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第42次,他好不容易说服反叛军们做好作战准备,然而所有人还是在他身边倒下。他与集团的机械士兵们寒锋交击,剑刃、子弹撕裂他的血肉,他吐血着倒地,伤痕累累却无法扭转结局。集团会启动破坏底层的重武器,然后白光会吞湮天地。
紧接着,世界会破碎,而他注定会怀揣着一枚磨损的红色钻钉,跌落回那由时间碎片组成的彭罗斯阶梯之上。
第58次,他并未参与最后的决战,而是将底层被毁灭后的景象用拍立得拍了下来,并用时滞泡保存,在之后的世界里将其贴在了被改造成自己房间的旧教堂忏悔室中,以此时时提醒自己:一日不拯救底层,这恶魇一般的轮回便不会结束。
然后在第96次进入相似的时间碎片时,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强烈的排异反应。鲜血如洪流一般自他口鼻中涌出,他在扑克酒吧二楼房间中呛咳不已,扶着墙勉力站起,却惊愕地在镜子中看到自己变白的头发。
虽因曾做过清道夫的缘故,集团锚定了他的存在,因此他虽游离于时间之外,外貌却不会改变。但由于频繁地进入不属于自己的时代,他已受到了高强度的“以太”冲击,身躯早已脆弱不堪了。
他颤抖着抚上镜中的自己,一头秋霜似的白发,以及带着疲惫和绝望之色的面影。
时间是残酷的刽子手。他知道,他的时间已不多了。
第72章 永恒轮回
在那之后,辰星在彭罗斯阶梯上枯坐了许久。
时间,抑或说是宇宙的变化是无穷的,但生命却何其有限,在其面前犹如沧海一粟。哪怕穷尽他的一生,也无法在光阴的长河中激起一朵浪花。
辰星松开手,红色钻钉静静地躺在掌心,磨损的表面映出他垂泪的眼。
“再试一次。”
他咬紧牙关,对自己道。哪怕是注定要在时间迷宫里将性命消磨殆尽,他也想再次回到那有着众人欢笑的扑克酒吧中。
第100次轮回,辰星在时间迷宫中意外地发现了一枚时间碎片。
在这枚碎片里,居然有着云石浅淡的影子。虽然它脆弱不堪,如一张薄纸一触即破。
怀着惴惴不安的心,辰星进入那碎片,踏进了午后的扑克酒吧。这一日风平浪静,街上斑驳的灯光透过着玻璃淌在地上,像一片碎金。一位灰发少年穿着黑马甲,正埋头擦着桌台。
这个世界既似幻影,又像梦,所见的一切有着暗角,朦胧不清。辰星在那少年身边坐下,少年吃惊地转过身:
“您好,先生,要喝点什么吗?”
“一杯塞拉银龙舌兰酒。”
“这酒的度数很高呀,您真的要点吗?”云石笑了起来,在他眼里,辰星是一位突然出现的古怪酒客。
“是的。”
酒很快端上来了。辰星盯着澄澈的酒液道:“陪我坐一会儿吧。”
“客人,我还未成年呢,才不陪酒。”
“不是让你喝酒,我只是想和你聊一下天。”辰星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张王牌小丑的稀有贴纸。果不其然,云石见了,两眼放光,屁股粘在了椅子上似的。辰星满意地一笑,问。
“你叫什么名字?”
“云石。你呢?”
“告诉你也没意思,反正你过一会儿便不记得了。”
“瞎说!”云石叉腰,“我脑筋好着呢,快说!”
“我叫辰星。”
云石说:“这名字一点也不难记。”然而过了一阵,他显出一种打瞌睡似的神态,两眼越眯越细,继而抓耳挠腮,片晌后终于支支吾吾地问:
“你叫什么来着?”
辰星微笑着看他。哪怕这个世界只是幻影,哪怕他的名字依然如潮汐冲刷后的沙滩一般,注定不会在旁人的脑中留下痕迹,可只要能与云石处在同一个梦境的片段中,于他而言已是莫大的幸福。
“不告诉你。”辰星说,“我是隐姓埋名的英雄。”
云石“呿”了一声,嫌弃地望着他:“胡说八道,这世上除了王牌小丑,还能有什么货真价实的英雄?”
“你为何会这么喜欢王牌小丑?”
“因为他是我憧憬的人物,是拯救底层的英雄!等我长得更大只了,也要成为像他一样的人!”云石兴冲冲地挥舞起拳头,末了,问辰星道,“先生你呢,有喜欢的英雄人物么?你该不会是巨星铁砧的崇拜者吧,我能弄到他的签名!”
“你猜。”
“难道是‘锈骨’萨利?”
