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人死如灯灭,能有什么遗愿?你一天到晚就知道胡思乱想,人家玄镜司的人都说没有鬼魂,那就是没有。你别耽误林大人的时间!”
  孙大宝道:“怎么可能没有呢?我真的看见我爷爷了,他穿着灰色的长衫,就是下葬时候穿的那身。现在,我爷爷又站起来了,他推开了柴房的门走进去了,他又走出来了,去了灶房了,好像在找吃的。”
  他说得绘声绘色,可林倾月依然什么都看不见。
  然而,以她眼力如果有鬼魂出没,她不可能看不到。
  难道问题,出在孙大宝身上?
  可看孙大宝的样子,并不像说谎。
  林倾月抬眸重新打量起面前的少年。
  孙大宝今年17岁,长得眉清目秀。他父亲早逝,自小和母亲、爷爷一起长大。
  去世的爷爷叫孙有根,卖馄饨为生。为人老实,从不与人口角,总是笑呵呵的。
  老人和家里人的关系也十分和谐,虽然儿子早逝,但是因为老爷子勤快,手艺又不错,所以家中日子尚可。
  “你爷爷去世的时候,是你所在身边的吗?”林倾月问孙大宝。
  孙大宝点点头:“我从小就没爹,是爷爷辛苦做营生将我养大。他摔伤后,便将馄饨摊子留给了我。而他自己每天躺在床上,状况一天不如一天。时间久了,背后都长了疮,真是遭了大罪了!”
  “在他去世前几天开始水米难入,完全昏迷。我和我娘都知道他恐怕挺不过去了,所以那几天晚上我们都守在爷爷床边伺候着。”
  “最后那一晚,是我在爷爷旁边……”
  守到后半夜的时候,老爷子忽然睁开了眼睛,嘴唇颤抖着,好像想说什么话。
  于是,孙大宝就凑过去说:“爷爷,你是有啥心愿没了吗?要是的话,你就告诉孙儿。”
  老人的嗓子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含含糊糊,听不清说什么。
  “爷爷你……”孙大宝还想再说什么话,可就在这时,老人临终前最后的一口浊气喷出,恰好喷到了孙子的脸上。
  那是一种带着腐烂死亡的气息,一喷在脸上孙大宝就感觉很不舒服。
  可是因为爷爷刚死,他只顾伤心,也没在意太多。
  第二天的时候,他的身体就感觉很虚,走路都轻飘飘的。
  他以为是这几天没睡好,所以没当回事儿,还在操持着爷爷的丧事。直到傍晚,突然晕倒。
  然后一觉睡了两天才醒,差点没把他娘给吓死。
  孙大宝醒来之后有两天时间精神萎靡,此后精神倒是慢慢好了,可是却每天都能看到去世的爷爷在家里晃荡。
  “事情就是这样。”孙大宝道,“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爷爷最后的心愿没有说出口,所以他走得不安,魂魄才又回来。”
  林倾月摇头:“我说了,那不是他的魂魄,他的魂魄也没有回来。”
  “那这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孙大宝问。
  “是殃气。”
  “何为殃气?”问话的是孙母。
  林倾月耐着性子解释:“殃气是人临终前吐出的最后一口气,带着死者的浊气。若是死亡之时,还有未了的心愿,那么殃气里还会混杂着晦气。”
  “若是这口殃气被活人吸去了,便会影响健康和气运。所以你爷爷去世后,你的身体一下子变得虚弱。”
  “尤其你最后你问了他心愿,偏偏他也没来得及说出口。又浊又晦的殃气,就会对你身体的影响很大,现在你虽然感觉身体无恙,但气运却在日益减弱。”
  “至于你看到的那些画面,其实是你潜意识里受到他殃气的影响而产生的幻觉。”
  “你爷爷的魂魄应该已经不在了,也许是之前你请的人将他超度了。但超度亡魂,却没有化解你的殃气,所以对你的影响依然还在。”
  这么一说,孙大宝也觉得自己最近运气糟糕透了。前天出去摆摊卖馄饨,半路担子断了,包好的馄饨全洒了。
  昨天拿着一串钱去买东西,结果半路遇上了贼子被偷了。
  回来的路上还摔了个狗吃屎。
  孙母原本还对此事不屑一顾,甚至还屡次出言要请林倾月出去。
  此刻,听说影响到了儿子的身体和气运,她顿时就急了:“那这该如何是好?哎呀,那老东西真是磨人,死都死了还要祸害子孙!”
