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托你的福,夏景那孙子给的。”李傀把钱袋扔给了桓秋宁,“不换身好衣服,咱们连王宫的门都进不去。去挑挑,有没有你喜欢的,咱一块买着。不买白不买,萧慎人的钱花着就是爽。”
“得嘞!”桓秋宁转头看向衣柜。
掌柜的像一只鼓着肚皮的土拨鼠,在店铺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终于拿出了一件压箱底的好货。他从羊皮堆里抱出了一个木匣,里边装着一件紫罗兰色的罗衫。
这件罗衫轻如落樱,薄如蝉翼,触感丝滑。桓秋宁笑着摸了摸,回首道:“确非凡品。”
“这种好货平时可是要献给蒙亲王的,若不是蒙亲王见多了绫罗绸缎,不稀罕这种好料了,我才不会拿出来卖的。”掌柜的颇为自豪地看着这件罗衫,感慨道,“这件衣裳也有些年头了。”
“只是……”桓秋宁捏着下巴,眉头一皱,笑道:“只是,这件也太妖媚了罢,我穿,怕是不合适。”
掌柜的与李傀异口同声道:“有什么不合适的?!”
他俩一左一右,打量着桓秋宁。
掌柜的拿起罗衫,在桓秋宁身上比划了比划,“我见你颇有姿色,正所谓好衣裳衬美人,美人就该穿这种好料子。你拿去试试罢,我今日就干一单赔本生意,不加钱了。”
李傀调侃道:“四块金疙瘩换一件罗衫,掌柜的,你没少赚罢。”
“你真是的,什么话都让你给说明白了。这样好的料子我要是还赔本了卖,我还活不活啦!”掌柜的见桓秋宁换衣裳去了,他把李傀拉到身边,挤着嗓子问:“你老实交代,你给他买这种衣裳,是不是想把他送给蒙亲王?”
李傀坦诚道:“是啊。”
“你这不是作践人么。”掌柜的苦大仇深地蹙了蹙眉,“你干这种缺德事之前,没好好地打听过蒙亲王是个什么样的么?他就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在弘吉克部,没人敢得罪他,他比拓剌王还可怕。你把这位小兄弟送过去,就相当于是要了他的命哪!”
“我知道啊。”李傀搓了搓胡茬子,打了个哈欠,“我陪他一块死,还他一命不就是了。男子汉大丈夫,谁还怕死啊。”
这话把掌柜的给噎住了,他倒退两步,后背磕了在柜台上,疼的他“嘶”了一声。
不一会,桓秋宁穿着那件紫罗兰色的罗衫,戴着铃铛响的首饰,捂着云雾显露的胸口,拘谨地走了出来。
桓秋宁勉强一笑,别扭地问了句:“怎么样?是不是很奇怪?”
“仙儿啊!我滴个亲娘啊,老夫活了几十年,第一次见活神仙啊!”掌柜的大吃一惊,看直了眼,频频惊叹道:“怎么能这么美呢,那壁画里的仙子,活过来啦!”
李傀爽朗地笑了两声,“弟,你真是长了张好皮囊!咱娘真是偏心,哥咋就长得这么朴实无华呢。”
“也没有吧。”桓秋宁扣了扣脑门,拎起衣袖,“其实也还好,就是有点太……领口太低,袖子太短了,好不习惯。”
他在满春楼里学的勾引人的本事全用在照山白身上了,离开上京之后,他再也没对谁那般妩媚的笑过,如今穿上这身紫色罗衫,他不知道该把媚眼抛给谁看。
桓秋宁活到今时今日,经历过三次死里逃生,前两次他能活下去,是因为他对殷氏的恨,而从上京城逃出去的那次,他宁可烂在土里,也要留住一口气,是因为照山白让他时隔多年再次感受到的爱。
死灰复燃般的爱意,支撑着桓秋宁一步一步艰难地活到了今日。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1]”桓秋宁看着身上的这件深紫色的罗衫,蹙着眉,默念了一句诗。
他曾经发过誓,只要能活下去,他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可是事到如今,他依旧没办法得偿所愿。
但是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想到照山白在上京城中一切安好,他愿意接受所有的不如意,只待他们能够重逢的那一天。
为君沉沦,心甘情愿,虽死不悔。
***
拓剌王宫。
纸醉金迷,灯火通明。
觥筹交错,烛光艳影中,宫殿中的蒙氏贵族早已酩酊大醉,他们揽着身边的舞姬,就算是边境的敌军踏马而来,用长矛刺穿了殿中的云纱,他们也只会觉得是他们眼花了。
桓秋宁躲在偏殿,冷脸注视着萧慎的贵族,漫不经心地往短刃上抿着毒药。
“你要做什么?”李傀夺过他手中的短刃,严肃地问:“你要杀人?”
