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半身尸人半身虫 ,
  一折落后一折起。”
  只要在结局埋下伏笔,故事就不会结束。
  虽然续集不一定会出现,但是留下了可以出现续集的机会。
  如果“作者”不写续集,那么,就由掌握了伏笔机会的“角色”们自己去完成续集。
  完结,不是彻底结束这个故事。
  完结,是结束之前的故事,然后开启下一个故事!
  在最后一个血字写完之后,原本已到了众人脚下的黑暗突然停了下来。
  黑暗,没有继续扩张。
  第一折 ,为起,众人入徐宅,三更闻异声。
  第二折 ,为承,疯婆说旧事,夜半祭婴魂。
  第三折 ,为转,祈愿杀地龙,阴时鬼敲门。
  到了第四折 ,为合,设计杀尸虫,折子落又起。
  故事之外为故事。
  ——这是一开始便给他们看过的那句话,或者说,也算是一种提示。
  只要给故事之外赋予了空间,可存在的有意义的世界,那么规则就不会抹杀他们,只会让他们从故事之中的故事,来到故事之外的故事。
  每一个“故事”,就是一个“世界”。
  每一个“世界”,即是一个“空间”。
  既然有空间存在,他们就能活,只要故事没有结束,他们就不会被规则抹杀。
  **
  火焰在灯芯上跳跃,照亮一方书桌。
  桌上摆着一张发黄的纸,在纸上,用黑墨写着密密麻麻的字。
  其中一段为——
  “那人头虫身的怪物抬首,心中暗自谋划如何一一吞噬府中的活人,却在瞬间,心头闪过一丝警觉。
  随后,它抬头看向了你。”
  在“随后”出现的那排字上,有人用墨水反复涂抹而去的痕迹,但最后,字迹并没有被涂抹掉,而是只残留了星星点点的墨痕,偏偏在字的地方,一点墨痕也没有。
  地上有数张被扔掉的废纸,上面都是这一段,显然,书写者将其扔掉了无数次,涂改了无数次,剧情,却依然是这段话。
  夜风吹动纸页,落到最后。
  “谁也没料到,如此强大可怖的怪物,竟最后中了少女之计,当场暴毙。”
  一只骨节分明却苍白的手握着笔,蘸了些墨,在这段话后面继续往后写着“徐宅此后,便在无人敢踏足,府内之人纷纷收拾离开,后人再探此处,只道是废宅一座,唯有阴雨连绵之日,府中院内会出现远超他处数量的地龙,在其间蠕动爬行,血色远超普通地龙,体态肥硕——”
  字还未写完,前面所写的一切,便逐一消失。
  紧跟着,纸张上又自行出现了一排字。
  “瞧见地上的肉皮,众人皆是一阵恶寒,正道是‘半身尸人半身虫,一折落后一折起’,待众人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已然不在徐宅之中,而是来到一处陌生的荒地。
  正是快要入夜之时,阴风惨惨,四周荒无人烟,唯有老鸦鸣叫,有人定睛一看,却见前面黑影重重,似是一行走僵硬的走尸,摇摇晃晃朝他们而来!”
  **
  老鸦的叫声诡异,前面隐约可见一堆坟包,路边还有被踩入泥土之中纸钱。
  大概是刚才遇到的蚯蚓虫人的后遗症,导致随叫随到等人现在看见松软的泥土都有些避之不及。
  生怕有条虫子从里面爬出来。
  “我们通关了吗?”
  西瓜奶茶环顾四周,“这不会和游览馆一样,又是套娃吧,难不成要我们走完所有故事的剧情才算结束?”
  像是春斜的那个话本册子,里面的故事可不止一个,志怪故事集,就像是一本短篇恐怖小说集合一样。
  “不会又要我们来写章节提要吧。”
  随叫随到吐槽道。
  虽然苏摇铃放他血,让他知道大佬心里有他,让人感动,但是来一次两次可以,长此以往也不是事,虽然自己是个大壮小伙,但不是行走的血库。
  清雨说:“走一步看一步吧。”
  苏摇铃漫漫道:“这肯定是同一个作者写的故事,套路化严重,都是开局一群人在路上走,走着走着估计一会要找个地方落脚,然后就会碰到一系列诡异事件,其中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邪神崇拜,物种混杂,精神病人等要素。”
  777在疯狂之书里躺着,“喂,老板,你把剧情都剧透完了,悬疑小说没有了悬疑,别人就不追更了。”
  “优秀的作者都是这样的,你看爱手艺的小说,开局都是主角开始回忆那段他不敢触碰的恐怖回忆,讲述自己如何继承了奇怪的祖宅或者大批财富,回去调查的时候发现了诡异的东西,在故事的发展当中,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邪神崇拜,物种混杂,精神病人等要素,然后发现怪物竟是我自己,然后主角死里逃生,陷入疯狂或者得了某种精神疾病。”
  777不得不说她的总结有点东西:“不过,你说的那是部分作品,不是全部作品。”
  “没错,说不定我们现在正在经历的就是某人的部分类似作品。”
  “前面有人!”