  林倾月道:“老人既然有遗愿未了,最好还是想办法化解。他现在的魂魄虽然不在,可若是依然有执念未了,也会在冥冥之中影响家人。可惜他魂魄不在了,不然倒是可以请来问问。”
  孙母擦了擦眼泪:“那老东西人都死了,谁知道他到底还有什么心愿没了。”
  林倾月看向孙母:这妇人,也就是三十多岁的年纪,虽然手脚粗鄙,但看起来风韵犹存。
  和孙大宝不同的事,她提起老爷子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情感。就连眼神里的悲伤,也有几分伪装的色彩。
  难道,和她有关?
  林倾月语气严肃地问道:“你仔细想想,他生前有没有什么遗憾?”
  “那我怎么知……”孙母话音一顿,眼神也不由得闪躲了一瞬。
  林倾月道:“事关你儿子,最好不要隐瞒。”
  孙大宝拽着他娘的胳膊道:“娘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你快说呀!早点把爷爷的心愿了了,让他能安心投胎。我也不想再受什么殃气的影响!”
  孙母犹豫再三后,走过去把院门关好,才开始讲述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第134章 不堪的过去
  说来,孙母也是个可怜的人。
  她闺名唤作:“彩姑”。十四岁那年,家乡遭了灾,家里人都死光了。
  她一介孤女,流浪到了京城已经面黄肌瘦、又脏又臭,不知吃了多少苦。
  都说京城是繁华之地,到处是贵人,随便施舍点吃喝就能活。
  可那些贵人门出入都是香车宝马,高攀不上。普通人,看到她这样的肮脏的乞丐也是避之不及,根本讨不到一点吃的。
  就在她奄奄一息,差点饿死的时候,遇到了孙大宝的爷爷孙有根。
  孙有根当时看她可怜,就把客人吃剩的半碗馄饨给了她。
  等她吃完了馄饨,撩开面前的头发向老人道谢的时候,孙有根还挺意外:“原来你是个女子啊,长得还挺水灵。”
  彩姑就把自己的名字和来历给说了,又道:“女孩容易受欺负,所以我就往脸上抹了泥巴,又扮成个男人样。”
  孙有根点点头:“你倒是聪明。可怜啊,若是你父母在天有灵,知道你如今的样子怕要心疼死。”
  闲聊了几句后,知道她无家可归,孙有根就道:“我家中有一子,从小体弱多病,和我老汉相依为命。可惜,如今20多岁也没能说上亲。你若不嫌弃,便来我家做儿媳妇吧。以后但凡家里有一口吃的,定不会叫你饿肚子。”
  彩姑那时已经走投无路了,于是欣然应允,当晚就跟着回了孙家。第二天,简单地摆了一桌,便算成了一家人。
  孙有根的儿子身体羸弱,躺在床上总是咳个不停。但他很喜欢新娶的媳妇,说起话来也和颜悦色。
  彩姑就在孙家忙前忙后,干家务、照顾病弱的丈夫,虽然日子清苦却也让人满足。
  可惜好景不长,彩姑成婚后不到半年,体弱多病的夫君便一命归西。
  而孙母当时还年轻,所以孙有根在办完儿子的丧事后,提出让儿媳妇改嫁。
  当时年景不好,彩姑一个弱女子无以谋生,又怕改嫁碰不到良人,就继续留在孙家。
  然而,鳏父和寡妇在一起久了,难免出事。
  有一日,孙有根喝多了酒,酒壮人胆,便把儿媳妇给强睡了。
  第二天醒来,他跪在儿媳妇跟前忏悔。说他喝多才犯了糊涂,还以为是早死的发妻回来了。
  因为这一次,儿媳妇怀了身孕。她当时羞愧万分,想要堕胎。
  孙有根又跪着求她:“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可错已酿成,就给那未出世的孩子一个活下来的机会。只要你答应留下的孩子,以后你们娘俩都归我养,我定会让你们吃喝不愁。”
  彩姑一个弱女子,能怎么办?留在孙家,好歹吃喝不愁。
  公公虽然老了一些,但对她言听计从。有时候她心里不痛快,指着老爷子鼻子骂,老爷子也闷着头不吭声。
  于是这一家子,就这样过了十几年。
  只不过,爬灰的名声太难听,所以孙有根对外只说是儿子的遗腹子,和孙大宝也是以爷孙相称。
  若不是出了后来的事,孙母是绝对不肯把这样龌龊的事情讲给儿子听。
  “老爷子虽不是个东西,但好在没有亏待我们娘俩,尤其将我儿子疼得跟眼珠子似的。”
  “早些年的时候,是他自己说不能透露出去,免得叫大宝被人戳脊梁骨。”
  “可后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想法也变了。有几次居然提出,想让大宝认他这个爹。我死活不同意,他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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