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现代情感] 《遥远的回信》作者:傅祁多【完结】
文案:
余榆喜欢徐暮枳的原因很简单。
在她周围同龄男生的梦想还是警察、科学家、大老板的时候,只有他,在那年新年钟声里期许:愿亲人平安,愿世界和平。
他大她许多岁。
大到她小心翼翼为他披上衣服,也会被他大方侃笑:小姑娘长大了,会关心人了。
似乎对“余榆”这个名字的印象,仅仅只是他侄女身边那位脾气温和的小姑娘。
可余榆还是在最懵懂的年纪,将“徐暮枳”这三个字装进了心里。
这个人总是风尘仆仆地来,又风尘仆仆地去,连同她开玩笑也是若即若离。
他心里装着、背负着许多东西。但没有余榆。似乎也永远不会有。
所以,十六岁的余榆最害怕的事,就是徐暮枳会恋爱、娶妻、生子。
这样的事最后还是发生了。
得知徐暮枳被家中安排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好姑娘的那天,余榆蒙着被子哭了一整夜,从此山水不见。
然而后来。
她在大学宿舍忽然看见新闻里正在严肃播报的徐暮枳,他身后战乱纷飞,尘埃漫天。
那天结束时,他望向镜头,眼眶微微泛红,仿佛在透过镜头看屏幕前的某人。
他说:“愿祖国繁荣昌盛,愿世界早日和平。”
“以上是本次报道。”
而余榆未曾预料。
那天镜头切断后,战火弥漫的城市大地上留了一笔男人遒劲有力的痕迹——
【祝远方,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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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余榆:
我知余榆勇敢,可人这一生,际遇无数,白云苍狗,你要去看看山河,看看大漠,然后再回头来,看看你是否还仍然爱我。
*
勇敢粘人精x腹黑大灰狼
暗恋|主甜中带酸|年龄差6|伪叔侄|偏日常风
文案立于2023/10/27
修改于2025/1/9
内容标签: 近水楼台 天之骄子 甜文 暗恋
主角:余榆 徐暮枳
一句话简介:你好吗?还记得我吗?
立意:热爱生活
第1章
二0一四那年,高建路还没有被拆迁。
新高考制度尚且刚在浙沪普及,沿江一带的榆市批次靠后尚未启动,只在这传闻中庆幸自己还好赶在改革之前考上高中。
六月暑期将至,太阳热火朝天地灼晒着每一个考生的屁股。大马路上安静出奇,榆市的最大商圈平日最闹热,这两天却连汽笛都短促。
警察家属院就坐落在这条主干道背后的一条小巷子里。往下五百米不到,就是余爸工作的辖区派出所。
高考这段时间余警官执勤,李女士监考,两人都顾不上余榆。午休时分,她躺在自己的小窝里,闻着楼上的清幽茉莉花香昏昏欲睡。
口渴。
好想吃老冰棍,大布丁也行啊……
她闭着眼叹了口气,在继续躺平与下楼去买根冰棍之间反复横跳纠结了几个世纪后,依然没琢磨出名堂。
手机倒是比身体先一步有了动静。
余榆幽幽睁眼。
是徐新桐打来的。
她按下接通键,刚接通,徐新桐无语的咆哮声便传过来:“鱼!帮我去派出所接下我小叔!他奶奶的腿断了!”
风风火火一席话惊天动地,余榆缓缓睁开眼,盯着天花板好半晌,愣是没想明白,她小叔奶奶腿断了与这通电话到底有什么关联。
最后呆呆发出一个单音:“……啊?”
徐新桐:“啊!”
那边键盘声敲得噼里啪啦:“石路桥菜市场那边不是出了名的打黑称么,结果让他碰上了。神经病啊!菜市场打点黑称多稀奇啊,而且榆市这群泼皮爷子们什么尿性还不知道啊?非得叫板,这下好了吧,被一群菜老板举着扁担追着砍,最后赔了手机还折了腿,牛逼!”
这通吐槽蕴含了太多信息,一时间泄洪般朝她砸过来。
余榆醒了醒神,缓缓爬起身。
小叔?
是徐新桐的那位小叔么?
原先这位可是在北京念书的,怎么这才六月就回来了?
