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想起江崇焰平时一副生人勿近、独来独往的神秘样子,辛桐又补充一句。
“知道你每天出门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还换着喷香水,看出来了你爱干净。”
“放心。我之后赔你一个全新的沙发和毯子。你随便挑,我买单。”
……江崇焰想开口说的话,又被堵了回去。
胸口起伏了下,只能吐出一口气,臭着一张帅脸出了门。
……
随便买。
这就是他得到的指令。
江崇焰高大的身子沉默地站在五颜六色的货架前。
旁边站出来一个导购。
“帅哥,给女朋友买?”
“会买吗?”
“需要介绍一下吗?”
对方一连串问了三个问题。
江崇焰一贯是怕麻烦,说话做事都干脆,被误会也无所谓,懒得多费精力。
他低着头,嗯了一声。当作三个问题全都给出了回答。
导购开始花里胡哨地介绍。江崇焰垂着眸听着,大概听了个明白。
五个种类,日用,夜用,护垫,棉条,安睡裤,他懒得挑,每种都直接拿了最贵的牌子。最后拎了一个巨大的袋子出了超市门。
经过路边的奶茶店,脚步顿了一下,还是停了下来。
从没买过这东西,他站在原地看了几秒。
平静的视线扫过“抹茶”、“冰淇淋”、“仙草”、“奶绿”等等一连串琳琅满目的词之后,才终于堪堪停在最后的两个字上。
“黑糖”。
应该和红糖是一个东西。
店员看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走上前,眉目冷淡锋利,浅金色的中长发垂至肩膀,耳垂上的银质耳钉晃得人眼晕。店员小妹妹吓得腿抖,还偷摸观察了一下看对方手臂上有没有纹青龙白虎。
结果下一秒就听见男人面无表情地说,
“黑糖啵啵厚乳珍珠芝芝绵绵奶霜。”
说完,又顿了一下。
“要热的。”
……
江崇焰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家,一进门就听见里面传来女人忍无可忍的吼声。
气急败坏的,有点哑,娇娇的,很是生气。
在崩溃地喊他名字。
“江崇焰!”
辛桐整个人都被扑倒在地,上半身被中华田园犬压着,下半身被金毛压着。
人在叫,狗也在叫。一人两狗,不得安生,整间屋子都被弄得鸡飞狗跳。
两只狗闻到血腥味,十分激动,跳着往她大腿根钻。
她被压在地上,惊慌失措地用手去挡。
“快管管你家的色狗!”
*
直到坐上了江崇焰的副驾驶,辛桐捧着手里的奶茶,脸色还无精打采的。
“你家两只狗叫什么名字。”
过了一会,男人波澜不惊的声音传来。
“金毛叫可乐。”
“中华田园犬叫雪碧。”
辛桐哼了一声。
“名字这么清爽,性格这么色。”
“你一走就跟打了春药一样,直往我大腿根钻,口水流了我一腿,像是要把我吃了。”
话说完,就收到了一旁驾驶座上男人目光寒凉的一瞥。
“再说一次,狗闻见血腥味会兴奋是它的本能。跟色没关系。”
他冷嗤一声,话里意有所指。
“我看这些话形容你自己倒是合适。”
“少以己推人。”
……形容她自己?
“跟打了春药一样,直往……钻。口水流了……像是要把……吃了。”
辛桐难得一哽。
脑海中迅速浮现今日傍晚江崇焰在广场救下自己之后的那个意外事件。
确实,完美对上。
每一幕都符合。
一想到这件事,辛桐脑子里就紧接着浮现出当时身下的某种炙热滚烫的触感。
她眼神飘忽,偷偷摸摸直往旁边那位冷面阎王爷的下半身瞟。
他今天穿的深色裤子。面料较硬,宽松地罩在身上,衣料随着坐下的动作在大腿根积出褶皱。
穿这么宽松干嘛。什么轮廓也看不出来。
装矜持。
辛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
这人,脸就不用说了,对视一眼就腿软。
身高188,顶级中的顶级。
腰细腿长,肩膀宽,骨架大。每次接近她,连笼罩下来的影子都巨大,带着锋利的压迫感和侵略感,牢牢罩住她。
皮下脂肪薄,体脂率低,常年跳舞所以核心稳,身上一层薄肌,好看且有劲。第一次见面在喻承锦家别墅二楼抱起她的时候,跟抱一朵云一样容易。
最值得品的是手。
小臂肌肉舒展且有力,用力时形状极其明显,皮肤下蜿蜒的、长长的青筋一路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
手指修长,掌心硬茧明显,指甲修建得干净圆润,时常戴戒指。
辛桐脑内刮起一阵黄色风暴。
阿瑟请坐。
……
当了半天叮当猫,盯得实在太投入,突然整辆车一个急刹,她猝不及防往前倾,又被安全带拉了回来,后背在座椅上弹了两下。
“干嘛!你开车不看路啊!”
