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小时候,栢玉曾看到过爸爸揪住妈妈的头发往墙上撞,妈妈的额头被撞破,在墙上留下一道鲜红的血痕。
栢玉吓得大哭起来,即使妈妈立刻跑过来抱住他,轻拍安慰,但后面很长一段时间,他还是会梦到这一幕,惊醒过来。
多年后,妈妈和继父决定搬到南港市,需要收拾很多东西,栢玉在旁边帮忙,发现妈妈还留着以前爸爸做的拆信刀。
栢玉很不解,爸爸都那样对妈妈了,为什么妈妈要把他的东西留下来,难道妈妈就这样轻易原谅他了吗?
妈妈拿着那把拆信刀告诉他,“栢玉,早晚你会知道,普通人的生活里充满着各种不幸的遭遇,你只有在这幅充斥着坏东西的画面中寻找细微的好东西,才能拥有继续活下去的支撑点,就像攀岩的支撑点一样。”
“当我们结束一段糟糕的生活的时候,不要全部把它抛弃掉。总有一些东西,可以给我们养分,开启下一段新生活。”
栢玉眨了眨眼睛,歪着脑袋问:“那我怎么分辨哪些需要带走,哪些不用呢?”
继父正在外面等待着他们,时间不多了,但妈妈还是停下手头的事,俯下身,用手轻抚栢玉的脸,非常认真地说:“凡是有意义的东西就留下,没有意义的东西就扔掉。不管是痛苦的教训、难忘的回忆、还是历尽艰辛获得的成就,都是有意义的。”
“就像这把拆信刀,它成功提醒了我们,要避免爱上有暴力倾向的人。当然,它也是一把漂亮的拆信刀。”
妈妈把拆信刀递到了栢玉的手上,他低头仔细看着拆信刀。
它确实漂亮。
过了这么久,栢玉依然记得,拆信刀的刀柄是用白贝母做的,刀刃呈柳叶状,散发着锋利的银白光芒。
从那时起,不论在哪里生活,栢玉都用“有无意义”这条原则,给自己生活中的事物归类。
司徒璟给的东西,只剩下铁盒子里的这四样还留着。
金色圣甲虫陶塑是交换礼物所得,有意义。
高尔夫球是他学会的一项技能,有意义。
水晶奖杯是成就,也是教训,提醒他不要对恶人一再退让,有意义。
至于飞蛾项链……
栢玉把飞蛾项链捧在手心,注视着飞蛾主体散发瑰丽光芒的红宝石,薄翅上以极细铂金丝勾勒的脉络纹理,栩栩如生。
原本他也想把它卖了的。
那天,栢玉拍了一张飞蛾项链的照片,放到网上搜这是什么牌子的珠宝,但是没有搜到。
栢玉突然想起,周秘书曾提过这条项链是司徒璟找人定制的,不是成品珠宝,所以网上估不准价格。
于是,栢玉带着项链去了市中心一家可以收购金银珠宝的珠宝行,看看能卖多少钱。
栢玉把项链拿出来的时候,老板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戴上白色手套,把项链拿在手上仔细看。
看完后,老板把项链小心翼翼放到桌上,神色复杂地问:“这条宝石项链是从哪里来的?”
栢玉简略地说:“我朋友送的。”
老板的眼神在栢玉身上来回瞟,纵是在这里做了多年生意的老油条,估摸着眼前这位少年穿着普通,五官模样却是出奇的漂亮。
如果只是认识的朋友,怎么会送如此贵重的东西?
恐怕是哪位有钱人宠爱的玩物,才会收到这条项链。
不过,仅仅是玩物,又怎么会出手这么阔绰?光是这条项链上的红宝石就价值不菲。
老板见栢玉一副懵懵的表情,很可能还不知道项链的价值,不然也不会来这里出卖。
为了捡这个大漏,老板向栢玉用手指比了一个“五”,“我只能出这么多。”
栢玉不太懂珠宝这行的行话,问道:“是五万还是五十万?”
老板回答,“五万。”
正在两人交谈时,旁边来了一位穿着香芋色粗花呢套裙,手拎名牌香包的精致女孩,在让店员拿珠宝供她挑选,无意中听到了老板和栢玉的对话。
女孩转头瞥了一眼两人面前的宝石项链,连忙过来拉住栢玉的胳膊,“你怎么在这?”
栢玉茫然地看着面前的女孩,自己好像不认识她,“请问你……”
女孩跺了跺脚,嗔怒道:“我就说你这几天跑哪去了,怎么,手上没钱了?还好在这里撞见你了,赶紧把项链拿回去,别让你爸爸发现了!”
栢玉:“?”
