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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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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轻站在原地,看到天亮以后,前深后浅的脚印如群狼由四面八方奔向一处;血在树身的沟缝里流成了东南西北所有的河;蜘蛛隐遁之前织在伤口上的网丝黏着皮蠹和飞蛾。翻开那伤,可见骨头上一条瘦劲的线,就像铭刻在龟壳兽骨上任人琢磨的古代契文;泥一样的紫斑落在人的脸与项上,迟慢慢铺满八人全身,使他们永远陷入空阒无物的沼泽里……而在永远来临之际,他们又纷纷在黑暗中睁开眼,脱去一身紫斑,回到这充斥着大种、色蕴的一须臾间。
  须臾之间,四支脱手镖从永远中射回来,刀和钺舞到眼前,两条铜筋铁骨的腿抬了半人高。
  镖后发而先至。四镖射来之前,沈轻一跃,挎住大叶柳的一根低杈,身子倒转半周,以小腿勾住另一根杈,往高处一蹿。
  蹿到另一棵树上。再蹿。
  周围有五六棵树,他从高处落到低处,再从低处升向高处,像猴儿一样在树冠间蹿来跳去。树响连成一浪,树枝相继坠地,叶子落如骤雨。他跳到一株枫杨树上,栖身在稠枝当中,一手解开腰带,一手拎住袍子后领,用最快的速度脱下衣服,又蹿起来。
  这一次,他从四个敌人的头顶上跳过去,来到一株高大的柏树上。他的大多数敌人正背对着这棵树,在他们转过身来之前,他把刚脱下来的袍子扔向了枫杨树。
  树叶该落的都落到了地上,周围终于安静下来。八个人看见他上了第一棵树,又上了第二棵树,随他跳得越来越远,蹿得越来越高,叶子和树杈越落越多,他们就搞不清他的去向了。这时,六个不射飞镖的人全跑到了大叶柳下,脚下慢走几步,彼此围成一圈。
  夜正浓黑,失去了目标的方位,也失去了天时地利。虽还占有人多的优势,但每个人已经开始自危——他们仍然不怀疑沈轻会死在今晚,只担心自己死在他的前头。
  “翟佩佩”和“廖水生”的尸体横在脚下,这会儿没人去看他俩。疑惧过后,拿钺的姑娘说了句:“刀不见了。”
  余五人的目光同时落向地上的死尸。“刀”指的是“翟佩佩”那把短刀。沈轻刚才踢了廖水生一脚,把刀从他的伤口里踢到了尸体一旁。
  “刀在这儿。”一个男人说。
  几个人低下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刀,又转过身凑到一起,背对背站成大半个人圈。有两个人看向枝叶最茂的枫杨树。他俩刚才看着敌人跳上了那棵树,但没看清他后来跳去了哪棵树。此时,那树的树冠里正有一团黢黑,如同一只巨型的鸟窝挂在粗杈上。另外两双眼看的是大叶柳。这两人刚才跑得最慢,只看见敌人上了树,不知他后来又去了哪儿。拿钺的姑娘和另一个人的目光在几棵树之间游动着,好一会儿只看见几条如墨迹一样的树枝时隐时现。
  用不了一时半会,他们之中最有眼力、心思最细的人便会发现沈轻身在何处。总会有人识出地上那把刀的玄机。再密的树枝也不可能把一个人藏得不露痕迹,他不能一直纹丝不动,枝条和叶子,肯定会发出一点声响。可惜时间总是不等人。
  沈轻跳下来时,有个人看见了他。
  他先动,此人才看见他,人的目光比动作更快,所以此人既能看见他,也能看清他的动作。但是随机应变不会比先发制人更快,所以此人只是看着他,没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映入瞳孔的,是让人心惊的一幕:沈轻从一株不高不密的柏树上跃下来,速度很快,落脚很稳。光瞧这姿势,他们分不出他轻功高低,但能肯定他四肢灵活,年富力强。
  他落脚的位置是拿钺的姑娘背后。双脚落地之前,他用左手扳住她的左脑,右手托住她的下巴。
  看起来,他是趁这姑娘没有防备,推了一下她的下巴,动作不大也不猛。姑娘头颅一颤,用脖子与他的力量做了一次对抗,“咯噔”一声闷响,他松了手。姑娘的最后一眼,倒是也看到了他的脸。
  姑娘倒地之前,大多数人意识到了沈轻的方位。他们的目光聚在他身上。他抓住地上的刀。
  起身的同时,他在一个正要挥刀的人腹部留下一条两尺长的豁口。血泼红地上死尸的脸,打湿三个人的云头青布鞋。刀剐中夹杂着绸缎迸裂的脆响。这一刀决然一意,刀子抵住人两肋之间的胸椎,一进一出,毫无慢顿,其他人转身的转身,用刀的弄招,耍腿的抬腿。同时,他们都觉察到了一个令人心灰意败的事实:一个须臾,死了两个。