“不是。”
“是‘血肉引擎’马里恩?”
“不是。”
“你喜欢的英雄该不会是‘猴脸’吧!”云石惊叫,脸庞像抹布一样皱成一团。
辰星摇头,忽而与他四目相交:
“是你。”
那一瞬,空气仿佛凝滞了一般,云石不动,心跳也似已停止,唯有瞳孔紧缩。半晌,他僵硬地问:“什么?”
“我说,我的英雄是你。”辰星道,“也许你只见过我一面,但你也许不会知晓,我早和你打过了一百次照面。”
云石听得云里雾里,摇头喃喃道:“我听不懂,先生。咱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
“我已在与你相同的光阴里经历了百倍的时间,甚而要更多。换而言之,我比你想象中的要熟悉你。”
辰星微笑着起身,将杯子放下,云石惊觉他竟已将一杯烈酒饮完。
“如果你对我有一丁点好感,那么我会比你喜欢我——更强烈百倍地喜欢你。”
这回,他是秒针,而云石变成了分针。在他匆匆在悖理阶梯上兜转过一轮之时,也许云石还留在原地。他的渴盼因时间的轮回而无限凝聚、愈发浓烈。
突然间,世界支离破碎,如一只玻璃盏坠地,眼前所有景物化为齑粉。这个脆弱的时间碎片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辰星跌落在时间迷宫中,手里紧攥着那枚红色的钻钉。
这回他的心境出乎意料的平静。他和云石都是不为时间所容之人,能在一枚有悖常理的时间碎片里相见,已算得奇迹。也许在浩渺无垠的宇宙的一角,还会有这样的奇迹上演。
于是辰星继续迈开了脚步。
第109次轮回,灯光在路面积水里闪烁,酸雨淅淅沥沥而落。辰星走进由废弃货运集装箱改造而成的发型店,在开裂的皮革椅上坐下。
“劳驾,帮我染一下头发。”他道。
染发师走过来,掂量了一下他,道:“真是奇事,小伙子,你没染过头发吧,怎么头发已变成全白的了?”
“操劳过度,我在黑心老板手下一日干十六个小时呢。”
“哈哈,这确实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你想要染成什么颜色?黑色?”
“白金色。”他说。染发师有些讶然地张大眼,“那不是和你如今的发色差不多么?”
“是的,很好处理吧?用高提浅度染膏。总而言之,我想变得引人注目。”
染发师会心一笑:“您想成为夺人眼球的大明星?”
“是的。”他看着镜中的自己,将手中的钻钉按到眼下,嘴角咧开一个微笑。这张面庞顿时变得如同一位常在电视荧屏上出现的魔术师,诡谲而神秘。“我想成为团队里的王牌。”
染过头发,他穿刺了肌肤,将钻钉镶嵌在脸上。他花了十日,从店铺中取到一套高级定制西装,穿上真丝红衬衫、白西装,戴上白礼帽,他仿佛变成了一个大号版的王牌小丑。
如此一来,哪怕他的存在感再稀薄,人们也或多或少能注意到他。他要成为云石心目中的英雄的模样,解放底层,实现云石长久以来的梦想。而事实上,当他回到扑克酒吧时,这身行头已引来了不少人注目。有人叫道:
“唷!咱们酒吧里的滑头侍应生粉墨登场了!”
有人交头接耳:“以前他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时就老骗人,成日说底层要毁灭。如今变作一只花孔雀,这店还不得给他搅个地覆天翻?”
他默然不语,回之以微笑。
时钟的分针、秒针滴溜溜转动,在表面疾奔不止。他希望在宇宙的某个角落里,在以阿僧祇为计数单位的时间碎片中能再现与友人相聚的奇迹。在他与云石重逢之前,扑克酒吧不能缺少任何一人。
“那么,与其在漫如星海的碎片中追循微不足道的奇迹,为何不在一枚碎片里寻找无限的可能?”
在某一个时刻,他忽然灵光顿悟。既然他不属于任何一个时间碎片,那么他就要为自己打造一个容身之所。因此他最后一次进入了时间碎片,并决定在此奉献自己的一切,永不离开。
在那枚时间碎片里,当反叛军“刻漏”与2030分部交战后大败时,他走向“好便宜诊所”,向山羊胡老头提议,将自己的内脏移植给了红心。
身为曾经的圣寿堂修士,他的身体经过基因编辑,作为供体的器官能适配于所有人,且在干细胞的刺激和血液中的纳米机器人的辅助下,还能维持着躯体不死。他想,本来他就是衰弱之躯,比起存在感薄弱的他,红心更适合当“刻漏”的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