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当听见阿斯特乐呵呵说自己今年十四岁的时候, 维里斯真的惊了。
十四岁,怎么看着和二十四岁一样?
他震惊之下还说了出来, 阿斯特一呆,然后如遭雷劈:“我, 我真的有这么老吗?”
对着阿斯特喊少年的事情,维里斯嘴唇嗫嚅几次还是喊不出来。
从第四城跑出来后, 两个人莫名其妙结伴了,阿斯特虽然心里想着不如回村子里去, 但是打心眼里不想饿肚子,听到维里斯说要去王都后, 想了想,便说他也要去。
天快黑了, 所幸没下雪, 两个人刚离开第四城没走出多远,附近不远处倒是有村庄的影子,可以去借宿一晚。
维里斯对阿斯特还是很感兴趣的, 他在这人身上察觉到了某些气息。
这个人未来估计也是勇者小队的一员, 天生巨力, 善良淳朴,甚至有点一根筋。
阿斯特说他在村子里待不下去了,好心的牧师告诉他, 想要吃饱的话,可以去城里找份工作养活自己。
按照阿斯特一身的巨力来看,找份体力活不成问题。
他便打算去离村庄最近的小城,路上遇到了一队商人,那商队中有个拉车的架子坏了,阿斯特自告奋勇说他可以拉。
商人半信半疑,但看着阿斯特那直奔两米的身高,觉得可信度还是很大的。
去小城的计划也出现了偏差,商人带着他去了第四城。
都是城,第四城可比那些小城大了不知道多少呢,商人给他付了报酬,打量着阿斯特是个不聪明的,给的薪水也少。
阿斯特干的还是牲畜的活!
果然,阿斯特领的那些薪水,在第四城没呆几天就花完了,说是几天都够呛,他要住宿,吃的又多,薪水第二天就见底了。
他又出去打零工,天寒地冻,连体力活都少,他又没门路,处处碰壁,短短几天,已经饿了不知道多少回了。
还去了教堂领救济粮,牧师看着他很是惊奇,他羞赧地说自己吃不饱,天冷没活,只好来教堂领点吃的填饱肚子。
牧师给他多塞了一份面包,还笑道:“你可得努力工作才行。”
阿斯特感激不已。
德拉科斯招惹维里斯那天,他刚才教堂出来,手里的干粮就全塞进嘴巴里了。
走了一圈,他听见马蹄声,就回头看去。
抓住马不只是因为他觉得马会伤害到其他人,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马背上那些装饰看着很昂贵,他希望能捞点报酬。
至于后来的事情,他完全想不到。
阿斯特有什么错,他只想吃饱而已!
他去第四城转悠这几天,也知道自己被那商人糊弄了,又气又伤心。
维里斯听了他的遭遇,都有些怜爱这个小子了。
“等我去了王都,就把这马卖掉,总能养活自己一段时间,然后去找份工作。”阿斯特对于去城里做什么,完全是照搬计划。
无论是原本想去的小城,还是第四城,他的计划都是,找工作,打工,吃饱。
还得补充一下,他希望找一份包吃的工作。
让他吃饱不太可能,但是好歹要有东西下肚,不然他真的要饿死了。
维里斯把背箱里的干粮递给他,说道:“我打算连夜进入王都,你先吃点东西吧。”
阿斯特瞪大眼,他今天已经吃了一份教堂的救济粮了,虽然还是很饿,但是估计着熬过今晚是没问题,没想到维里斯人这么好,居然还把自己的干粮分给他。
他握着干粮,感动得涕泪横流:“维里斯先生,您对我也太好了,您和教堂的好心牧师一样好。”
维里斯好奇一件事:“你什么时候会吃饱?”
