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姑娘怎么亲自去买河贝了。”元宝嘟囔着嘴抱怨了一句,看都没看一眼水桶里的东西。
  元宵突然捂住嘴,“呀”了一声,看着桶里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这不是金色的螺钿吗,活的金螺?”
  沈元惜没想到她一个小丫头懂这些,有些意外,刚想问两句,元宵却突然红了眼眶。
  “怎么了?”
  “我的阿爹,就是为了找这种贝,淹死在海里的。”元宵吸了吸鼻子。
  沈元惜和元宝同时陷入了沉默。
  在东洲县,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沈元惜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在一众孤女中格外幸运,家底还算殷实,不会像元宵这样被卖给富贵人家做奴婢。
  但这份幸运被沈元惜偷走了,她是窃走别人命运的小偷。
  元宝瘪瘪嘴,捞起一只蝶贝来仔细端详,“这东西看起来还不如菜市场买的河贝漂亮,真的这么值钱吗?”
  沈元惜三言两语解释不明白,拣了一只个头不小的金蝶贝,用刀撬开,露出里面黄翡一般的内壁壳。
  这东西透着金属光泽,又有玉的质感,河珠与之相比,都显得黯淡无光了。这还只是未打磨的原料,若制成漆器,必是御贡级别的。
  想到这,沈元惜对金珠的热情瞬间消减。
  她险些忘了,这里是古代。皇族为了彰显特权,尚且不许平民百姓穿黄色衣物,更遑论金色珍珠。
  沈元惜打消了买卖金珠首饰的念头,她还没活够呢。
  只是可惜了这花费2000积分兑换的金蝶贝,养出来的成果要便宜外人了。
  沈元惜骨子里是个极为自私的人,哪怕死过一次,她也绝对做不到毫无怨言的无私奉献。
  别人对她好,她会千倍百倍报回去。
  但若是有人以高高在上的姿态,理所当然的要求她付出,那不好意思,她宁愿去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沈元惜抱住元宵,擦掉她眼角的泪,突然生出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
  她想改变这个,野史杜撰出来的时代。
  第9章
  沈元惜心累憋着气,做事却丝毫不拖泥带水,亲自给幸存的九个金蝶贝做了植核手术。
  这种海水珍珠,为了保证质量,每只贝只能放一颗珠核,贝壳磨成的珠核极为圆润,养出来的珍珠形状就不会有太大的变化,顶多在表面出现不完美的斑驳。
  她从前工作时,碰上这种有瑕疵的珍珠,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在珍珠上镶嵌锆石。根据不同的瑕疵镶嵌出来的珍珠,每一颗都是独一无二的。
  只可惜古代钻石切割技术不允许,也没有锆石这种东西。
  不过她最擅长的还是传统珠宝,现有的古法工艺够她发挥了。
  只是空余的五亩半水塘,能养的河蚌太多了,她和几个丫头是绝对干不完的,需得雇些靠谱的人。
  沈元惜人生地不熟的,不敢妄自决断,恐引火烧身。
  剩下的水塘一搁置,就是半个礼拜。
  直到一封书信送到元家,陆浔在信中提醒一嘴河东商会会长程老板喜得麟儿,下月满月宴,到时备上厚礼登门拜访,必不会被赶出去。
  沈元惜折了信笺,翻起了账簿。
  厚礼,要有多厚?
  沈元惜对人情往来并不陌生,但她对古代银钱还没有那么清晰的概念,若说寻常亲戚家的孩子满月了,让她备一份礼,那自然不用多费心。
  但河东程氏算是大历南半块最大的富商,具体富到了什么程度,沈元惜不清楚。
  必须得准备一份既不失尊敬,又不显谄媚的礼才行。
  沈元惜下意识想就地取材,简单粗暴的送珍珠,但寻常珍珠程家人必定看不上,贡珠她又不敢贸然送出。
  为着这事,沈元惜愁了好几日,头发都掉了不少,还是元宵收拾屋子的时候察觉到不对,偷偷告诉了赵晴婉。
  某日深夜,沈元惜照着元家从前的人情往来研究时,被赵晴婉抓了个正着。
  “姑娘这么晚了还不睡?”赵晴婉悄无声息的走过来。
  “阿姐。”沈元惜盯着两个浓重的黑眼圈,把桌上的图纸推到赵晴婉面前:“你来得正好,帮我看看这纸样打出来的首饰适合送礼吗?”
  赵晴婉借着暗黄的烛光看过去,被铺在桌面上的首饰纸样惊得合不拢嘴,感叹道:“这头冠,拿去献给宫里的娘娘都不为过,什么人值得你这样费心?”
