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他本姓褚,常山真定人,官渡之战时投降曹操,被任命为平北将军,封安国亭侯,死后其子张方还承袭了爵位。1
  张燕在这,倒是有些意外。
  各小队中,张燕所带的队最厉害,手下人多数是和他一起起义的。
  神女之名唬住百姓,但让这些黄巾军心服口服,还需要些旁的。
  张燕,就是杀鸡儆猴的那只鸡。
  【主人,需要百分百武力卡吗,可以贷款】
  “不用。”白锦理了理腰间的佩环,“若这都要外力,那这么多年,我岂不是白活了。”
  两两对战很快有了输赢,暂时被白锦带在身边的骆统看得认真。
  他忍不住靠近白锦,问:“我还以为黄巾军都是些虾兵蟹将,不想也是有本事的。”
  “这世道,能活下来都不容易。”
  白锦其实也算收获到了意外之喜,比她想象得好得多。
  这时候,周大将胜者叫到几人跟前。
  “黄巾军如今的局势大家也知道,虽盘踞邺城,却也提心吊胆。我们所剩之人不多,日后,我的要求便是,每个人都是精兵良将。”
  停顿之时,千夜将东西拿了上来。
  “今日获胜之人,可获得上好的兵器,独一无二,由我亲自刻名。”
  白锦一个个看过去,“此后每月都会进行一次考绩,胜者奖励兵器,败者收回兵器,已有兵器者,有额外奖励。自然,每队的队长都不是固定的,若手下人能够挑战获胜,那他就是新的队长。黄巾军士兵,根据普通士兵和队长,每月领取响应的物资。具体内容,周大会告知大家。”
  千夜开口,“各位选吧。”
  五人面面相觑,先看张梁张宝,又看张角,才看神女,确定当真后,才上前挑选。
  白锦当着众人的面,让系统在兵器上刻上名字,加深自己的神女人设。
  黑皮男人刘宏将选的刀颠了颠,对着旁边不知何时有的大石头砍下去,顷刻之间,碎石四飞,大石成几块。
  “好刀!”
  黄巾军躁动了,就连张梁和张宝都不禁起身。
  半路起家,物资全靠抢,这样好的兵器黄巾军哪有。
  “乖乖,我一会儿定让神女也给我一把。”张梁叨叨。
  有钱能使鬼推磨,周大向所有人宣读了黄巾军日后的奖惩与保障,无疑是将老鼠放在了米缸之中,纷纷摩拳擦掌。
  张角看了她好几眼,还是没有开口问出来。
  “等等!”轮空的张燕站了出来,“我也是队长,谁和我打!”
  好兵器的诱惑很大,谁也不能幸免。
  周大正欲上前,白锦却接过了话头,“好啊,我和你打。”
  所有视线聚集,白锦站起身。
  娇小、柔弱、美丽、圣洁、有神力,这是大家对她的所有印象,然而这些印象不足以让大家相信,她能拿得起刀枪。
  等到人走到自己面前,张燕挑眉,明明个子高对方许多,他却觉得自己在仰视。
  他的声音豪迈又有几分玩世不恭:“神女,舞刀弄枪可不是针线绣花,刀剑无眼,您身份尊贵,可不要伤着了才是。”
  张角也是颇为意外地看她,听见弟弟张梁和自己嘀咕这小神女真会武。
  白锦只是浅浅笑着,“来,或不来?”
  说得再多也不如直接感受得好,这种事,她懒得费口舌。
  “您用法术?”张燕想不出这个貌美娇弱的小娘子用那比她还高的兵器,都说这神女玄乎,适才看那刻名之术,确实有点。
  他那日没在,事后张梁给他端了一碗符水,喝过之后,原本在战场上受的伤好了大半,连腰腹的伤疤都浅了。
  张燕对她还算敬重,神神鬼鬼,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更别提这却有神效。
  论法术他肯定不敌神女,又何必要比。
  “我不用。”
  白锦在众多武器中选了红缨枪,兵器在手,她双目瞬间充满了冰冷肃杀之气,整个人的气质大变。
  若刚才的白锦是神女,那现在就是杀神。
  所有的黑发都被扎上去,原本澄澈而温柔的眼变成巍峨的冰山锋利的剑,浑身的慈悲温和被久经沙场的肃杀之气笼罩,贴身的衣物将其身躯勾勒,才发觉,她的个子并不算矮小,高挑而挺拔。
  张燕不必再说,拿了趁手的武器。
  众人退让,对战,一触即发。
  冷兵器相击,干脆利落的身手,看着轻盈若飞的女人却力敌千钧,一招一式之间并非是初学者的小打小闹,而是杀招。
  会武之人、上过战场之人,无一例外,都能看出其中的不同。
  此时没有男女之分,没有轻蔑与放水,只有认真和对抗。
  “主人没有用全力。”千夜突然开口。
  全神贯注、神情严肃的张梁闻言,“这还是留了手的?”