女孩没等栢玉多说什么,拉着他,带上那条宝石项链从珠宝行走了出来。
两人走到大街上,女孩解释道:“刚才那老板是骗你的嘞,这条项链可远不止五万块钱,我不忍心看着你被骗,所以才把你拉走。”
栢玉看了一眼手上装着项链的袋子,“原来是这样,那你知道这条项链值多少吗?”
女孩从包里拿出手机,连连感叹,“你要是今天碰不到我,就这么卖了它,估计肠子都得悔青。”
她找出一个拍卖会视频给栢玉看,屏幕上显示的拍卖品图片正是这条项链上的红宝石。
“这颗红宝石品质极好,净度高,色泽艳丽饱满,是难得的顶级成色。今年年初在佳士德拍卖会上以八百万成交价,被一位神秘买家买走的。这颗宝石就值八百万,更别说飞蛾吊坠的独特设计和精湛切割、镶边工艺了,肯定出自名家之手。”
栢玉看完拍卖视频,表情很复杂,没有言语。
女孩把手机收回放到包里,拉链嗞的一声拉上了,“成色这么好的珠宝,留着会升值的,你真的舍得卖吗?”
栢玉张了张嘴,想开口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女孩见栢玉好像不知道给拿这条项链怎么办,笑着问:“是一位金主送给你的吗?”
栢玉抬头看着女孩,有些局促又疑惑,这么轻易就被看出来了吗?
女孩拍拍栢玉的胳膊,“没关系的,我也是靠混富人圈吃饭的人,帮富人挑选珠宝首饰就是我的工作。为了生存,就算做这样的事,也不丢脸。”
“我只是很好奇,如果那个人能为你出这么大手笔,你为什么不留在那个人身边呢?”
栢玉露出一个淡淡的苦笑,“他很有钱,这对他不算什么。”
女孩摇动食指,“不是这样哦,富人都很精明,送出去的东西都会衡量取舍的,礼物值多少钱,就代表这个人在他们心里有多少分量。谁会轻易把你当八百万看待?”
八百万?
听起来好像自己很值钱一样,但又怎样呢?
他还是一个喜欢的时候就宠爱,不高兴的时候就扔掉的玩物。
女孩竭力劝栢玉留着这条项链,普通人抵抗风险的能力弱,急需用钱的时候再找拍卖行竞拍。
这么贵重的珠宝,买家也不那么好找。
栢玉只能把飞蛾项链带回家,一直放在铁盒子里。
“他为什么会特别问起这条项链?”
栢玉低垂着头,捧着这条飞蛾项链发呆。
也许是项链太贵了,司徒璟觉得肉疼吧。
在公园的时候,栢玉一时摸不清司徒璟是什么意思,就胡乱告诉他都卖了。
要不,还给他?
栢玉拿着项链站起身,纠结了一会,又蹲下把它小心翼翼放回盒子里。
今天刚正式道别,司徒璟还没找到合口味的新情人,自己送项链回去,不就是羊入狼口吗?
还是过段时间,等司徒璟忘了他这个人,再悄悄送回去,交给管家比较好。
栢玉把铁盒子锁好,放回衣柜里。正在这时,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
他拿起来看,是艾利克斯打来的电话,“喂?”
艾利克斯:“抱歉,今天结束得有点晚,你下班了吗?我去你工作的地方没看到你。”
栢玉:“我今天下班得早,现在回家了。”
艾利克斯:“那我去找你?”
栢玉急忙说:“不用了,你工作忙,还是多休息一会吧,不一定每天都要见面。”
艾利克斯声音略带哀怨,“如果看不见你,我会很想你的,亲爱的。”
栢玉能在脑海想象现在艾利克斯皱着眉头,薄唇往下撇着,神情像一只耷拉着耳朵,眼睛里盛满委屈的大型犬,“……”
“我们不熟,不要叫我亲爱的。”
艾利克斯:“都结过一次婚了,还不熟吗?亲爱的。”
栢玉:“但凡你长得不那么帅,这都是x骚扰。”
艾利克斯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今晚要直播吗?我去看你。”
栢玉也不知不觉扬起了嘴角,“可以的。”
艾利克斯:“好的,我从现在就开始期待了。”
栢玉:“还有什么事吗?我要挂电话了哦。”
艾利克斯:“别急,你就没有想要对我分享的事情吗?今天的工作怎么样?”
栢玉:“没有,就很平常的一天,你呢?”
艾利克斯:“今天真是忙碌的一天,我一直在盯着后台搭建,让人确认座位表。另外,我的电话一直在响,因为有两位网红博主为了争抢前排位置和一位明星坐一起,来回给我打电话,你知道他们想和谁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