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完结屋>书库>综合其它>夜莺与神明[破鏡重圓]> 夜莺与神明[破鏡重圓] 第144节

夜莺与神明[破鏡重圓] 第144节

  大家都回答得很认真,谈志愿、谈社团、谈旅行和未完成的清单。
  有人说:“明年我要跑一次全马。”
  有人说:“我想学潜水,在澎湖看一整片蓝。”
  有人说:“我要自驾横穿罗布泊。”
  原本百无聊赖,听着听着,她忽然生出一点陌生的羡慕:原来大家眼中的世界都这么酷。
  轮到她时,她只说了两句:“我……想在秋天到来之前想清楚自己想做什么。”
  那一刻,场间忽然安静了一下。
  原以为众人中会传来笑声,但是显然,她这句话并没有逗乐的效果,她也没有逗乐的目的,只是直白了一些而已。
  “听起来像一句歌词。”另一个人笑着接话。
  主持的学长顺势圆场:“那祝我们都能在秋天来之前想明白自己的人生目标,为叶同学干杯!”
  杯子碰撞的声音轻脆,笑声重新涌起。
  叶语莺托着下巴,眼神越过人群,看向露台外的河岸。水面被灯串拉出一条金色的缎带,微风拂过,泛起轻微的涟漪。
  她知道,真的需从程明笃的影子下尝试走出来了……这段注定不能宣之于口的情感。
  因为说出口,最坏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她不敢。
  林曼吟举着杯子,跟旁人笑着聊天。舞池中央有人起哄要唱歌,酒吧里的灯光换成了淡蓝色,缓缓摇曳着。
  人声、笑声、音乐全都搅在一起,模糊成一片,混着夏夜的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叶语莺突然觉得有些热,连酒吧的落地窗都隐隐起雾了,她端起杯子走向露台,推开玻璃门,外面的风立刻迎面扑来。
  空气湿润,带着草木被冲洗后的味道。河岸那头的摩天轮在转,灯光一格一格亮起,又一格一格熄灭,远远看去,一切都是封存在水晶球里一样。
  她靠在栏杆上,轻轻叹了口气。
  “怎么,一个人跑出来透气?”
  身后有人问,声音温和,带着一点笑意。
  她回头,看着面容有些陌生的人,想了几秒,才想起是刚才姗姗来迟的学长,据林曼吟说是上一届皮囊最好看的那个。
  个子很高,穿着浅灰色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线条分明的小臂。酒吧的光从他背后打过来,把他的侧脸镀上一层淡淡的金。
  皮相的话,和程明笃待久了,很难觉得能有哪位男性能好看过他,但是眼前这位气质是不错的。
  当他走到自己身边的时候,这种熟悉的身高差让她本能地将戒备心放低很多。
  “嗯,”她点了点头,“有点闷。”
  “我也这么觉得。”他说着,走到她旁边,也靠在栏杆上,神情放松,“刚才你那句话挺有意思的。”
  “哪句?”
  “秋天来之前,想清楚自己想做什么。”
  他侧过头,笑了一下,“挺像我高考完那会儿的状态。”
  “后来呢?”
  “后来啊……”他想了想,“后来我发现,好像没几个人能真的想清楚。能想清楚一半的,就算幸运了。”
  叶语莺问:“那你想清楚了多少了?”
  “刚好一半。”他低声说,“但是能思考的时间不是只有这个夏天,其实大学还可以转专业,硕士可以跨专业,任何人生阶段想清楚都可以。”
  那句话轻轻撞进她的心口,没什么特别的语气,却让她心里有了底。
  他伸出手:“顾辞。”
  “叶语莺。”她也伸手,与他轻轻一握。
  他的手掌温度适中,不黏不冷,带着一点干净的书卷气。
  她忽然意识到,她永远会被一种类型吸引,那就是在某个细小的部分哪怕能有一个点和程明笃接近就可以。
  眼下过了十点,酒吧彻底进入狂欢模式,音乐声调大声了数倍。
  “要不要换个地方?里面太吵了。”
  “去哪儿?”
