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小雨洗刷过的天空很蓝,白云更加飘渺。
灶台里燃着火焰,炊烟滚滚,时不时出现噼啪声响,像木头的哀嚎,它被火焰抽出所有生命力,最后化为一滩灰烬。
始作俑者是阿夏,她煮了一锅水,烧开后舀出来一盆放边上,方便处理野兔。
这次捉的兔子比上次肥很多,秋天到了,都在养秋膘,不仅是兔子,阿夏和赵华的面色也比前几个月好了很多。
人和动物一样离不开太阳,太阳刚出来的时候,他们两个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恶鬼,瘦骨嶙峋还脏兮兮,每天吃咸鱼小白菜,现在生活逐渐改善,亏空的营养也逐渐补回来。
陆安一直没那么惨过,也正是因为看起来和他们瘦骨嶙峋不一样,没怎么挨过饿,那时赵华才以为他们要把自己扔锅里,后面误会解除了,他还一直费解陆安不吃饭是怎么这样油光水滑一身腱子肉的。
两个人比不得陆安又高又壮,但也有了一丝丝正常人的模样——指单看脸来说,赵华腿受伤后就没有像人过,现在不过是由爬行的奇行种变成一瘸一拐的奇行种,晚上出门的话照样吓人。
赵锦鲤拿着瓢舀水冲洗,赵华用刀给兔子剥皮剖肚,血淋淋的双手很灵巧,皮毛褪干净,把所有能吃的都留下来。
“你看我做什么?”阿夏往烟台里塞根柴,脸上蹭了两道灰,抬起头发现陆安洗着菜一直看自己。
“看你可爱。”陆安笑道。
三个时期的阿夏迥然不同,经历影响性格,她不会拿着电击棒炸毛,只会酷酷地拎着柴刀。
“……”
“……”
阿夏眨了眨眼,低头拿棍子戳灶火,让它燃烧得旺一些。赵华处理着兔子,转头望一眼陆安,那种怪异的感觉又来了。
陆安总是说出一些不太正常的话,但是细想想又讲不出到底是哪里不正常,阿夏早已经习惯。
如果非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画风不对’,但是他们都不知道这个词,只本能觉得陆安和他们不同。
当初阿夏就是因为这,才认为他是个疯子,相处下来却没毛病。
一个人穿越到完全陌生的世界,很理所当然地融入进去……那才是不正常的,陆安也知道自己和他们的画风不同,各个细节都暴露着他的特殊,不过他并不在意。
没有经历过末世十二年的人,无论如何也伪装不出来他们的模样,晚饭做好以后赵华装一大碗汤,一点也不嫌烫,呼噜呼噜就倒进嘴里,好像喉咙是通开的,直达胃里。
然后拿着兔骨头细细的嚼,连带着赵锦鲤啃不动的骨头也拿过来,把骨头嚼烂,所有滋味都吮出来,这才算真正吃饱了。
吃饱之后这个长臂怪就坐在门槛旁,看赵锦鲤拿草籽撒进笼子喂鸡,看陆安蹲在一旁帮阿夏磕她鞋子里的草屑和泥土,看远处白云被太阳染上一层红晕。
“你笑什么?”
陆安见到赵华脏不啦叽的脸上露出来一抹笑,很安逸的样子。
“忽然觉得很好。”赵华摸着肚子道,“我想起来之前那个同伴。”
“病死的那个?”
“嗯,他以前和我说过,人不能只想着吃饱饭就没事了,吃饱只是最基本的,在那之后还要有一些追求,养养花,看看书什么的,什么充实,他就喜欢养花,又不能吃,天天浇水什么的,我觉得他有病。”
“人是应该有点追求。”陆安点头道。
“我也觉得你有病,但是现在觉得其实差不多。”赵华看向小锦鲤,道:“你想让她活好一点,我想让小锦鲤活好一点,我们两个是不是一样的?”
“赵华说你像我女儿。”陆安朝阿夏说,然后被阿夏踢了他一脚。
“看来你是真的吃饱了,挨饿的时候可没人想这些,这叫饱暖思**。”陆安起身对赵华道。
人吃饱了才会想一些事,这是件好事,饿肚子的时候只会想吃饱。
“可能吧。”赵华摸着肚子,看向赵锦鲤的目光充满柔和,他在这一刻好像感受到了幸福。
“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陆安问,“天天带小锦鲤吃肉,等富裕了就吃一块,扔一块?”
“把养我的人养老,把我养的人养大。”
赵华拿过一个野果,把里面白嫩的仁剥出来,喂给赵锦鲤吃,笑道:“现在养我的人不在了,我把她养大就行了。”
“你自己呢?”
