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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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你认为,莫忒斯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人。
  “小布偶,就算你这么说,也不能吃掉缇里西庇俄丝的图画书哦!”莫忒斯的眼神明亮而温柔。
  你慢吞吞地甩了一下尾巴,然后一个激灵就变成了小小的大地兽。
  莫忒斯捂着嘴轻笑,“大地兽也不可以。”
  那没办法了,不带图的你看都不想看一眼。哪怕是最不挑剔的忆者,也该将就一下色香味俱全吧?
  ……说真的,你都开始同情那些忆者了,什么都不挑,什么都要,给啥吃啥,吃不到创造条件也要吃。
  ——肯定是饿够了。
  你暗自蛐蛐。
  直到《舌尖上的翁法罗斯》进行到圣女篇,之前都没有遇到过,你也是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真正的心头好是什么。
  预言,尤其是流传甚广但没有实现的语言,一直都散发着陈香馥郁的味道。
  你没怎么喝过酒,但听说过一些有关酒的传闻,什么女儿红、花雕……还有和翁法罗斯的海洋泰坦相关的满溢之杯。
  预言的味道便类似于这种,不过不是浓度极高的工业酒,而是带有古典气息的古法酒。
  按照翁法洛斯的说法,也许应当称作[仙馔蜜酿]?
  你认不出这个字,当即就上嘴把它啃成了仙■蜜酿。
  预言如此,所谓的神谕更是如此。
  有一说一,在莫忒斯指出来之前,你一直都不清楚神谕的区别,毕竟根据传播度的划分,美味度实在相差无几。
  至少,在莫忒斯离开的那个夜晚,预言和神谕,都是你最喜欢的食物。」
  第303章 翁法罗斯
  「那天,你吃到了一点将溶不溶的细小冰晶的口感,凉凉的,似乎是覆盖在咸香轻薄的肉类上,边缘还有一点点相当贴合的酱。
  奇怪的是,莫忒斯寻常说出来的、类似“我今天加班不回来了”的话,你好奇地尝了一点点——没办法,自从当了忆者,先手上嘴都成了和顺手借东西一样的职业病。
  该说不说,这个决定无比正确。简直好吃得和神谕不相上下,而且味道出奇的复杂,也许该形容是富有层次感?
  当只用动嘴的忆者可真好啊……
  当时尝完躺着不动好一会儿,横竖静不下心,你窃笑着丢下乖乖睡觉的缇果追了上去。
  之后的事情,你不大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小小的大地兽睁着豆子大点的圆眼睛,张开嘴嗷呜一声,场面就像小猫咪一张嘴就变成了什么都吞的下的噬元兽一般……一切,都被嚼吧嚼吧吃掉了。
  嗝!
  是菠萝炒饭呢。
  这也太客气了,你一过来就闻到了好——大一股香气,如果不是请客吃饭,那简直其心可诛。
  但你已经先下手为强吃进肚子里了,所以,谁也没办法让你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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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忒斯微微一笑,“是的,还好你赶过来了。这正是为你准备的宴席。”
  你直觉周围发生了什么事,这很明显,毕竟除了莫忒斯,周围的人都在张着嘴,表情空白的流口水。
  ……那倒是你吃太快了,他们没吃到?还是说,你下意识想到一种可能性——他们太久没有吃肉了?
