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眼看着大马族一百多人都安排完了,却还有十几个人什么都没选,只是待在那里。
  这些人男女都有,而被他们围在中间的正是马巫。
  吴跃呵呵一笑,询问:“你们几位是什么意思,找不到合适的活?”
  有个年轻女人面色不善:“你要把我们大马族分开。”
  吴跃好笑:“对啊,不然呢?既然加入利牙部落就要融入,我按照大家的能力分配工作有什么问题,难道要不管不顾地把你们大马族男女老少全都分去狩猎吗?”
  那女人说不过他,闭上嘴冷哼了一声。
  见这几人不说话,吴跃又是一笑:“各位,都说了利牙部落不养闲人,您几位既然不愿意干活那就离开吧。”
  那些人却还是站着不动,一副杠到底的样子。他们刚才已经看见吴跃是怎么对马鬃的了,确定了这神使是个软柿子。
  吴跃在心里叹气,抬头看魈。
  大马族的这些人一直在跟好脾气的神使交流,却似乎忘了首领的脾气并不怎么好。
  接收到吴跃求助信号的魈出来了,抽出唐刀步步逼近,心情不好的他身上的杀意和戾气越发浓烈,那个刚才说话的年轻女人猛然回忆起曾见过的他砍杀鬣狗的样子,脚一软跌坐在地。
  倒也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害怕,尽管没有武器,但还是有几个忠心的男人立刻挡在了马巫前面:“你要干什么!?不许伤害大巫!”
  魈听都听不懂,自然不理睬,只是一步步向前,逼得人家护着马巫连连后退。
  “神使,吴跃神使!我们干活!”最终马巫还是妥协了,表示他们愿意干活。
  吴跃有些遗憾,其实他更想就这么把人赶出去的,不过人家既然服软了那也就算了吧。
  马巫身边的男人全部被他分去了做砖头,这些人跟马巫混在一起那就都是危险分子,如果派去狩猎队的话难保不会在狩猎时搞小动作。
  就比如说那种马匹讨厌的药粉吧,他可不想魈变成马雪。
  那几个女人他则是分到了采集队,让她们每天出门也能少受马巫影响些。
  至于马巫嘛,他倒是真没想好该怎么分配,怕他搞破坏,好在这老头自己也不想干活,说是可以帮大家治病治伤。
  已经见识过他疗伤手法的吴跃颇为嫌弃,不过却也同意了,反正也就是个名头,真遇到严重的伤反正他手里有现代药物。
  分派完了活后已经很晚了,安排下明天狩猎一队出门狩猎后,他让大家都各自回去休息。他来到家门口的河边洗漱了一下,又把戒指也清洗干净后才打着哈欠回屋睡觉。
  小狐狸又不知跑哪去了,但屋子里却并多了一人,是来给他当保镖的魈,此刻那人已经躺在炕上了。
  “洗脸洗脚刷牙了吗?”屋子昏暗看不清,吴跃便直接问。别的还好说,不洗脚可不行,原始人不穿鞋子的,他可不想垫着的皮毛上蹭满泥土。
  魈一把把他拉上炕亲了几口,问:“你说呢?”
  吴跃舔了舔唇,尝起来没啥味道,应该是洗漱了。他满意了,回亲几口后钻进人家热乎乎的怀抱里抱着睡了。
  今天真是累死个人。
  第42章
  这一夜多了人肉靠垫和人肉暖炉的吴跃睡得很沉很香,一觉醒来更是神清气爽,浑身的疲惫都不翼而飞。
  魈却睡得并不太好,虽说这样抱着吴跃纯睡觉的情况以前也不是没有过,但那时候他和吴跃之间的关系还很单纯,抱着他时只为取暖,压根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法。
  可如今两人关系不同了,他搂着人家的时候心里那叫一个心猿意马,热血沸腾,一直睁着眼睛熬到后半夜才勉强入睡。
  好在正年轻,他的身体素来又不错,熬上半个晚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今天由他带队狩猎,起床洗漱了,交代吴跃尽量小心后他便领队出发。如今有了马匹,他们也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狩猎,还可以多打些猎物,反正用马驮回来也不费力。
  鹰新得的弓箭发挥了挺大的作用,虽然不能直接杀死皮糙肉厚的大型猎物,但他准头好,远远地挑着眼睛脖子肚皮这类柔软的部位来上一箭,先射伤猎物再追击就会轻松许多。
  这一天往常不起眼的小伙儿大放异彩,在新老族人面前很是风光了一把。
  尤其大马族人,他们本就已经眼馋魈手里那种锋利的武器,只是无奈看都看不出来是什么材质,而且整个部落也就那么几把,想必非常珍贵,就是想凑上去看看摸摸都不可能。
  而鹰手里的东西很明显只是用木头、绳子、羽毛之类常见物品做的,虽然杀伤力一般但用起来也是很威风的样子,鹰又不像魈首领那样吓人,看着挺好说话。
  于是狩猎队中午休息时就有大马族凑到鹰面前,连比带划表示想试试这武器。
  鹰大大方方借了出去,甚至主动指导他们怎么使用。别看他表现得很大方,其实心里都快滴血了,毕竟这可是神使亲手制作的,他能不心疼吗?