  他惊讶,这样的水平,自己对上也不能保证,“神女和你比,谁更强?”
  千夜没有回答,只是平静地看他一眼,可一向莽撞不聪明的张梁偏偏从这一眼中看出了答案,神女更强。
  铮的一声,张燕的兵器被打掉,红缨枪的枪头抵在他的喉间。
  胜负已然明了。
  “知道吗,主人最擅长用的,不是红缨枪。”千夜说道。
  惆怅、骄傲,他的语气里掺杂了许多,张梁没有文化,他也无法表达出那是什么。
  张燕的手还在颤,他垂眼看拿兵器的那只手,打掉兵器的力道之大,已非三言两语可说明白,还有招式之间的咄咄逼人,很多次,若非眼前人收手,他必死无疑。
  早就该败了,但,枪打出头鸟,这位神女也想用自己杀鸡儆猴。
  想不到他张燕竟然还有一天,败在个女人手里,败得如此难看。
  千夜从白锦手里拿过抵在张燕喉间的红缨枪,眼见她慢慢恢复平常的模样,才安静地站在一旁。
  “我输了。”张燕道,“张燕日后,任凭神女驱使!”
  心服口服。
  白锦是沉默的,上次拿起武器已经不知时候,她用手帕擦拭一遍手,一向自带柔笑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冷冷清清。
  一边往位置上走,一边说:“周大,安排好他们,除了队长训练以外,手下士兵也训给我看。”
  千夜把红缨枪放在架台上,透过红缨枪,他似乎看到当年主人和那个男人并肩战场的意气风发,时间如流水,回忆东逝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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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本姓褚,常山真定人,官渡之战时投降曹操,被任命为平北将军,封安国亭侯,死后其子张方还承袭了爵位。1来自百度百科
  第6章 书娘和陈山(一修) 书娘回忆杀订单已……
  精良的军队,上好的武器,都是乱世当中必不可少的,不能一蹴而就,可即便是循序渐进,也要看到成果。
  黄巾军的这些人上过战场,和各大势力打过,所以都不算差,甚至有一两个好苗子。
  白锦看了所有人,在心里打了评分,让系统帮她记住,有挑选了几个幸运儿指点,另外的就全权交给了张梁和周大,带着其他人离开。
  可行可用,多加训练能成为抗衡的武器。
  “大贤良师想说什么?”她早便看到了张角的欲言又止。
  或许是想问她为何会这些,又或者是想问她的过往。
  “听闻您又想建房又想修学堂,现在又允了黄巾军许多好处,这自然是极好的,但是,不知钱粮从何处来?”
  黄巾军早年劫富济贫,自个儿是没什么余粮,全靠抢,在邺城的吃穿用度,一是搜刮逃跑的地主豪绅,二是留下的贵族进贡。
  总的来说,穷得要死。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他怕神女不知苦日子,许诺的好处能振奋人心,但做不到不仅人心尽失,还会出乱子。
  他矛盾,既相信神女,又怀疑神女。
  “从我这里出。”白锦道,“各项支出多少,找书娘领。不过只是暂时,黄巾军百废待兴,也不能坐吃山空,过几日让人去播种,除此,邺城有一处铁矿,我已经让张宝带人去找。现下,兵器、军队至少得跟上。”
  那日之后,白锦刻意培养起书娘,脑子活,又心思缜密细腻,算学上也有底子且一点就通,一个刻意教,一个有意学,不说能够完全胜任,但不出大错,且能看见的成长,可用。
  既能又能,这样的人少,她总要允许人的成长,天生无所不能是大海捞针。
  张角松了口气,钱粮重要,此前横空出现的满仓解了他的一大忧患。
  他同意白锦的加入,也是一种赌,但点头那一刻赌的是她能带来的好处,至少能让黄巾军暂时不饿死。
  “那学堂一事呢?”
  原本被善心家族用来收留孤儿的慈安堂,荒废败落,如今却是变了模样,安上了书桌椅子,旁边的房屋也被重新整理放上了床榻,开了灶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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