她嚷嚷,声音即使生气却还带着点娇。
对上男人古井无波的眼神。
他似笑非笑的,可是辛桐没来由后脊背发毛。
偷看被发现了。
辛桐脸皮也是超绝地厚,心虚把眼神收回去,欲盖弥彰开始看窗外。
车窗外是梧城的秋夜。
这是这座沿海城市最舒适的季节。夏季潮热,冬季湿冷,唯有秋天。七月流火,落叶缤纷,遥远的天边星。
辛桐是本地人,从小在这座城市长大。
繁华都市,街头巷尾。
这里夏天太晒,冬天太冷,只有秋天——
季节限定的记忆,十几岁的时候,兴高采烈地翻出新裙子,急不可耐地跑出门,去和小姐妹拍大头贴。裙摆飞扬在少女身后,像梧城秋季街边纷纷扬扬的金黄色梧桐叶。
她最喜欢秋天。
一晃眼,她已经22岁了。
灯火阑珊,城市的光点霓虹在车窗玻璃上一闪而过。
车里不大不小的空间里,陷入安静。
一缕不冷不热的晚风拂面,轻柔的,委婉的。
像以前在这座城市走过的21年一样,吹动她胸前的长发,吹得她黑色睫羽微微颤动。
可是今天,此时此刻,青春期渺小散淡的烦恼也完美地结束在梧城的18个秋日里。人会长大连烦恼都会变得严重而深沉,在第22个秋日,她和这个只认识了一周的男人,坐上了同一辆车,去往同一个目的地。
黑色的汽车向前疾驰,载着两个临时被绑定在一起的人。像水滴流入海洋,像火焰生于红磷,溶进城市的无尽的黑色秋夜里。
同样的风,也缓慢地吹动了男人鬓边的浅金色碎发。
*
“我还以为。”辛桐打破沉默,“是我一个人去报警,你不会跟着来。”
几秒后,听见江崇焰冷着声音说,
“我救了你,作为人证,是必须去的。”
“既然要去,带上你,就是顺路而已。”
辛桐点头,确实。
他参与了后半段事件,是重要证人。后续估计也会被叫去配合调查,所以不如现在就去说清楚。
她看着窗外,喃喃。
“张德也是,何向荣也是。”
“想要报复我,有那么多种报复手段,可是为什么这些人都会选择给我下药迷/奸我呢。”
她是真的困惑,真的不明白。
“是我名声太风流,总和暧昧情事挂钩?”
没过几秒,旁边传来江崇焰淡淡的声音。
“跟你没关系。”
“只是因为你是女人。”
“这些男人,性魅力无,智商低,情商全都用在了讨好男性上位者上。女人在他们眼里属于工具和物品,没有脑子和价值,只有情色意义。”
“他们太卑劣,太恶心,太自以为是。他们觉得女人最大的用处就是繁衍和色情,所以对女人的最大的报复也就是让她们失去贞洁,最好再被公众知晓,双重羞辱,自认肮脏,永远沉重地活在口诛笔伐里。”
他开着车。窗外风吹过他棱角凌厉的侧脸。
他突然嗤笑一声。
“我是姥姥养大的。”
“我最看不惯这种下作男人。”
“从女人腿下钻出来,被女人喂养大,最后还把女人踩在脚下,抢走女人的世界。”
绿灯亮起。他踩下油门。
“但是,这招对你没用。”
他顿了顿,语气难得有些温柔,低声说。
“这是好事。”
辛桐愣愣地看着他。
“江崇焰。”
她喊他名字,“这还是你第一次夸我。”
男人有些梗住。
他直视前方,扶着方向盘,沉默着就是不看副驾驶的她。