  只是吴跃昨天交代过他让他从狩猎队里寻找一些准头好的人,想着以后组建个弓箭小队,到时候让他当队长。
  当队长啊!这对于平日在狩猎队并不受重视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个很大的诱惑。
  而且还不止如此,神使说如果能找到竹子或者铁矿,或者其他什么坚硬又尖利的东西作为箭头的话弓箭的威力也会大大提升,到时候他甚至能一个人猎一头角牛!
  今天只是射伤猎物都被夸奖了,想想自己如果拖着一头角牛回部落……
  沉浸在幻想中的鹰挠头,嘿嘿傻笑。
  就在魈带着人狩猎的时候吴跃也没闲着,红薯藤又长了不少,他便又扦插了一些,他种植的这些植物里红薯是唯一扦插就能繁殖的植物,他必须多种些。
  扦插完后照例巡视了一圈,浇浇水捉捉虫,顺便又研究了一下那些来自宿迁大学的花种。
  碗莲和百合已经确定了身份,碗莲是菜莲,百合看叶子也能确定是百合,但看着似乎不是切花百合,而是以前院长妈妈在小菜地里种过的,可以食用球根的蔬菜百合。
  这对吴跃来说是好事,比起芬芳美丽的花朵,部落里当然更需要蔬菜。
  另外两种之前看不出品种的花经过一段时间的生长如今也被吴跃认出来了,一种是凤仙花,也叫指甲花,花朵艳丽,很容易生长,以前孤儿院里的女孩子会摘它的花瓣染指甲。
  这东西虽不能吃,但似乎有点药用,就算不能做药也可以当装饰,吴跃也就凭它生长了。
  至于另一种,乍一看叶子有点像菊花又有点像艾草,吴跃看着眼熟却不能分辨,便摘了一片叶子揉了揉闻味,然后直冲鼻腔的熟悉又讨厌的味道让他立刻皱起了眉。
  是茼蒿啊,从不挑食的他从来吃不下的蔬菜,没有之一。
  万万没想到老子都来到外星了还不放过我!吴跃心里涌上了点黑暗,几乎想要把这些茼蒿拔了去喂鸡。
  不过只是想想而已,这个世界还没有驯化蔬菜,吃野菜得看运气,他怎么舍得拔掉这些经过几千年种植驯化的现代社会产物。
  他不吃也可以给别人也吃嘛。
  这下所有的植物都搞清楚了,吴跃心情颇好,掰了几片发黄的菜叶子丢进鸡圈。这些原鸡被他喂惯了,立刻扑上来啄食。
  这些天他让部落里的小孩帮他捉虫挖蚯蚓来喂这三只鸡,伙食好再加上不运动,这会看着鸡都肥了不少,看得吴跃连吞了两口口水。
  不过此时不能下手,他还指望人家鸡生蛋蛋生鸡,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呢。
  干完了自己的活,他便四处转了转,着重看了一下大马族的那些人有没有不服管,会不会闹事。
  好在一切都还算正常,部落里的活计也没什么难的,比比划划,连蒙带猜也能渐渐上手。
  “神使,神使你来!”一路带笑走到部落中央,正准备去看看陶花,一个女声却把他叫住了。
  是草,这个姑娘曾经搞出来过毛线,他印象太深刻了。
  草一把拉住他,神神秘秘地往河边走,压低了声音:“神使,你之前说过的东西,我们好像弄出来了!”
  之前和草说过的东西?吴跃眼睛一亮,是麻吗!?
  他来了兴趣,跟着姑娘一路小跑,从独木桥上穿过河流,进了林子。
  跟着草又走了大概一百多米,地方到了,面前时一条很浅的小溪,浅浅的水里泡着各种植物。
  “按照您的吩咐,我们就是把各种植物采集了泡在这里的,因为烂的很慢,所以隔几天才来看一次,大部分植物都被泡烂了,但今天我发现了这个。”草蹲下,翻开石头和腐烂的其他植物,拿出了一些还沾着腐烂枝叶的纤维。
  她把纤维涮洗了一下,递给吴跃,眼睛亮亮的:“神使,这个是您说的麻吗?”
  吴跃并没有见过麻纤维,也不能确定,但还是对草予以肯定:“我不确定,但这东西既然泡不烂,就算做不了衣服也肯定对我们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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