阿斯特想了想,他从小到大也就吃饱过一顿,是牧师请他吃的:“我吃了大概五十二个面包,还有一大盘烤肉,水果也吃了好多。”
那次是牧师去隔壁村庄收税,收到村里最后一户懒汉,那懒汉死活不给,教会的税没有多少,可他是个吝啬鬼,想着自己就是光棍,就是不给,这个文弱牧师能把他怎么样。
然而牧师态度很强硬,村子里其他人也站在旁边看热闹,懒汉急眼了,抄起旁边的斧头竟然朝着牧师砍去。
阿斯特那天刚好也在,他给这边的地主老爷放牛,刚领了钱揣兜里,见大家围着,也过去看了看,一去就看见这样惊险的一幕。
年仅十岁但是已经膀大腰圆的阿斯特大喊一声扑了过去,把懒汉撞飞了。
牧师也捡回了一条命。
为了答谢,牧师请阿斯特吃饭,牧师家里有钱,阿斯特吃了那么多也没怪罪,还让阿斯特有麻烦去小城里的教堂找他。
从此阿斯特对于教会的好感直线上升。
维里斯拉着缰绳,骑马走在雪路上,旁边的阿斯特在狼吞虎咽。
他看着这人几乎连嚼都不怎么嚼,还提醒了一句:“别噎到了。”
阿斯特吸着鼻子,口齿不清道:“维里斯先生,你的干粮好好吃,比我吃过的所有食物都好吃。”
维里斯但笑不语,他可不会亏待自己的。
从第四城离开,距离王都并不远,所以维里斯才决定今日就进入王都。
王都的各个城门口是全天开放的,夜晚也会有人值守。
等阿斯特吃完,两个人就加快了赶路的速度,阿斯特还很不好意思地问维里斯饿不饿。
维里斯摇了摇头,他的身体对于饥饿接受程度还是很高的。
入夜,月亮高悬,在冬天还是少见,雪路被照亮了不少,阿斯特啧啧称奇,说他之前去第四城路上,每天晚上都是黑漆漆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夜晚这么亮呢。
两个人快马加鞭,天气状况很好,路面也清楚,一路上畅通无阻,在两个小时后,远远地就看见了王都高耸的城门,和比城门更高的建筑。
夜光石镶嵌着城门,走上大道,连路的两边都有放着夜光石照亮道路的石台。
洛瑟兰王都,无数人心驰神往之地,奥兰多大教廷坐落于此,光是每天前往大教廷的朝圣者,也是一个让人咂舌的数字。
能在夜晚发光充当烛火的矿石有很多,在洛瑟兰王都内,随处可见,整个大都城在冬夜里也亮如白昼,极尽繁华奢欲之城,是其他十一区加起来都无法匹敌的。
王都的大部分建筑偏向于浅色,在淡黄色的光芒映衬下,哪怕是冰天雪地里,恍惚间也好像是身处于温暖的地方。
“好大——”阿斯特看着那高大的城门,仰着脑袋,忍不住拉长声调。
虽然外表看起来好像是二十多岁了,他实际上还是实打实的十四岁少年,跟墨菲一个年纪,心思还是很单纯的。
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原本以为第四城已经是豪富之城了,到了王都才发现,第四城还是比不上王都。
大路上,前往王都的人不少,他们骑马前行的步伐也慢了下来。
这时候,天空飘起了小雪。
阿斯特坐在马背上好奇地看着路边那边一步一举手躬身,嘴里呢喃着什么的人:“他们是干什么的?”
维里斯也在看着那些人,声音柔和了许多:“是朝圣者。”
他抬了抬下巴,他们从第四城来,进入王都自然也是南城门,正是接近大教廷的位置:“你刚才看见的高高塔顶,就是大教廷的高塔。”
阿斯特是听说过大教廷的,眼中充满了向往,他忽然想起来什么,问维里斯:“先生进去王都后要去哪里?等我赚到钱了,一定报答你。”
他吃了维里斯这么多美味的干粮,在他心里,维里斯的地位已经可以和那个请他吃饭的牧师媲美了。
维里斯扭头打量着他,忽然说道:“你考虑去大教廷吗?”
“大教廷?我?不行不行……我这样低贱的平民,怎么能去大教廷呢。”阿斯特先是一惊,然后低落道。
他既没有那些朝圣者那样虔诚,身上也拿不出什么值得说道的优点,大教廷可是全大陆教会都向往的地方。
“可是你今晚要住哪?还不如去大教廷那边,那边没有小偷,晚上也有人管。”维里斯耸肩。
阿斯特可耻地心动了,他身无分文,一看就是要睡大街了,虽然屁股底下还有一匹看着昂贵的马,可是大晚上的,又被和之前那个商人一样的人坑了怎么办。
他扭扭捏捏道:“那我跟着你好不好,我就在外面看看,不进去。”
说话间,已经到了城门下,阿斯特翻身下马,下意识往后面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当发现后面的豪华车架,他吓了一跳。
他和维里斯磨磨蹭蹭,不会惹怒了后面的老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