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黝黑深沉,墨般漆黑。
  第68章 夭寿啊!!恨海情天苦情戏……
  十月了,自从前两日一场大雨下了整夜,这片地界的气温便凉了下来,几日前还是大早上穿单衣的程度,到如今,别说清晨了,就是太阳高高挂的大中午,身上不穿件薄袄,简直都出不了屋。
  小院里,大晌午的,沈明玉正拿根胳膊般粗细的荞麦棒拍打着细绳上晒着的棉衣被褥,这些物件都是雨停后文书命人加急送过来的,只是前两日天阴,没法暴晒,以至于耽搁到今日,才终于从箱笼里得见天日。
  捶捶敲敲,拍拍打打,等自觉将所有棉花都拍打均匀后,沈明玉扭头看了眼不远处,同样沐浴在阳光下正在择青菜的爱人,她扬唇,眉梢间的笑意止都止不住。
  哪怕现在想起,沈明玉仍觉幸运。
  敢想吗?她居然因为七日前的那场意外因祸得福了。
  疏离渐消,防备变淡,围绕于周围的沈明玉眼睁睁瞧着对方的态度日日软化,甚至昨儿晚上,沈明玉磨磨蹭蹭的想在这儿休息,都得到了沉默允许。
  ……虽然就只是纯洁的躺一张床,可相比以前,足够让人兴奋了好吗?
  什么叫柳暗花明?
  什么叫苦尽甘来?
  这就是!这就是!
  ——只唯一的美中不足……
  刚好此时,男人手里的青菜择洗完毕,他端起盛着青菜叶的小盆站起,抬脸看向沈明玉这边,语调询问,话语温和。
  “明玉,你想吃辣的还是不辣的?”
  沈明玉呲出的大牙略微收了收,沉默一秒,开口。
  “都行,我不挑口。”
  “嗯。”男人点头,转身走向厨房。
  “那我就炒辣点,隔壁刘伯说这样炒出的青菜更下饭。”
  沈明玉跟着附和,然后手一扬,将手中棒子扔进墙角竹篮里,腆着那副不值钱的笑脸,一溜烟也进了厨房。
  “谢大哥我帮你,我可会烧火了……”
  “炒菜我也可以,我技术……”
  “放调料也行——”“蒸米饭也……”
  哪儿哪儿都没插进手的沈明玉被撵出了厨房,然后一炷香的时间后,沈明玉得到了一顿色香味俱没有的午餐。
  青菜炒老了,盐又放多了,苦巴巴的,还齁咸。
  米饭……嗯,没熟。
  因为嘴里的青菜实难下咽,所以扒了好大一口米饭的沈明玉;“………………”
  天知道她用了多大毅力,才把嘴里的怪异混合物吞咽下去。
  痛苦面具。
  但还是要扯出微笑。
  沈明玉听到了自己的轻柔嗓音。
  “还不错,比昨日的味道更好了一点呢。”
  得了她这句,对面的罪魁祸首舒展眉眼,显而易见的开心起来,开口。
  “有进步就好,我以后再勤练些,早饭晚饭都交给我,要不多久,我肯定就能和刘伯一样,一个人做出丰盛饭菜……”
  “……”
  沈明玉面上的微笑表情都快碎了。
  谁能想到呢?
  她英明神武,睿智冷静,身高腿长,八块腹肌,面貌俊美,性格贼好的完美老公,老天给他唯一关上的那扇窗,居然是在饭食上。
  明明是一样的油盐,一样的餐具,为什么就能做出截然不同的味道?