  “对面那家糖水店还开着,你有兴趣吗。”
  叶语莺犹豫了几秒,最终点了点头。
  她很久没有接触过新的人,这份同意夹杂了一些自我强迫的意味。
  不过,她觉得自己可能真的需要一份健康而正常的相逢了。
  *
  糖水店的菜单是手绘简笔画,店主是个年轻漂亮的姐姐,穿着围裙热情地在店里来来往往,和客人攀谈,落地窗上贴着“营业至23:30”的字样,店内放着轻柔的钢琴曲。
  他们点了两杯柚子茶,两块抹茶蛋糕。
  桌上的柚子茶冒着细碎的气泡,淡粉色的果肉漂浮着,被灯光一照,亮得甚至带些炫光。
  顾辞拿起勺子,轻轻搅了搅,杯壁撞出一声脆响。
  “这家糖水店是我高中时常来的地方,不是很有名,但是刚好有我想要的安静。”他说,“那时候每次考试完就会跑来喝一杯,算是犒劳自己。”
  叶语莺托着下巴,听着他的语气,温柔、干净、不带一点攻击性。
  “考得不好也来吗?”她随性地问。
  “当然。”他笑了笑,露出一点少年气的真诚,“不好的时候更该来。”
  叶语莺也笑了,勺子在杯底轻轻打转,声音和音乐融为一体,只剩下空气里的那一点甜味。
  “你平时喜欢去哪里?”他问。
  她想了想,“我挺宅的,只喜欢听歌、看看电影。”
  “老电影吗?”顾辞续道。
  叶语莺点头:“只喜欢老电影,甚至是黑白的默片,还喜欢一些老一点的音乐形式。”
  顾辞没打断,只是认真地听,像在对待一段奇妙的经历。
  又过了几秒,他才轻声道:“我也喜欢老东西。jonimitchell的《blue》,nickdrake的《pinkmoon》。”
  叶语莺抬眼,怔了一下,笑意慢慢爬上来:“你也听joni?”
  “嗯。”顾辞点头,“还喜欢坂本龙一,尤其那首《merrychristmas,mr.lawrence》。我妈以前收黑胶,我
  小时候不懂,觉得麻烦。后来才发现,那些噪点里存放的才是真正的时光,每一张黑胶播放一次就受损一次,于是每一次播放,都独一无二。”
  叶语莺怔了一瞬,看着他眼里映着橙色的灯光,忽然有些恍惚。
  他们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就连喜欢收集黑胶的母亲的这点也很像……
  她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那种相似不是刻意去迎合的巧合,反倒让她有种绝处逢生的感觉。
  “你喜欢《blue》里的哪一首?”她问。
  顾辞想了想,回答得很慢:“《thelasttimeisawrichard》……”
  「所有美好的梦想家总有一天会经过这里,躲在黑暗咖啡馆里的瓶子后面,黑暗的咖啡馆,在我长出华丽的翅膀并飞走之前,只是一个黑暗的茧,这只是一个阶段,这些黑暗的咖啡馆时光」
  叶语莺秒懂:“你怕不是在暗示我什么。”
  顾辞抬起眼,看着她,目光温柔得几乎没有棱角。
  “是啊,有些符合你现在的心境,不是吗。”他说。
  短暂的沉默和对视后,两人都笑了。
  她想了想说:“……我挺喜欢喜欢黑胶的那种噪音的。”
  顾辞看着她,没有说话,只是听。
  糖水店里,那些关于旧歌的对话,和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校友。
  她,一点点,强迫自己多看看眼前的人,让她短暂而幸运地,放下一段执念。
  第112章
  顾辞这个人,不过分热情,也不过分冷漠,一切都处置得恰到好处,如同一杯被泡了三分半钟的茉莉花茶,苦涩和清香都相得益彰。
  让人放松,但是又存有一份神秘,让人不敢轻易接近,这种距离感是叶语莺比较舒服的。
  风一吹,贝壳风铃呼啦作响,叶语莺看向门口,发现店内已经空无一人,老板和助手正在收拾吧台。
  还有十分钟就要打样了。
  店主笑着说:“没关系的,我们收拾还有一会儿的。”
  即便如此,叶语莺还是赶紧拿出钱包去结账。
  店主说已经结过了。
  叶语莺狐疑地看向顾辞,忙说:“我转给你吧。”
  此时他已经起身,模样温文尔雅,略微颔首,“没关系的。”
  她强调:“我不喜欢欠人人情。”
  “那下次你请回来,”顾辞沉吟着补充道,“如果还有机会的话。”
  她一愣,随即也笑了笑。
  “你应该也快开学了。”
  顾辞正欲开口,她的手机在桌面震动了一下啊。
  屏幕上是程明笃的消息。
  【我去接你?】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