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简初惊魂未定地站稳,抬头便对上一张和她年纪相仿的脸。那是个很清爽的男生,此刻正一脸哭笑不得地看着她。
  “姑娘,我这裤子可是我这个月省吃俭用才买的,你别给我扯破了。”他很快用调侃打破了尴尬。
  简初的脸“刷”地一下红了,连忙站直身体,连声道歉:“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
  “没事,”男子松了口气,放开了手,“以后走路小心点。”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停在路边,司机下车,为后座拉开车门。
  沈砚舟从公司里走出来,目光不经意地一瞥,正好看到不远处,简初正和一个陌生男人相谈甚欢,脸上还带着一丝窘迫后的薄红。
  他看到那两人同时拿出了手机。
  沈砚舟的眼神冷了下来,那里面满是不屑。他收回目光,弯腰上车,车门无声地关上。
  而另一边,简初只是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沈歆乔发来的微信。对面的男子也只是看了眼哥们儿发来的信息,问他到哪儿了。
  两人甚至连名字都没交换,只是友好地点了点头,便各自转身离去。
  沈歆乔在微信里说:【初初!我们乐队今晚在五道营有演出,来看我!】
  简初快速回了个【好】。
  她在附近随便吃了口简餐,也不打算坐地铁了,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公司。
  刚走进办公区,就听见角落里传来一阵酸溜溜的议论。是那个叫周行远的男同事。
  “有些人就是命好,一来就能跟进骁岳这么大的项目。也不知道是跟霍律师走得近,还是有什么别的后门。”
  简初的脚步停在他身后,声音不大,却清晰地响起:
  “我倒是没想到,身为律师,竟然会把诽谤当成闲聊。”
  周行远和周围几个同事的笑声戛然而止。他尴尬地回头,看见简初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其他几个同事立刻埋下头,假装自己很忙。
  “我……我这不是开玩笑呢嘛?”周行远强行辩解,“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
  “开玩笑,是让被开玩笑的人也觉得好笑。”简初的目光冷得像冰,“如果我觉得不好笑,你就是在冒犯。周律师,希望你明白,开玩笑这三个字,不是你造谣生事的遮羞布。”
  说完,她不再看他,冷静地走回自己的工位。
  周行远在几道目光注视下,尴尬地坐下,一脸不悦,嘴里低声咒骂了两句。他身后的女同事转过身,用口型对他说了两个字:“活该。”
  下班后,简初不想回家。
  她看了看时间,离和沈歆乔约定的时间还早。她一个人沿着平安大街漫无目的地走着,五月的北京,晚风已经带上了暖意,轻轻吹起她的发丝。
  不知不觉,她走到一家不起眼的羊汤馆前,停住了脚步。
  她没想到,这家她初中时最爱吃的小店,竟然还开着。
  犹豫片刻她走了进去,店里还是那几张油腻腻的桌子。她熟门熟路地点了一碗羊汤烩面,坐下。
  面很快端了*上来,乳白色的汤,翠绿的香菜,热气腾腾。简初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面送进嘴里。
  还是那个味道,和她十几岁时,穿着校服,背着书包,跟同学一起来吃的那碗,一模一样。
  可如今,物是人非。
  回国以来紧绷的情绪,像被这碗热汤烫开了一个缺口。这些天的莫名其妙的委屈、隐忍、故作坚强,在这一刻,再也绷不住了。
  鼻尖一酸,一滴滚烫的泪,毫无预兆地掉进了面汤里,晕开一圈小小的涟漪。
  就在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将一包纸巾,轻轻放在了她的桌前。
  简初抬起泪眼朦胧的脸。
  逆着光,她看到了沈砚舟。
  【作者有话说】
  评论会掉落小惊喜
  第3章
  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时,心脏还是不受控制的抽了一下,不过她竟没有想象中那么惊讶。
  简初知道,北京大的时候很大,小的时候也很小。
  他没说话,只将那包突兀的纸巾放在桌角处,高大的身影投下一片阴影。
  当她把那点翻涌的酸楚死死压回心底后,再开口时,语气已经冷淡得听不出一丝波澜。
  “没想到,沈大总裁日理万机,也会穿着高级定制的西装,屈尊来这种小店里吃羊汤。”
  他没有回答,而是在她对面那张桌子上坐了下来,名贵的西装裤脚和他身下廉价的塑料凳子,形成了强烈荒诞的违和感。
  他坐下后,整个空间似乎都变得逼仄起来。
  “怎么,”他终于开口,语气不轻不重,却带着一股天生的压迫感,“总裁只是个title,抛开这个,难道我不需要吃饭?”