  沈明玉迷茫,沈明玉不解。
  讲道理,若是如今还在府中,沈明玉一定会窃喜,窃喜于对方不再像个假人似的完美,然后欢欢喜喜的苦练厨艺,以己之长,攻其之短,以期在这方面取得压倒性的最终胜利。
  可如今……
  除了一日三餐,其它时间没有一点零食的沈明玉真的要饿死了,真的。
  虽说目前的生活已经幸福的不敢想象,可为了自己这条小命,为了未来能和她家谢大哥幸福长久,沈明玉踌躇半晌,终究还是委婉的张开了口。
  “其实……谢大哥,你不用事事都和刘伯学,他是没有坏心不错,可人和人的生长环境不一样,要做的事情也是不同的。”
  沈明玉直视着他,语调轻柔,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眨呀眨,试图让对方看到自己澄澈大眼睛里的恳切真诚。
  “——刘伯是因为他家孩子多,且刘婶又不进厨房,所以刘伯才要做这些,可咱家不同,咱家我喜欢做饭,我最喜欢做饭了,所以你可以选你喜欢的东西,不用非得……”
  男人没接收到那双漂亮大眼睛里的充沛情绪,反而被近在咫尺的弯弯睫毛搅乱心房,墨黑眼珠盯着那对睫毛怔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在对方疑惑试图想再靠近点的前一秒反应过来,迅速拉回理智,沉默两秒,蹙起眉头。
  “胡说,哪有女子爱做饭?油腻烟熏的。”
  说到这儿,他想起了自个儿这几日呆在厨房里的煎熬,那驳回的话语越发坚决;“且刘伯说了,女子就不该进厨房,郎君才应该打理一日三餐,寨子里的人家都这样——”沈明玉着急,恨不得举手发誓;“真的,我真的爱做饭,她们不做是她们懒,我勤快呀,我就爱做……”
  “没有人会喜欢这个——”“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别闹了,刘伯说……”
  “他在胡说——”“好了……”
  “……”
  最终,经过沈明玉态度强硬的据理力争……好吧,是唧唧歪歪的死缠烂打,她终于获得了一顿饭食的上手权。
  一日三餐,沈明玉攻于心计的选择了中餐。
  至于原因,嘿嘿。
  于是翌日中午,吃饱喝足的阿水盯着饭锅里还剩一半的饭食,沉默了。
  然后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六日……
  可喜可贺,沈明玉终于填平了这处美中不足,彻底沉浸在了自己的幸福生活里。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时男女搭配,一主一辅,闲时挨挤着坐在小院中,看天边的日升日落,观高处的云卷云舒。
  至于两人平时忙的是什么……
  他们在屋后开垦了片小菜园,用借来的锄头细细的将土碾碎了,种上自刘伯家用米换来的青菜种子。
  你挑水来我浇园,你垦土来我送饭,前世今生两辈子,沈明玉第一次体验到了乡间种田的快乐。
  然后等劳累的一天结束后,登堂入室的沈明玉便在温暖的被褥里环抱住身侧清洗干净的硬实身体,磨磨蹭蹭,上下其手。
  嗯,是的,如今的她又长进了,不仅能登堂入室,同宿一榻,甚至还能紧密相挨,亲亲蹭蹭。
  幸福了,真的又幸福了。
  且,如此幸福的日子过了半月后,在又一次的郎中问诊时,沈明玉又得到了一桩喜上加喜的好消息。
  这第一桩喜,是她谢大哥的病情,在每日不断的汤药伺候下,谢玉砚脑中血块已经逐渐变小,按小刘大夫的诊断,说是最多俩月,就能彻底恢复记忆。
  二桩喜嘛,就是她谢大哥——怀上了。
  怀上了!!!
  沈明玉兴奋的想尖叫。
  太好了,太好了,她谢大哥怀上了,有孩子了。
  有了孩子,她谢大哥就不用再经历那么痛苦的治疗了吧?
  有了孩子,他们之间就不会再有乱七八糟的其他人吧?
  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一切矛盾迎刃而解,就等谢大哥恢复记忆,他们就能继续他们以前的甜蜜小生活了。
  柳暗花明。
  神佛庇佑。
  沈明玉真的要乐疯了。
  然而,就在沈明玉如此幸福的头脑飘飘之际,命运却又给她开了个大玩笑。
  ——谢玉砚,失踪了。
  那是一个阳光晴朗的好天气,山间无风,暖阳普照,沈明玉天不亮早早起床收拾一番赶去了镇上,想为她谢大哥买一支簪子。
  其实事后想来,沈明玉也是越想越悔,只恨自己这段日子被幸福蒙了眼睛,竟真的没有动下脑子。
  没想过,明明她谢大哥用树枝簪头簪的好好的,怎会突然讲究起来想要个簪子?
  没想过,在她第二天起身穿衣前挨着对方轻吻时,明明对方都醒了,鼻下呼吸都乱了,眼睫也抖得不成样子,但却不愿睁眼的怪异。
  没想过……没想过,她是真的全身心沉浸在了这段时间的幸福里,一点都没往别处乱想过。
  谁能想到呢?
  谁能想到呢?
  怀里揣着新玉簪,背上扛着大包裹,风尘仆仆,紧赶慢赶,终于在太阳落山前赶回来的沈明玉,捏着被放置在屋内桌子上的辞别信,心态都崩了。
  信上什么意思?
  什么叫,相伴一程,此生足矣,两人孽缘,斩于今日?
  什么叫,放她回归,家人团圆,往后余生,此生不见?
  沉重的包裹砰然落地,边角松散,摔出里头沈明玉在城镇特意采买来,想为男人补充营养的荤卤熟酱。
  东西被她小心翼翼,一路护佑,那么艰险的山路都没磕着,如今到了家中,反而咕噜乱滚,沾了地,挨了灰,拿眼看去,己没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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