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兔子已经处理得干干净净,皮毛早已褪尽,露出粉白细腻的肉质,浑身上下光溜溜的,只待下锅烹制成一道美味佳肴。
“你真打到兔子了?”
尽管有所心理准备,许青禾还是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看惯了陆晚亭穿白大褂握手术刀,冷不防见他挽起弓箭捕获猎物,还真有些不习惯。
感觉还挺新鲜。
许青禾看了看兔子,又看了看前男友,忽然道:“陆医生,你这算不算跨界发展啊?”
陆晚亭的嘴角微不可察地扬了扬。
前男友收获颇丰,许青禾自己也不遑多让,献宝似的掏出沉甸甸的钱袋,刚赚到钱的雀跃劲儿还没散,欢喜道:“今日在集市上卖画赚的,足足五百文钱呢!”
夕照斜斜地漏进来,正好落在他笑脸上,纤长的睫毛在脸颊投下细碎的阴影,卧蚕微微隆起,将眼睛下方的那颗小痣托了出来。
他这样毫无保留的欢喜,陆晚亭也很少见过,就像春日溪水冲破薄冰,哗啦啦地淌进心里。
半晌,陆晚亭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这么厉害。”
他又问:“都画了什么?”
“就是家里的天井还有后山的风景,都是些常见的风光。”许青禾边说边把铜钱装进钱罐子,认真道,“明日我再画些更好的去集市上卖,争取早些把钱凑够。”
陆晚亭心头一软。
他从小娇养长大的小少爷何曾因为生计问题如此操心过。
陆晚亭有点心疼,想告诉他不必这么辛苦,一切有他在,正要开口,便听许青禾问道:“这两只兔子我们要怎么吃啊?”
语气疑惑,是在认真地纠结。
——这小馋猫。
陆晚亭低头一笑。
先满足小馋猫要紧,他提议道:“炖着吃怎么样?”
炖兔子?
“我觉得可以。”许青禾流着口水连连点头。
他话音刚落,陆晚亭便拎着兔子去了厨房,操刀处理起来。
他握着菜刀的姿势就跟拿着手术刀一样,神态认真,一丝不茍,刀刃与案板碰撞出闷响,案板上的兔肉很快就被切成均匀的块状。
尽管陆晚亭提前跟他说不必帮忙,但许青禾还是闲不住,远远地围着灶台看来看去。
蒜瓣,陆晚亭已经剥好了,大葱生姜也都分别挽结拍散,用来炖肉的香料也都备好了……
那他干点啥?
许青禾一双眼珠转来转去,最终把目光落在了墙角的木柴上,有点发霉,估计没法用了。
嗯,他可以帮陆晚亭劈些柴火。
说干就干,许青禾抡起斧头,有点兴奋。
他还没劈过柴呢!
然而很快许青禾就高兴不起来了。
因着是第一次干这种粗活,他抡斧头的手势生疏笨拙,力道不是用老了劈空,便是软了卡在木缝里。
几番下来,柴没劈开多少,许青禾的额角鼻尖却已沁出细密的汗珠,呼吸也带上了微喘。
怎么这么费劲!
许青禾差点给自己劈急眼。
陆晚亭自然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看了一小会儿便看不下去,把手上活计搁到一边,朝许青禾大步走来,自他身后覆了上去。
许青禾正对着木头专心致志,冷不防被前男友突如其来的贴近吓了一跳。
“你干嘛!”
“教你。”
陆晚亭边说边贴上他纤瘦的背脊,手臂越过身侧,干燥的手掌完全覆住了他握着斧柄的手。
男人的胸膛温热又熟悉,许青禾顿时僵住,像只被捏住后颈皮的猫,呼吸都不由自主屏住了。
这个姿势,这种距离,实在是太近了。
感觉到他的僵硬,陆晚亭温声道:“放松。”
他的声音低低沉沉,就响在耳廓后方,温热的气息拂过微微汗湿的颈侧,许青禾能感觉到那一小片皮肤战栗起来。
脖子后面是他的敏感点,陆晚亭当然知道。
他是不是故意的啊?
前男友真是太坏了!
早知道这样,他才不帮他劈什么柴火!
可惜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他整个人都已经被圈在了陆晚亭怀里,面前还立着块木头,挣脱不得,只能被动地感受对方带着自己的手,引着斧刃落在木柴之上。
陆晚亭很快便开始发力,动作间小臂肌肉绷紧,不断摩擦着身下人的肩膀。
许青禾觉得有点痒。
不光是肩背,还有他的心。
斧头利落地劈开木头,发出一声声脆响,木屑飞溅。
木柴劈好了,陆晚亭没有立刻退开,反而就着这个几乎将许青禾圈禁在怀中的姿势,侧过头,目光落在他泛着薄红的耳尖上。
“会了吗?”他低声问。
声音仿佛不是通过空气,而是通过紧贴的肌肤与骨骼,直接震响在他的胸膛里。
许青禾马上逃也似的从他怀里钻出来,故意装作若无其事道:“会了,谢谢你啊,下次我就这样劈柴。”
心中的念头却截然相反:他再也不要劈柴火了!
