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季北辰想走,可季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六岁的季北辰季北辰就这样以私生子的身份在季家住了下来。
豪门世家的私生子的日子可想而知,季北辰从小就是整个圈子里可以被随意欺负和嘲笑的对象,一个六岁的孩子,刚回国的时候语言都不通,季临随手将他丢给管家,对季临而言,季北辰的存在可有可无。
沈澈最早看到这儿的时候,还感慨道:大佬不愧是大佬,这身世简直狗血。
这本书主要聚焦季北辰如何白手起家,一个人在商场翻云覆手,最后成功复仇的情节上。
所以,这男主身世惨了点就惨了点吧。
可真等沈澈穿书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沈澈只想离他远远的。
要论原主怎么和季北辰扯上关系,还发展到了床上,说来也简单,原主急切地想要融入豪门圈子,在一众豪门少爷前出尽风头故意凌辱季北辰,甚至还特意以包养的名义给季北辰下药,又强行带到了酒店。
然后就有了沈澈穿书和昨晚的事。
恰好,此时正是季北辰筹备的关键阶段,季北辰正愁没什么机会抛光隐晦,原主就迫不及待地送上门来了。
原主想要在豪门少爷里站稳脚跟,心思蠢笨,既好利用又好控制,季北辰就索性顺水推舟。
后来等季北辰玩腻了后,原主被季北辰亲自砍断了手脚,亲自装进棺材投进了大海,无人问津。
沈澈醒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为上路。
等他从沈家薅一笔钱,他就立马跑路!死遁!跳海!装死!火葬场!替身!
他什么都可以!
在反派大佬还没长成之前,他要先跑路。
沈家最后的结局也很惨,沈家和季家有商业上的合作,季北辰报复完季家后,沈家也被连根拔起,最后是背了巨款,死的死,残的残。
但还没等沈澈始乱终弃,穿上裤子不认人,季北辰就已经醒了,沈澈的裤子也掉了。
沈澈颤颤巍巍地抬头,少年红了眼,泪珠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像只被人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漂亮又心颤。
沈澈下意识地揉了揉右耳垂,整个人皱巴巴地缩成一团。
他现在应该怎么办?
沈澈不知道。
沈澈当了二十年新青年,出门做什么事都要乖乖排队,就算被人插队也只会假装没看到,局促地退后半步,心里却在疯狂发疯,想象自己正在破口大骂。
但从小多年的素质教育告诉他:撞到人要说对不起,要礼让行人,要尊重他人。
所以,要是他现在刻意装出一副盛世凌人的样子,按照剧本羞辱反派,应该也会变得像电视剧里不会演戏的木头演员一样,双眼呆滞,说台词只会数数字,就连说出口的脏话都像是轻飘飘的“你好”?
沈澈在胡思乱想,另一边,季北辰微微挑眉,诧异地看了他一会,总觉得昨天还趾高气扬的漂亮小少爷睡了一觉起来反倒像一只懒洋洋没有骨头的炸毛小猫,只会凶巴巴地虚空晃晃爪子。
季北辰冷静地将沈澈的卷发拂开,兴奋蚀骨般地来势汹汹,对上那双不谙世事的眸子和瑟瑟发抖的身体,季北辰忽然有些兴奋。
双手摁住沈澈的肩膀,季北辰像提一个小朋友一样将他从地毯上捞了起来。
皱巴巴的衬衫下摆随着动作晃动,季北辰从容不迫地扫了眼快要哭出来的漂亮小少爷,忍不住弯了下唇角,将他抱在怀中,轻轻咬了咬他的耳垂,声音也暗哑了几分:“宝宝,天亮了。”
沈澈呆滞地眨了眨眼,脖子微微后仰。
啊?
什么?马冬梅?
还未等他反应过来,沈澈就被按在床上。
季北辰一如既往地低垂着眼眸,蓝色的虹膜细碎地闪烁,他压低了声音,带着令人心颤的甜腻:“宝宝不想吗?”
男人的指尖不断向下挪动,轻轻覆了上去,沈澈一僵,剧烈挣扎了起来,控制不住地轻颤。
“不想吗?可是你的身体更诚实呢,宝宝,”季北辰眯了眯眼睛,另一只手划过青年的白皙的脖颈,暗自比划了下。
沈澈长得很漂亮,却总要装得痞坏,学那些浪荡的豪门世家少爷,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
可怎么办呢,季北辰轻叹了声。
看到他的第一眼,季北辰就知道这是一只混迹在狼群中的小白兔。
想叼着他的脖子把他从狼群中拉出来,想看着他躺在自己的身下无助而又发抖,想剥去他的所有伪装看他漂亮的内瓤,季北辰只是一想就浑身震颤。
当然,起初,季北辰只是想想。
毕竟,这只是一只无足轻重的小白兔,不是吗?