“没。”桓秋宁耸了耸肩,乖巧地笑了一下,“我转着玩呢,没想杀人。”
李傀打量着宴席,低声道:“今夜不宜动手。大徵的和郢荣的使臣分别于昨日和前日抵达了銮城,今夜他们都在宴席中。咱们万不可草率行事,害了诸位使臣的命。弟,你看,坐在拓剌王旁边的人,就是蒙亲王蒙彡。”
桓秋宁顺着李傀手指的方向看去,大殿的中央,蒙谚和蒙彡像两只凛凛生威的雄狮一般坐在狼皮宽椅上。
蒙谚年过知命之年,略显老态。
他赤裸着上身,随意地坐在宽椅上,不怒自威。他的身上有无数道醒目的刀疤,如图腾一般匍匐在他的胸前,几个尖锐的狼牙吊在他的胸前,狼王的威严尽显。
反观一旁的蒙彡,虽然比蒙谚年轻许多,本该是血气方刚,气势正盛的年纪,可他坐在蒙谚的身旁,坐在蒙谚宽大臂膀的影子里,却看起来弱势了不少。
果不其然,在狼群中,谁是狼王,一目了然。
桓秋宁看着蒙谚那双凶狠乖戾的狼眼,看着他深邃却泛黄的双眸,不由得想起了十二年前,他逃难至弘吉克部,九死一生的时候,蒙谚对他下的杀令。
蒙谚的身旁站着一位穿着一身宽袍的巫师,黑布遮面,胸前挂着神图。桓秋宁扫了巫师一眼,遂再次看向蒙谚。
“他中毒了。”桓秋宁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的身上被人种下了蛊虫,如今,已经度毒至骨髓了。”
“谁?”李傀转头问道:“你说的是蒙彡么?”
桓秋宁道:“蒙彡的体内也有蛊虫,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并没有中毒。”
他转身,在李傀的后颈上横劈一掌,随后用短刃在李傀的后背上划开了一道口子,他咬破手指,把血滴抿在了伤口上,十秒的时间,逼出了几十只蛊虫。
李傀抱着胸口,猛然吐了一口血。他踉跄着晃了几下,抓住了桓秋宁的手,“你,你为什么懂的这么多?这蛊虫,六年前我刚到萧慎的时候,夏景就给我种进去了。有时候,这些蛊虫会从我的鼻孔或者嘴里爬出来,我用过很多种方式去杀它们,可它们根本就死不了。”
“那是因为你用的毒不够毒。”桓秋宁摊开手掌,挑眉一笑,“以毒攻毒。再邪门的蛊虫,喝了我的血,也得死。”
“弟,你吃过不少苦头罢。寻常人见到这种蛊虫,不被吓死,也被恶心死了。”李傀拍了拍桓秋宁的肩膀,“这条命哥记下了,以后要是有机会,哥还给你。”
“不值得。大哥,我不值得你用命来救。”桓秋宁咬着指尖,吸吮了一会血,“大哥不用放在心上,我以前做过很多错事,你就当我是在赎罪好了。”
“弟,你别这样说。”李傀道,“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啊,当年的事,各有苦衷罢了。大哥看人很准的,大哥相信你的为人,你以后,莫要再因为以前的事儿偷偷难受了哈,都过去了。”
“我听大哥的。”桓秋宁把短刃藏进了腰带中,扫了一眼宴席,歪头道,“时机到了,该我上场了。”
第97章 病狼(一)
自太祖建朝以来,这是大徵的使臣第一次进入到萧慎的国都銮城。
銮城地处极北之地,又处于沙漠之中,气候寒冷干燥,城中百姓缺衣少食,当然,他们本就是游牧民出身,早就习惯了缺衣少食,食不果腹的日子,见到衣冠楚楚,气度不凡的大徵使臣,他们放下手中的石器,围在大道两侧,目光追随着使臣的车队,向远处的拓剌王宫望去。
这次大徵使臣给拓剌王进贡的贡品为泸州产的“云丝”,其质地要比寻常罗衫要更加轻薄。夏日里把“云丝”穿在身上,不仅如赤身一般凉爽,而且没有裹身之感。
这些年战乱四起,大徵的国库日渐空虚,地方州郡的不少桑田转为了农田,“云丝”的产量骤减。因此,此物虽然算不上是旷世珍宝,却也是十金难求的名贵稀品。
而郢荣的使持节进贡的贡品为一颗“惊世骇俗”的丹药,名为“长生阙”。使持节放言道,此丹药世上仅此一颗,吃了可以强身健体,祛除百毒,延年益寿。
蒙谚闻之大喜,命人收下了“仙丹”,给郢荣的使臣赐了上座。
大殿之中,一群穿着霓裳轻衣的舞姬缓缓退场,笙箫声戛然而止。
紧接着,清脆的皮鼓声如雨声般骤起,十二位带着人兽面具的巫师簇拥着一位紫衣舞者从偏殿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