  简初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底的情绪。她用勺子搅动着碗里剩下的汤,声音里带着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讥诮:“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人,只会去那些按位收费,需要提前一个月预约的……”
  她话没说完,沈砚舟已经淡淡接上:“这世上没什么是谁能吃、谁不能吃的,只看喜欢不喜欢。”他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她身上,意味深长地补充道,“你说呢,简律师。”
  “简律师”那三个字,他刻意加重了尾音。
  在简初看来,这时他时刻提醒着她如今的身份,提醒着他们之间那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也警告着她不要跟他套近乎。
  简初没再说话,也没有接茬。
  她只是沉默地,一口一口,把碗里的最后一点面吃完,然后端起碗,将温热的汤喝得一滴不剩。做完这一切,她放下碗筷,拿出手机,点开付款码。
  “老板娘,”她扬声,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整个小店的人都听见,“我这碗,还有他那碗,一起算。”
  沈砚舟眉梢微不可察地一挑,正要开口拒绝,简初已经站起身,把手机塞进包里,动作干脆利落得像是在法庭上做结案陈词。
  她没有再看他一眼,甩了一下头发,径直走出了店门。
  夜色下的五道营胡同,热闹非凡。
  简初老远就看见一头橘色短发的沈歆乔,正拿着一瓶啤酒,靠在一家Livehouse的门口。胡同里昏黄的路灯照在她身上,将她那张脸照的分外好看。
  看到简初,沈歆乔立刻跳起来挥手。
  “这儿!”
  简初走过去,沈歆乔把她介绍给身边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这是我们乐队的鼓手,秦柯。”又勾着简初的脖子,对秦柯说:“这我发小儿,简初,大律师。”
  简初礼貌地朝秦柯挥了挥手,三个人在门口站了没多久,沈歆乔就拉着她往里走:“快快,要开始了。”
  酒吧里光线昏暗,人声鼎沸。简初找了个角落的站着,抱着一瓶啤酒,看台上的演出。
  沈歆乔站在键盘后,调整了下话筒。
  她身边,一个留着及肩长发的男人正低下头,给手里的电吉他调音。
  他穿了件牛仔外套,身形清瘦,侧脸的轮廓在斑斓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清晰。他样貌清俊,却带着几分挥之不去的阴郁气质,唇线很薄,抿着的时候显得有些冷漠。
  他就是沈歆乔提过的,宋鹤。
  随着鼓点响起,音乐炸开。沈歆乔弹着键盘,开口唱歌。她的声音清亮又有穿透力,酒吧的灯光忽明忽暗地照在她身上,简初看着她,只觉得她绚烂得像烟火。
  沈歆乔每唱几句,眼神总会不自觉地,飘向身旁的宋鹤。那是一种藏不住光的眼神,明亮又热烈,又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期盼。
  简初忽然有些羡慕,也有些悲哀。
  因为她也曾用这样的眼神,短暂地看过沈砚舟。
  那是他们荒唐七日的第三天。
  伦敦的黄昏,他们牵着手在海德公园散步,夕阳将天空染成一片温柔的橘粉色。他话不多,只是安静地陪她走着。一片落叶掉在她发间,他停下脚步,极其自然地伸手,温柔地替她拿掉。
  忽然下起了雨,豆大的雨点砸下来。他拉起她的手,在雨中奔跑,带着她躲进一个巴士站亭里。
  雨声淅淅沥沥,隔绝了整个世界。那一刻,看着他被雨水打湿的、贴在额前的黑发,和那双总是深不见底,此刻却带着一丝笑意的眼睛,简初有些动心。
  她就是用那种眼神,偷偷地,有些期待的,看着沈砚舟的。
  可她又立刻想起了他冰冷的话语:“这七天,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唯独爱,我给不了你,简小姐。”
  她还看到过,他手机屏保上一个女人的照片,穿着白色的裙子,站在一片花海里,笑得温婉恬静。
  简初后来回到自己的公寓,在浴室里冲了很久的水,一遍遍地骂自己真恶心,竟然给一个已婚男人当了情妇,还可耻地动了心。
  可看着梳妆台上那张可以解决她所有燃眉之急的黑色银行卡,她最终还是选择了遗忘和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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