  谭青忽然喊道,打断了苏摇铃和777的学术交流。
  只见昏暗的天色下,一个行走姿势诡异的人影正在靠近。
  哒哒哒。
  脚步声越来越近——
  它看起来就像是行动不便的某种起尸,刚刚学会走路,边走还边扭动头部,摇晃着手脚。
  坟地,夜幕下的诡异人影,阴风,乌鸦的叫声——
  这一切叠加起来,的确是一个足以让所有人都后退半步的恐怖场景。
  但苏摇铃没有后退,她掏出从徐宅顺出来的灯笼,点燃后往前一照,正好戳在对面的脸上——
  对面:“?”
  其他人:“??”
  苏摇铃直接呵斥:“什么人,多大了,从哪来,到哪去,活得死的,回答,少回答一个问题,我让你当场暴毙。”
  对面:“???”
  紧跟着,一个哆哆索索的声音传来,“孙老七,三十六,从,从孙家村来,到刘府去,活,活的,好汉,好汉饶命啊!小人平生从不做任何恶事,尊老爱幼,从不偷鸡摸狗,杀人放火,孝敬老人……”
  西瓜奶茶忍不住:“孝敬老人和尊老爱幼重复了。”
  “啊是是是,我身上也没有别的银两,小的一穷二白,求各位好汉放我一条生路啊!”
  显然,这是个人,而且是个胆子很小的人。
  把他们当过路的强盗了。
  安子亦问,“活人?活人为何走路如此僵硬?”
  孙老七看起来骨瘦如柴,他颤声道,"这,小人腿脚不便,这几日天气湿冷,老毛病犯了。"
  安子亦又问,“为什么摇头晃脑,东张西望,手脚不便还晃手晃脚?”
  “东张西望,是,是因为迷路了……晃动手脚也是老毛病,小的四体不大协调,走路的时候自会摇摆,控,控制不住啊!”
  苏摇铃收回灯笼,“迷路?大半夜在这儿荒地坟场晃悠,要去哪,不会是盗墓的吧。”
  孙老七正要开口,众人身后便传来一声。
  “你们也是去刘府的?怎么这么多人……”
  几人回头,见一黑脸高大的壮汉,头上绑着汗巾,旁边跟着一看起来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只不过那男子看起来面黄肌瘦,和安子亦比起来,满脸就写着一个穷和一个饿字。
  苏摇铃:“刘府?”
  “既然都是要去刘府的,便一同走吧,对了,在下姓于,中过秀才,这位是黄三郎,我们二人也是路上碰见的。”于秀才还挺有礼貌,作了个揖。
  孙老七高兴道,“原来大家都是去刘府的,我还以为路上碰到山贼了!”
  西瓜奶茶满头问号:“你看我们像是山贼?”
  孙老七:“你不像,你像是被山贼掳走的丫鬟……”
  谭青和随叫随到皱眉:“按照你这个说法,你说的山贼不会是我们两吗?”
  西瓜奶茶:“等等,为什么我是丫鬟。”
  孙老七一指清雨:“那不是你家小姐吗?”
  清雨:“??”
  西瓜奶茶:“啊?”
  就算她是丫鬟,小姐也应该是苏摇铃才对吧?
  她看向苏摇铃:“那她……?”
  不会孙老七觉得无语妹妹也是丫鬟吧,那他那双眼睛可以不用要了。
  孙老七:“哦,她看起来像是山贼头子……”
  西瓜奶茶:“??”
  西瓜奶茶:“可她是女子。”
  “那就是女山贼头子。”
  没办法,苏摇铃上来就把晃眼的灯笼怼到他脸上,然后就是一堆不容反抗的质问,吓得他哆哆嗦嗦,六神无主。
  安子亦问起了重点,“你们为何要去刘府?”
  黄三郎看向他,“你们不会真不知道吧,刘府主人外出,重金招募看院照料刘宅,七天的时间,每人能有一两银子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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