑扑的城外,纳闷地问:“你说神女到底要怎么才能理我呢?从上次我招惹甄宓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我宁愿她揍我一顿。”
  他站得随意,穿着甲胄。
  陈山并不想理他,可惜耳边人的声音就没停下过,他深吸一口气,“你能安静点吗?”
  明明不是个这么话多的人,长得就人高马大、凶神恶煞啊。
  “嘿,你还嫌弃我?”张燕比陈山高,他站直身子,笑了一声,“你也没比我好到哪去,别以为我不知道,神女也不喜欢你。你说你这么招人嫌,干嘛还待着这,走了算了。”
  他恶意满满,带着挑衅。
  张燕真不是什么客观意义上的好人。
  “这就是神女不理你的理由。”陈山冷冷地说道。
  他没把张燕的话放在心上,神女对他和对旁人没什么区别,若说不喜欢有恶意,神女身边的千大将军才是。
  很多时候,千夜下手,他怀疑对方想要杀了自己,但是他并没有什么地方得罪过他。
  “你说什么?”张燕眯着眼,不善地看着他。
  “我说,因为你······”陈山并不怕他,“嘴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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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沥青就是第二章那个小男孩
  第12章 袁家兄弟来了(一修) 你和袁熙关系如……
  “艹。”张燕气笑了,“滚。”
  陈山压根没放心上,瞥眼正要离开,双眼却骤然一缩,喊道,“有人!”
  “什么?”张燕微眯着眼,立刻收回了笑脸,“哈”了一声,望向城外。
  一队人马正朝邺城而来,卷起的尘土飞扬,看不清人脸,但马匹瞧着不错,跑起来雄健有力。
  邺城几乎独立于几大势力斗争之外,如今有人来,怕是来者不善。
  张燕一张脸冷肃,“全军戒备。”
  派了将士往城中传信,弓箭手全部严阵以待。
  “神女料事如神啊。”陈山动了动身子。
  “再不活动,老子都要废了。”张燕眼底是迫不及待。
  陈山看他一眼,“要是输了,我都替你害臊。”
  得到消息的时候,白锦和张角等人还在商量黄巾军接下来的打算,原地打转、画地为牢必然不行,待在邺城苟且偷生也必然不现实。
  黄巾军,必须要闹出点动静了。
  白锦前两日才对众人说这两日可能有人来袭,这只是她的猜测,却不想总有好心人来坐实她的神威啊。
  乍听有敌袭的消息,城中黄巾军第一反应不是害怕慌乱,而是跃跃欲试,训练了这么久,也是检验成果的时候了。
  各小队有独特的手臂挽带,演习战归演习战,这是实战,倘若能赢,那可不一样。
  黄巾军名声重振,而他们也做到为荣誉,为邺城,为家人而战。
  自然,有战争就有死亡,但黄巾军新规,所有战死的黄巾军,都可进入荣誉堂,享千秋万代供奉,他们不怕。
  邺城中的百姓听闻此消息,有的还是慌了神,倘若黄巾军战败,他们该如何是好,现下的生活他们很满意,并不想更换。
  医疗队以甄宓和董安分别带队,军队各小队穿好甲胄拿好武器,应援的应援,留守的留守,各司其职,流民中的预备军也拿着武器在城中巡逻,保护百姓的安全。
  袁府,袁夫人刘氏得知此消息,急得团团转,“希望这黄巾军有点用,别破了城才好,袁家列祖列宗保佑。”
  周大和张角被留下主事,千夜也留下来保护他们,白锦带着书娘去了城墙。
  “公子,邺城如今是黄巾军的地盘,若我们输了,那也是必死,还是回冀州吧。”络腮胡男人对前面骑马的男人说。
  “齐寿,你不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人穿着锦衣,但似乎经历了长途跋涉,看起来已经灰头土面。
  和他并排的另一个男人慢下速度,“若我们不拿回邺城,曹操追杀也是死,邺城好歹是我们袁家的地盘,想必黄巾军也不成气候。”
  来的这队人马正是正在逃亡的袁家二公子和三公子,那二公子正是甄宓的夫君。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黄巾军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占领邺城不容小觑。”齐寿心里不安,总觉得此行很不妙。
  他也知道二公子说得有理,曹操紧追不舍,都是死,但回了冀州休养生息也好啊。
  “好了,闭嘴,继续前行。”三公子袁尚策马。
  二公子袁熙骑马到了齐寿身边,“我们没有回头路,何况,袁家也是瘦死的骆驼。”
  这些人马都是袁尚的,袁熙没有说话的份,兄弟三人,他向来都是被迫听话的那一个,争权夺位没有他的份,有难了却有他的份。
  自嘲一笑,都是死路,还不如回到邺城,宓娘柔弱,恐怕过得并不好,他想,若是和宓娘同生共死,也值了。
  再者,他们的赢面并不小。
  齐寿远远望着熟悉的城墙,他看不清城墙上站了谁,却莫名有种感觉,对方看见他了。
  随着这队人马离邺城越来越近,白锦摊开了右手。
  书娘将弓箭递给了她,通身火红,上面刻着凤凰的纹路。
  “还以为是我期待的,没想到是邺城旧主。”白锦倏然一笑,“那必然得好好欢迎他们才是。”
  笑意纯善,双目却冷漠,她轻而易举地拉开这把重弓,几乎没有任何瞄准的动作,刹那,锋利的箭矢破空而出。
  嗖——
  来方瞬间方寸大乱。
  箭矢没有任何预兆,如强弩之极,精准地插进了袁熙马匹的脖子,一箭毙命。
  袁熙完全没有防备,下一刻就被重摔在地,发出痛呼。
  手下人连忙举起盾牌,袁尚和齐寿立刻下马救人。
  火红的弓箭被书娘有眼色地接走,然后交给后面的人保管。
  邺城旧主,谁不知道邺城原本是袁家的,那来人岂不就是袁家剩下的两位公子,迎接旧主?
  确实要迎接,但阶下囚的形式更合适。
  “神女,要让人叫甄医女过来吗?”陈山适时开口。
  甄宓可比他们更要熟悉这些人,而且,都是一家人,在一起更有顾虑。
  甄宓自跟董奉学医,刻苦认真,天赋不是最高,但勤能补拙,连董奉都难得夸了她,后来亲自医治病人,大家就跟着喊她甄医女。
  此话一出,书娘和张梁都诧异地看他,书娘挑了挑眉,张梁则是感慨嘟囔了句“心真脏。”
  叫甄宓来,是让她当诱饵人质,还是让她亲眼目睹袁家的惨状,不管是哪个,都挺惨。
  几人眼里是唏嘘和看戏。
  “当然。”白锦听了这话,将视线挪到陈山身上,浅笑道,“去把甄宓叫来。”
  来人是袁家公子,这个消息也很快传到了城中,袁夫人自是欢喜不自胜,还让人收拾收拾房间。
  下人们不傻,面面相觑,没有人动,收拾房间还是收拾棺材,这可说不准,现在邺城是黄巾军的,新主和旧主,要活还是要死,更何况,黄巾军现在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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