“哪有我自己的事,我活着。”赵华摆摆手道。
第131章 墨镜、泳衣、遮阳帽和美人鱼
想要长久的生活下去,就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现有的很多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比如衣服,织衣厂早已经停工,壮观的流水线也蒙上灰尘。
现有的衣服都是从空楼房里找出来的,很多很多,几个人穿一个镇子留存的衣服很有富余,但是考虑到这些之前的人留下的遗产总有消耗完的一天,往常穿破了直接扔的习惯顿时成了浪费。
以往说不定哪天就死了,没空去计算这些,现在生活逐渐稳定,就不得不精打细算。
陆安扛上锄头在河滩不远处挖了一个大坑,花几天把水引过来,何清清无聊时会往这边扔几条小鱼,他们打水也不用再跑到河边。
河里面的鱼很凶,即使何清清护着,也把赵华咬了一口,好在那条鱼不是很大,隔着衣服没咬穿。
这个坑再往远处延伸一点,继续挖一个更小点的坑,就成了阿夏浣洗衣服的地方,皂角搓烂了裹进衣服里用力揉搓,完事回镇子挂起来,生活气就更足了。
陆安觉得非常神奇,他们三大一小竟然真的在镇子里开辟了一个适合生活的地方,不同于当初在城市的天台,这里几乎什么都有。
远远望过去,阿夏在水坑边浣洗衣服的背影有种说不出的温婉娴淑,再远一点的河边是拿着鱼叉耀武扬威的何清清,一边远远和阿夏说些什么,时不时唱两句歌。
她闻到什么气味的时候就会把鱼叉狠狠扎在河滩竖起来,这时候他们就不会再靠近那里,远远地躲开,直到何清清再次露面。
生活一旦变得稳定,时间就会变得慢下来,时光不忍匆匆,与刚开始的忙碌形成明显对比。
“看!我找到了什么!”
这天何清清一大早就守在河边,见到几个人的三轮车用力挥手。
陆安跳下车过去,看到她拿着灰乎乎的东西挥舞,仔细辨认一下才发现是莲藕。
“厉害吧?”何清清很得意,她还带着好几串,都放在河滩上,“把你们那个竹筐弄个防水的,也给我一个!”
“真厉害,我这个先给你用。”
陆安想象不出背竹筐拿鱼叉的美人鱼是什么模样,何清清的画风好像越来越诡异了。和人生活在一起,与独自游荡差别实在太大。
“在哪找到的?”他拿着莲藕问。
“那边很远的地方有片泥塘,我差点陷那里面。”
何清清指指远处,招手把三轮上的赵锦鲤喊过来,然后爬上河岸找出刷子给赵锦鲤,“小锦鲤帮我刷一下,沾一身泥,臭死了。”
越脏的泥荷花长得越好,藕也能更肥壮,看看手里的藕,陆安大概理解那片泥有多脏,让何清清这个臭美的家伙钻进去挖藕真的挺难为她了。
“应该也有莲子吧?”
“苦的不行,你要?”何清清问。
“能带就顺手带一下,反正能吃。”陆安清楚现在不是莲子刚成熟的季节,可能都已经老了,不过那有什么关系,生活就是从这微末处一点点改善的。
能让菜丰富一点,谁都不会嫌弃,天天吃野菜空心菜的阿夏一定会把莲子当成宝贝,数好数量每人捞几个才公平。
何清清横躺在河岸上,享受小锦鲤卖力的刷鱼尾,舒服的摆动尾巴尖,“以前我闲的没事会摘几个尝尝鲜,刚好在水坑里那段时间错过了,不然给你们摘一箩筐。”
“能吃的都记着给她带一点就好,你这是雇佣童工。”陆安道。
“哼!小锦鲤喜不喜欢姐姐的尾巴?”
“欺负人家不会说话。”
游回来的时候已经冲刷干净了,何清清就喜欢躺在这里,晒着太阳让赵锦鲤帮忙刷尾巴。
“那边好像有人。”
在陆安装好莲藕准备离开的时候,何清清出声道。
陆安瞬间警惕起来,望向四周,“哪里?”
“我是说摘莲藕的那里,远处好像看到有人照顾的地,就像你们搞的那片田一样,一眼就看出来是有人打理过的。”
何清清解释道,她只是远远望了一眼,没有见到人,只看到那片地,等了一会儿也没见到人烟。
“哦……是人吗?”陆安问。
“不知道。”
“那你注意一点,不要被人拿渔网捞了去。”
“我……”
何清清一时语塞,捧起一把水往陆安身上打,这货总能让人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