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但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人类封建时期,无论是赚取钱财还是摄取权力,主力军都是夫主。
可在虫族这里,主力军是雌君和雌侍。
就像是分蛋糕,前者只会越分越少,也就又争又抢。
而后者没有除信息素之外可以分的蛋糕,于是选择了互利互惠,将自己的蛋糕做大做强。
作者有话要说:
第76章 你们搞艺术的这么抽象的吗?
菲尼克斯,你快看,这些是不是成熟了?
肯尼亚第一初等中学附近的山脉里,年纪不大的雌虫崽崽高声问道。
菲尼克斯听到声音,在仔细观察片刻后,点头道:已经成熟了。
哇哦!
小小的农场附近,接二连三传来惊呼。
年纪不大的雌虫崽崽大笑道:我们一起来收割。
好。
无数小虫崽附和。
太阳逐渐西斜,让整个世界都被覆盖在昏黄的光晕里。
初五年级的主力军普一恢复精神力,就被眼前的一切吓了一跳,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一个个石头锅里煮的是什么?为什么白花花的像是粥?
你们还愣在这里干什么?快来喝粥啊!
一个满头大汗,差点累趴下的后勤没好气的催促。
主力军们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说:原来我们没在做梦。
一直忙到现在,好不容易才歇一会儿的后勤们无语了。
你们以为这是在做梦?事实上,这是我们辛苦奋斗的成果。
主力军们惊叹不已,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后勤们没有隐瞒,一一说了他们的功绩。
没有粮食蔬菜?那就种。
没有肉?那就养。
凭着他们的一腔热血,还真让他们搞成功了。
虽然现在只能喝粥,还不能吃肉。
热气腾腾的粥只是普通的粥的味道,最多带了一点淡淡的咸味。
因为里面放了盐。
然而主力军们捧着石头碗喝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显得十分享受,就像是山沟沟里出来的少年第一次吃到山珍海味,久久也无法回神。
后勤们发现后,小脸刷的一下就白了。
难道他们种错了,把好好的粮食种成了某种带有成瘾性物质的植物?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他们少不了要挨一顿打。
好喝,太好喝了,我从来都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粥。
其中一个主力军大笑数声,抄起石头勺子,熟练的往碗里舀粥。
我要再来一碗。
后勤们没有理他,自顾自的给自己舀粥,然后品尝一口。
他们真的只是种了粮食,而没有掺杂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半晌后,一个后勤满脑袋问号,嘀咕道:这就是普通的粥啊!为什么我感觉超级好喝呢?
菲尼克斯在一旁笑道:你之前才吃了营养液,现在你无论吃什么,只要不比营养液难吃,你都会觉得好吃。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我喝了还想喝。另一个后勤耸了耸肩膀,吐槽道:和营养液相比,无论多么普通的食物都被衬得宛如国宴。
*
之后的时间里,白花花的粥里逐渐多了些东西。
有时候是青翠欲滴的蔬菜末,有时候是指甲大小的肉
直到有一天,粥不再是粥,而是粒粒分明的大米饭。
石头搭建的灶台附近,众虫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一边吃着肥而不腻的红烧肉,一边窃窃私语。
我们马上就要放假了吧!
嗯,算算时间,是下个星期三。
怪不得今天这么丰盛?怕不是把存货都消耗光了。
不是,还有。毕竟我们下学期还要吃呢!你们也不想开学就吃营养液吧!
求你了,别提它,一提到它我就想作呕。
好好好,不提,你冷静点
*
下午,炎热的空气还未散去,学校就放了假。
菲尼克斯和乔尔、伊桑结伴而行,被诺亚先生接回了家。
他们穿过雕花大门,正要赶往各自的房间。
就在这时,花园树荫下的虫群里挤挤挨挨出来一个小蘑菇,如同一颗小炮弹一样扑在了诺亚先生的身上,拉长了声音叫道:雌父,你回来啦!