可谁知道,小白兔一意孤行地撞到自家门口,季北辰舔了下唇,小白兔都朝他走了这么远了。
他又怎么会不要。
想看小白兔从桀骜到渐渐臣服,坦诚地露出的胸脯,哪怕是临死前的轻微挣扎,季北辰都觉得有趣极了。
“是吧,沈少爷。”季北辰抬眸,眼底尽是餍足,“你也想要的,对吗,我会让你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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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沈澈想哭。
沈澈哭了。
沈澈像一只猝死的死鱼一样瘫在床上,感觉自己就像连着坐了一晚上的云霄飞车,刚落地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又被绑在海盗船上飞向天空,冲出宇宙一样。
有些过于刺激了。
但人生不过三万多天,人,食色性也。
沈澈想了想,白捡了一条性命,还和书中最帅的男人荒唐一晚上,怎么多少好像还有点赚了。
酒店的白色蕾丝窗帘在闷热的微风中缓缓卷起,窗外,晴朗渐渐被乌云吞噬。
要下雨了。
大床的另一边,季北辰懒散地环着沈澈的腰,餍足地眯了下眼睛,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沈澈的发梢,沈澈揪着被角,总觉得这人像摸狗一样。
小说中大佬都是善变的,万一下一秒就被穿着西服戴着黑色墨镜,像《黑客帝国》中的主人公一样,把他从床上拖起来,拽出去,关到小黑屋就不好了。
以他对季北辰的了解,沈澈觉得自己在自己死前,会被玩的很惨。
“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
一连串鬼哭狼嚎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沈澈愣了下,和季北辰面面相觑,季北辰也一脸错愕,挑眉,瞥了沈澈一眼。
是原主的手机响了。
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就这样被你征服,音调诡谲,跑调就算了,副歌直接吼了起来,险些能把房顶掀穿。
沈澈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一把拉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
啊!
现在他是原主。
在他穿越过来前,原主和一群狐朋狗友玩牌大冒险输了后被迫又是在人群前表演又是换铃声。
原主就像一个小丑,自以为融入了一个群体。
有些时候,沈澈觉得他和原主在某些方面还是有些像的。
首先,他们都喜欢男人。
其次,沈澈是个孤儿,原主被人拐走后没几天窝点就被端了,被送入孤儿院后又接连被退养了好几次。
原主总是以一种极度消极的方式强迫自己活在世上,突然有一天,当一块裹满糖霜的馅饼从天而降,所有人带着讥笑和怜悯的目光看向原主。
对原主而言,那是一种残忍到极致的凌迟。
另一边,季北辰玩味地笑了下,被子未遮住的角落,还能看到沈澈红透了的耳朵尖。
剥去表面那层声张虚势,季北辰觉得沈澈骨子里是蠢的,但愚蠢的表面,似乎又包裹着一层棉花糖般的甜软。
和工业糖精堆砌出来的甜不同,带着茉莉花般的清香。
“沈少爷,”季北辰慢条斯理地从一地狼藉中找到沈澈的手机,瞥了眼联系人的名字,“是沈大哥的电话。”
“嗯,”沈澈闷红着脸从被子里缓缓冒出个脑袋,掩下身体的不适,拿过手机。
沈行知的来电简直就像他的救命稻草般。
几天前,原主闹着要去沈氏实习,沈家多年前靠房地产起家,后来互联网时代新起,沈家眼光还不错,连着投了的好几个互联网项目都赚到钱了,整个公司隐隐有往互联网产业转型的趋势。
原主本就是学计算机的,倒也说得过去。
沈行知本来打算把他塞到基层,可原主一张口就要去高层,沈行知不答应,原主就打着“沈家偏心”的名义去沈爸沈妈面前参了沈大哥一军。
沈家已经好一段时间没法吃个正常饭了。
沈行知叹了口气,沈家本就欠原主的,眼下更是沈澈说什么,沈爸沈妈就应什么。
没办法,沈行知决定将沈澈带着自己身边。
他要当高层,没问题,和他在一起工作,当然算高层。
但没想到,昨天还信誓旦旦保证一大早就到公司的沈澈,迟到了整整快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