  “河东程氏长房喜得嫡子,这是送给程家大夫人的。”沈元惜说着,提笔在头冠两侧各画了一只翠蝶,笔法熟练得令人瞠目结舌。
  赵晴婉仔细看好几遍,才从这两只蝴蝶中找出了一丝不同,右边那只,蝶须略长一些。
  她虽听说过善工笔者临摹出来的画作与真迹可以分毫不差,但那都是练了几十年的了,元家这姑娘才十四岁,就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
  沈元惜执笔蘸墨,在蝶翼处点了丹青,双蝶戏花冠立马变得灵动起来。
  她图纸画的极仔细,甚至连每一处需要用什么工法都做了标注,就连赵晴婉这个外行人也能一眼看懂,看得入神,甚至都忘了自己是来催沈元惜休息的。
  沈元惜添补细节,一直忙到了天明,外面打更刚过夜禁,她就把叫起来丫头,亲自带着纸样去了首饰铺子。
  掌柜的早就眼熟沈元惜了,刚拉开门帘,就见人远远的往这边来,忙迎上去打招呼,笑得脸皱出一堆褶子。
  “元姑娘怎么亲自来了,知会一声,店里的伙计去您家里取纸样就行了,怎么敢劳烦您呢。”
  “我不来,只怕这纸样明日就传遍了各家铺子,用不了十天半个月,东家太太西家娘子就要戴上了。”沈元惜斜着目光,看了掌柜的的一眼,眸光冷厉,看得人直冒汗。
  掌柜的低下头,支支吾吾没有说出话来,沈元惜淡然一笑,温声道:“行了,记得把纸样钱补给我。”
  “正想着给姑娘送去呢,瞧我这记性,真是越来越不行了。”
  沈元惜懒得戳穿他,跟着人进了客室,端着茶盏,一口没喝。
  她夜里熬了一宿,今早灌了一大杯浓茶,舌根苦得发麻,全靠厚重的脂粉遮住憔悴的脸色,眼底却还是有些血丝。
  沈元惜把图纸扑开在桌面上,忽略了掌柜的和元宝震惊的神色,直言道:“这次的纸样绝不能做第二件,量你们也做不出来复制品。”
  掌柜的做珠宝生意数十年,见过的首饰可以说比面前这年轻姑娘吃过的米还多。他不信邪,低头瞥了一眼,顿时惊艳的说不出话来。
  实在太令人震撼了。
  单单是画技,就能当得起大师这个名头。
  这位看起来性子沉静的元家姑娘,显山露水起来,着实让人心惊。
  “这‘烧蓝’二字何解?”掌柜的指着注解小字问沈元惜。
  沈元惜扶额,画图画迷糊了,一时竟忘了时代对不上。
  烧蓝工艺是清中期出现的,现在还不知何年何月呢,唯一知道的就是在宋代之前,因为宋代已经出现了养殖淡水珍珠的技术。
  沈元惜素来懒得言语,不想多费口舌,直接吩咐元宝:“去买些作画用的青石孔雀石来。”
  掌柜的不解,疑惑道:“姑娘是打算在这两只翠蝶上镶嵌青石?为何不用点翠?”
  沈元惜当然想过点翠,翠羽颜色虽好,但纹理感太强,不适合用在蝶翼上。
  烧蓝虽不比点翠色彩多变,但青蓝却毫不逊色,也是极适合用来表达闪翼蝶的特点。
  “用的自然不是镶嵌制法,那也太过普通了。”沈元惜敲了敲桌面,“烧蓝,自然是把颜色烧在上面。”
  “能借用一下匠房吗?等我家丫头回来了,我掐个银胚子烧给你看。”
  “怎么敢叫姑娘亲自动手,姑娘吩咐一声,让师傅照着做便是。”掌柜的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沈元惜没有点破他,直言不讳:“非是怕你们偷学手艺,我只是做个示范而已,不必劳烦师傅。”
  “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就吩咐人去取银丝,匠房太热,姑娘千金之躯,还是在客室做吧。”
  “也好。”沈元惜没有拒绝。
  她昨晚熬了一宿,精神不佳,的确受不了匠房融金炉附近的温度。
  伙计很快送来了银丝和钳子,沈元惜草稿都没打,用刻刀在银片上描画出一副狸奴扑蝶,着手开始掐丝。
  沈元惜手上动作很快,熟练程度不比打了几十年首饰的老师傅差,掌柜的看呆了,都没注意到元宝已经拎着几个纸包回来了。
  “宝宝来得正好,你跟着伙计去一趟匠房,亲自看着师傅把这只钗子打出来。”沈元惜在宣纸上写下注意事项,待墨迹晾干后,连带着银胚一起递给了元宝。
  元宝小心翼翼的捧着浆糊粘接出雏形的掐丝银胚,有些不放心沈元惜自己一个人留在这。
  “去吧,我和掌柜的还有些事情要谈。”沈元惜摸了摸元宝的脑袋,把人推到客室外,转头对上掌柜,收敛了笑意,“我此来不只是为了送纸样,还有一事,想与掌柜的透个底。”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