菲尼克斯低头看去,原来小蘑菇并不是真正的小蘑菇,而是他的亚雌弟弟亨利。
大概是继承了雌父和雄父的好基因,即使他现在已经长开了些许,依然和小时候一样精致可爱。
几位哥哥,上学辛苦啦!
亨利和雌父打完招呼后,又和哥哥们打招呼。
菲尼克斯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说:你也上学辛苦了。
亨利用金灿灿的柔软发丝蹭了蹭他的掌心,笑问道:我和先生们正在讨论兰斯洛特先生公司新出的珠宝设计,菲尼克斯哥哥,你要不要也来看看?
菲尼克斯听后,有点感兴趣,于是答应了。
亨利大喜,叽叽喳喳的说:兰斯洛特先生公司里的珠宝设计师设计的珠宝可漂亮了,你肯定喜欢。
菲尼克斯点了点头,混入虫群中,在其他虫或明目张胆或偷偷摸摸的放水下,轻轻松松的挤进了最中间,看见了一个个全息投影的3d图纸。
其中有头冠,耳饰,项链,臂环,手镯每个都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然而他不喜欢,只觉得平淡。
兰斯洛特是一个戴金边眼镜的虫,看起来斯文、儒雅。
他名下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珠宝公司,和好几个军工厂(某些武器需要添加珍贵金属或稀有矿石)有着业务上的来往,可谓是日进斗金。
突然,他注意到了菲尼克斯异样的神情,忍不住问道:小阁下,是不喜欢吗?
千篇一律。菲尼克斯说。
和这些设计类似的珠宝,他早就已经见过了。
在他雄父戴里克的身上。
只是他雄父容貌太甚,总让虫忽略他身上价值连城的珠宝。
兰斯洛特如遭雷劈,膛目结舌的问:这这么差的吗?
菲尼克斯没有回答,而是拖着下巴想了一会儿,然后拉出一个全息虫形剪影,在虫形剪影的头后画了一个圆。
紧接着,他说:先生,你不如试试这样风格的头冠。
兰斯洛特能够管理好一个珠宝公司,没有让它惨遭破产,自然有着不一般的艺术细胞。
此时,他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整个虫都得到了升华。
谢谢你,小阁下,我明白了。我不该屈从于传统,在条条框框里设计珠宝,那和戴着镣铐走路有什么区别?怪不得这年头珠宝首饰越来越卖不动了,原来大家早就腻了。
菲尼克斯笑而不语。
*
次日,清晨。
天刚蒙蒙亮,正是休息的好时候。
然而有虫一夜没睡。
那虫不是别虫,正是兰斯洛特。
就在昨天晚上,他带领着他的下属们苦熬了一夜,终于设计并制作了一个简易的新型头冠,准备让小阁下看看。
菲尼克斯负责守夜的专属仆虫听到微弱的敲门声,顿时把心提了起来。
现在根本就不是小主虫会客的时候,究竟是谁来了?
他警惕的打开监控,仔仔细细的观看,不一会儿就找到了罪魁祸首。
兰斯洛特次君,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仆虫小心翼翼的打开会客厅的门,将虫放了进去。
他的小主虫还没醒呢!
如果次君是来找他小主虫的话,那么至少还要在会客厅里等待三个小时。
兰斯洛特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卧室的方向,不知在想些什么?
仆虫再一次提起精神,神情严肃,提醒道:小主虫正在休息。
所以小声点,不要吵醒他。
他有起床气。
而且睡眠不足,影响身体。
兰斯洛特眨了眨眼睛,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往沙发上一躺。
我眯一会儿,如果小阁下醒了,麻烦你提醒一下。
好的,仆虫面不改色,点头答应。
几个小时后
菲尼克斯发现自家会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一个昏天暗地的虫。
他有些无奈,询问左右:兰斯洛特先生怎么会睡在这里?
一个神情疲惫的仆虫说:兰斯洛特次君似乎是来找小主虫的,只是发现主虫还在睡,就没有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