  你灵光一闪。
  倒也说得过去,要不是菠萝味极重,咸味都差点被盖过去了,你细品一下,大约能尝到肉的嫩滑。
  可惜,即便你如此抛砖引玉发表意见,莫忒斯依旧没有改变心意,告诉你发生了什么。
  大地兽的心情下降了。
  她绝口不提此事,连把你钓出来的美食的相关疑问也不解答,转而嘱咐你不要什么都吃。
  这话着实令人费解,但莫忒斯说的话又让你有些毛毛的。
  “菠萝如果不在盐水里面浸泡足够的时间,可是会反过来吃掉你的哦~”莫忒斯笑得一脸温柔,你自动给她补了一个阴森森的背景。
  显然,她今天又知道了很多,但她话里有话,偏要这样绕来绕去。想来是为了隐藏自己的另一个秘密……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莫忒斯真是个讨厌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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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不再是你又爱又恨的女人了吗?”莫忒斯含笑问。
  你表示这并不冲突,她可以同时是讨厌的大人,和让人又爱又恨的女人。前者强调的是大人的身份,后者强调主观情绪。
  不过,菠萝……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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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即决定不为难自己了,反正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是顺嘴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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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第二天你还是反应了过来。当你像山羊反刍一样,把记忆里的味道翻出来回味的时候,那个偶然尝到的美味,简直比神明显灵后的贡品还要寡淡无味。
  快乐,消失的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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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痛定思痛,四脚一跺,就想通了之前一叶障目的问题。
  实现后的神谕,和来者不拒的、雅努斯祭司颁布的神谕。事实上,是因为,它们有的已经不再是神谕了。
  而是变作了现实,或者——
  谎言。」
  「所以,莫忒斯加夜班的事,就是从谎言成真,才失去了它美好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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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麦无糖大列巴尖叫.jpg
  这个顿悟太令人心痛了,小小的大地兽实在承受不来。你悲愤至极,一怒之下,把缇宝、缇安和缇宁的名字换掉了。
  ——之前把忆者用成美食家绝非你本意,实在是除了美食家,其余忆者大部分的能力,都对你毫无吸引力。
  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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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如果不是缇果做了那么多划时代的小道具,依旧不忘和她的玩偶说话,你也想不起来把她们的名字变得烫嘴一点,好一解心中怒气。
  缇宝的全名是缇里嘟宝贝斯;
  缇安的全名是缇里嘟安琪斯;
  缇宁的全名……呃,缇宁的全名是缇里嘟芝士斯——这不能怪你没有对账工整,谁让缇宁是喜欢看书的那个?
  你不是故意欺负爱看书的小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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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用[宁]开头的词语,你只能想到[宁嘞],嘿嘿嘿嘿嘿。
  ……
  你下定决心要离开,连缇安都没有带上。当然,作为抛弃她的补偿,你把他手中捧的剑修改成了火箭筒。
  嗯,如果一件东西,它看起来像剑,说出去的名称是剑,书面用语也是剑。那么,这怎么不能称作是剑呢?
  ■剑■(翻译:[火]剑[筒])的剑,毫无疑问,就是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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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雅努……呃balabala斯(?),雅努菠萝斯(?),总之,离开[命运重渊],你决定去一个存在很多兽耳娘(划掉)谎言的城邦。
  比如多洛斯。
  那一定是一块非常美好的小蛋糕(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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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自赶路的日子是枯燥的……这当然是开玩笑的啦!再怎么说,翁法罗斯这个三重命途的交汇地,且不说无处不在的浮黎,和在附近看着孵蛋的纳努克。
  就是你的虫虫(划掉)猫猫糕大军,可都在外面虎视眈眈,对于进来撒欢一事情跃跃欲试。
  沉默ing...
  也就是说,至少得加上脆皮冰糕、五仁酥、爆浆糕,乃至虚弱Q萌版的塔伊兹育罗斯,这种阵营,起码[互]是不会缺席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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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翁法罗斯会变成你的快乐老家,实在是理所应当的一件事。你简直想不到一个理由,恐怖如斯。
  但话又说回来,你总是觉得注视着你的目光是不是有点太多了?倒是都挺熟悉的,但就是这些目光太令冲熟悉了,反倒有点奇怪。
  真要混进去一个不知道是人是狗的,你又得失去上帝视角了。
  ——值得强调一遍,如果这些目光里包含暗中观察的安溯,绝对没有指桑骂槐,或者开地图炮的意思!!!
  (模拟器执行了将上述文字加红加粗的命令。)
  你的赶路过程有点放飞自我,就不在此描述了,总归是做不了人的。
  在这之后……怎么说呢?多洛斯是一个比坎瑞亚还要典型的古典宫廷风格的城邦,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前者的王室是昏聩,后者一整个统治阶级,都充斥着虚伪的政治气息。
  这就是所谓的……烂的方向不同吧了。
  但该说不说,这地方还挺适合你的。信奉诡计之半身扎格列斯的城邦,盛行大盗相关的英雄文化。
  当然,这里不该说大盗,该称[侠盗]才对。」
  「抵达多洛斯之前,你确实有想过——如果安溯在这里,会不会在多洛斯等你?
  然而,现实是,你是在离开她尝试独立行走之后,才成为大盗的。而在那之前,你还是一个所有人公认的机灵的熊孩子,却立志成为酷酷的坏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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