要不然就会看到一个非常可怕的前男友。
不管怎样,劈出来的木柴还是很好的,往灶膛里塞几块火苗便很快燃起,眨眼的工夫就把锅烧热了。
陆晚亭把剁成块的兔肉倒进锅中,翻炒到兔肉颜色变得浅黄,这时候肉香就冒出来了,撒姜片、葱段,再舀几勺豆酱进去,添上烧好的热水,把备好的香料放进去,盖上锅盖。
如此炖上半个时辰,就能将兔肉炖得酥烂。
待时候到了掀开锅盖,就见汤汁熬得浓油赤酱,不稀不稠,挂在兔肉上红亮亮的,看着就滋味浓郁。
盛出来的兔肉堆在盘子里,酱汁在盘底积成一小汪浓汁,衬得盘子里大小均匀的兔肉块越发红亮软嫩,叫人忍不住想立马夹一块送进嘴里,好尝尝那股子鲜香滋味。
盛好米饭,陆晚亭对许青禾道:“小禾,吃饭了。”
作者有话说:
lwt:今天和老婆贴贴了,开心
第11章 小日常
许青禾被浓郁肉香熏了半天,早就按捺不住,听到陆晚亭喊便一溜烟似的从屋里跑了出来。
饭桌上摆着一大盘浓油赤酱的炖兔肉,块块裹着酱色浓汁,油亮得都能映出光来,旁边的粗瓷碗盛着刚焖好的白米饭,还冒着热气,粒粒分明,米香清润。
两人对坐开吃。
许青禾先夹了一小块兔腿,腿肉炖得烂乎脱骨,每根肉丝都透着浓郁的荤鲜,贴着骨头的那处肉最好吃,软烂不失嚼劲,越嚼越香。
吃肉吃了个爽,他又舀了几勺浓稠醇厚的酱色肉汁拌进米饭,搅匀,舀了一大勺拌饭送入口中。
吸收了肉汁的米粒软糯带弹,咸鲜丰腴,滋味浓郁得化不开,甚至比直接吃肉来得更香。
许青禾大口扒饭,满足地眯起眼。
好好吃!
陆晚亭的目光始终追随着对面那个埋头苦吃的身影,今日的饭似乎特别合许青禾胃口,他吃得眼睛都微微发亮,好像连头发丝都是快乐的,看着陆晚亭也不自觉跟着扬起嘴角。
没人会拒绝一个萌物的吃播,陆晚亭也不例外。
吃饱喝足,许青禾揉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小小的饱嗝,连还欠着账的糟心事都忘在脑后了。
有肉吃好幸福。
便在这时,他忽然一拍脑门:“哎呀,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陆晚亭看他一眼,语气不甚赞同:“脑门都拍红了。”
而后才问:“什么事?”
于是许青禾便把今日偶遇黎大哥还有阿芸的事告诉了对方。
他回忆着小姑娘踮脚的模样,笑起来:“阿芸叫我小叔夫,还非要把芝麻糖塞给我,明明自己也没剩几块了,真是个实在的小姑娘。黎大哥人也挺好的。”
许青禾对他们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和这边的亲戚关系一般。”
说关系一般都是许青禾美化过了的,陆晚亭的原话是“没人愿意和破落户沾边”。
“嗯,大部分亲戚都是,也就和大伯一家的关系还算说得过去。”陆晚亭道,“大伯腿脚不好,需要伯娘照顾,宴席那日就是吴黎大哥过来的。”
许青禾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能把我认出来,原来是早就见过面。”
他正感叹着缘分奇妙,便听陆晚亭道:“吴黎并非我亲大哥,是我堂哥十九岁那年娶进门的男妻。”
许青禾:“啊?”
黎大哥居然和他一样是男妻!
他脑子转不过弯了,“那阿芸呢?”
阿芸是怎么来的?
陆晚亭说:“堂哥和黎大哥成婚没多久就在镇上养了外室,阿芸便是那外室所生,后来堂哥开始赌钱,赔了不少,外室觉得他是个不堪用的败家子,便独自一人跑去府城,把阿芸留给堂哥了。”
“再后来,堂哥越赌越多,被大伯赶出了家门,阿芸便由吴黎大哥一人抚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