  沈轻的下一刀,杀向正左。
  因为这个人离他最近,正欲挥刀向前刺。
  他的刀挑破了持刀者的食指根部,留下的伤口不深,但足以令这把刺向他脖子的刀停留一瞬。血像一缕红线,追着刀尖飞了半尺远,他身一矮,趁机从持刀者身旁钻出人圈。
  这一连串动作很快,只相当于走一两步路的时间。别人能看见他干了什么,但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因为他占有了先机。先机不止是时间上的领先,也是意图上的超前。获得先机的人能战胜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对手,有了先机,他就能像屠猪宰羊那样,杀掉一个练了二三十年的人。而当他钻出人圈,先机便已耗尽。在这一先机耗尽的同时,他必须设法为自己制造一个新的先机,一个谁也猜不到的动机。
  在他钻出人圈后的一瞬间,树下四人一愣。在这性命危浅有如累卵的时候,芒秒重若丘山,他们并非初入芦苇的新手,不会无缘无故地浪费时间。值得他们破费这一瞬间去考虑的,不是敌人突然不见——虽然他们的刀已经削断他的头发,碰到他的衣领。他们是在考虑他的动机。接下来他要上哪?上树,还是逃跑?要杀谁?因为先机很重要,他们已经丢了一个,绝不能再丢第二个。搞不懂他的去向,他们就不该妄动。
  他们本已料定,敌人钻出包围圈后的第一刀,会杀向离他最近的人,也就是刚刚那个被他挑破手指的人。他已经钻到此人背后,杀他难道不是最好的选择吗?可他没那么干,他这次跑,也和刚才的跃和杀一样,决然一意,毫无慢顿,他要去的地方,不是近处。
  他是不是要逃?逃不了的,他跑的方向,还藏着一个镖手。
  想到这儿,每个人脑子里都打了个响雷,反应最快的人第一个追了上去。可是不论如何都来不及了。
  在跑起来后,所有人都猜出了沈轻一开始的心思:埋伏在西北方的镖手离此有四十五步远。飞镖是比刀还致命的武器。敌人之所以上树,要躲的不仅是他们,还有镖手的飞镖。敌人落脚的地方是人圈的中心,只有站在这个位置上,飞镖才无法命中他。而在跳出人圈后,他就必须开始奔跑,因为多杀一个人都可能耽误活命的机会,让那飞镖从四十五步以外射来,刺中他的要害。
  跑出二十步后,沈轻像鞭子一样蹿起来。与此同时,镖手掷出一支三寸四分长的光杆镖。没人看清他是在镖手掷镖之前还是掷镖同时蹿起来的,但他总不是在看见了半空中的飞镖之后,才掠向这个至关重要的目标。那太难躲。
  这是救自己性命的一镖。在掷出这支镖以前,镖手做过短暂的考虑:是跑还是掷。跑可以为他争取活命的时间,哪怕一芒秒,他也能多一线生机。只要其他人追上来,敌人必死无疑。但是跑也有一个弊处:他跑了,接下来敌人可能会逃。用不了一刻工夫,敌人就能逃出这片树林,或去牌坊那儿寻那捕头,或躲去别的地方,就此消失不见。他们是来杀人的,不是来逃命的,赵老板的怪罪他担当不起。所以,他掷出了手里的镖。
  他认为敌人应该躲不过这一镖。然敌人没有躲,而是把镖搪了出去。这让他有点诧异,倒是也很快明白,那刀子在敌人手里,不仅是武器,还是甲,还是盾。沈轻不是在飞镖离开他的手之后才出刀去搪,而是通过镖出鞘时尖儿上闪出的一道亮判断出了它的射向。
  刀尖儿撬开椎缝刺入咽门,一进一出,就像鹭鸶把尖嘴向河中一探,沾起的水珠在空中落成淅淅沥沥一帘。
  沈轻冲向了玉兰树下的赵丙荣。
  只剩最后几步,其他人就能把他追上,他们的机遇在即,他的先机将失。或许他能在杀了赵丙荣之后,再杀了其余几个人,走出这片湿冷的林子,或许他会在对付赵丙荣的过程中,遭到其余人追击,那样一来,他就必须和他们较力、拼命了。而他能否来得及杀死赵丙荣,取决于赵丙荣身手怎样。他听说赵丙荣不会什么功夫,可是他不信。他要试试。
  赵丙荣如果不会功夫,就死定了,如果会,他是练刀的?还是练拳的?赵丙荣气冲斗牛地向沈轻拉开一个架势,一个标准的内家拳架势。
  即将与赵丙荣相撞时,沈轻改变了脚步的方向,从赵丙荣身边跑了过去。其他人这才明白他的目的:找到另一个镖手。他们终于要追上他了。
  沈轻没有跑到离赵丙荣太远的地方,他让自己与其他人的交锋全在赵丙荣眼前进行,似乎是要让赵丙荣看清楚他是如何杀死他的手下的,要他输得心服口服,相信他无般不能。</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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