而且一回来,还惹了事,进了局子断了腿。
性子真够闹腾的。
这可与余榆对他的固有印象有所不符。
她虽从未见过他,但大抵是成绩优异、外形出挑、头脑机灵的孩子通常更招长辈喜爱,她对此一直有所听闻。
据说是徐家爷爷已故战友的孙子,虽说是“小叔”,但年龄上,也就是大一些的哥哥,只姓氏相同,辈分较高。
徐爷爷当年将这小叔领回来时,余榆还没搬来这里。后来上了初中,才被接到父母身边同住,恰好彼时他考上大学,每逢寒暑假归家,余榆都得回乡下陪奶奶,一来二去,也就一直没能见着这位传说中的“小叔”。
但对这位小叔,她的消息却从没断过——她身边有个碎嘴子徐新桐,三天两头地摆道自己小叔的那些光辉事迹。
余榆一直以来都觉得徐新桐对她这小叔有种趋近于盲目的崇拜,光这些年从她嘴里听来的事迹,随便捏一两个便是经典。
什么小叔北大新闻系,笔杆子堪比三军;
什么小叔特高特帅,特招女孩子喜欢,以前上大学放暑假,还有姑娘追到家中来过;
还有什么,小叔学习特牛掰,成天嘻嘻哈哈吊儿郎当,却照样不耽误人学年排名第一,优先入党,拿国家奖学金。
她小叔她小叔她小叔……
余榆掰着手指都数不清自己听过多少的——“我家小叔”。好似全天下就她小叔最帅最优秀,旁的男生再好都入不了徐大小姐的眼。
可传说中的小叔,就是薛定谔的小叔。
为此余榆没少揶揄她,皱着鼻子拿腔捏调地模仿:
咦哟,我的小叔不得了~
徐新桐果然就被气得瞪大了眼,放下狠话:“余榆!你见了我小叔肯定会信我的!等着吧你!!”
余榆不以为然。
她同这小叔没什么缘分,好几次都没能碰上面,今后学业繁重早出晚归,恐怕更是难。
但没想到,小叔今年竟然提前回了榆市。
那边的徐新桐的吐槽声还在耳畔一个劲儿响。
“我爸上班,让我去接他。可我特么现在关小谢家里打游戏呢……我靠我靠!关小谢!准备开团了!……我回家一趟得一个多小时,反正你在家,你帮我去领人,到时候我请你吃饭嗷!”
说完急吼吼的就要挂断。
余榆脑子一梗,急得说话都结巴了:“可……可我不认识你小叔。”
“噢!他好认得很!”
手机那边开始传来了关小谢的怒吼,战况激烈。
余榆等着话,握紧了手机。
三秒后,徐新桐从这片紧锣密鼓的团战中艰难回应道:
“人群里最帅最狗的那个就是!”
话音一落就断了线。
同时给她发来了派出所地址。
派出所是距离高建路二十分钟路程的另一辖区葵由湾。
余榆只好换上简单恤牛仔,顶着六月绚烂的太阳一路走到葵由湾。
派出所大门口底下有几棵排列齐整的桂树与大黄葛树,今天天热,叶片绿油得反光,笼罩得白色长方小砖隐隐泛青。
门口值岗的那位年轻民警叔叔认得她,疑惑地瞧了她几眼,还以为小姑娘受了欺负,瞪着眼问道:“余榆?你怎么来了?!”
余榆一瞧架势就知道对方误会,赶紧摇头,说自己来这儿帮忙接个人。
“噢,接人啊……接的人话在那边。”
民警松了口气,指了指她身后:“是那哥们儿吧?你认得他?这哥们儿好口才啊,舌战群雄,一个人举着手机单挑拍板五六个壮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远哥他们到的时候,现场鸡飞狗跳的,胆子可真大……”
余榆转身去。
两位警官从她身侧匆匆而过,挡住了视线。
她晃了晃眼,视线一时间凌乱混沌。等片刻后再次聚焦,她定睛而去。
对面的公示墙上陈列着近五年来优秀民警的信息,个个穿警服戴警帽,正义凛然成一排。而那一排排红不棱登的荣誉之下,却松松垮垮地坐着个极不着调的少年。
他正在休憩,脑袋后仰,抵着后面的公示墙,双腿大喇喇地随意放着,其中一只脚踝红肿,有简单处理的痕迹。
男生身上穿着件灰不溜秋的恤,牛仔裤是当下最流行的黑色破洞款。恤领口那块儿因为男生过于随性的姿势露出一截白皙皮肤,凸起的美人骨若隐若现。
那东倒西歪的做派在庄严的派出所里,格外显眼。
可余榆慢慢就撑开了眼。
那一年,中国社会对帅哥的审美停留在了“花美男”“小鲜肉”一词。大街小巷的文具店、零食摊都售卖着那些画着深邃眼线的韩流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